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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伤害任何一个学生

时间:2024-05-11

◇孙 明

不要伤害任何一个学生

◇孙 明

那是去年发生的事。

学校粉刷了教学楼,教室里焕然一新,同学们都很爱惜。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早晨,生活委员急匆匆地跑来向我汇报:墙壁上被谁踩了几个大脚印。当时我就火冒三丈,竟有这样胆大妄为者,我非得让他知道我的厉害不可。

往教室走的路上,我的头脑冷静了下来:不能兴师问罪,只能暗中调查。于是我找来昨天下午打扫卫生的值日生询问,他们都认为是阿文干的,但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一来昨天下午放学阿文走得最迟;二来阿文在班里很调皮,只要是违反纪律的事,十之八九与阿文有关。

接下来,我单独找来阿文聊天。他矢口否认这事与他有关。看着他一脸漠然的表情,我无计可施。事情难道真不是他干的?可有几个同学都认为是他!或许他是要顽抗到底?对,一定是这样的!再看看他,毫无悔改之意。我一时激动得几乎要咆哮起来:你不承认也没用,有同学已经看见了,还有人做证就是你干的!可话刚要出口,我又顿住了,我头脑中突然闪现出了让我终生难忘的一件事儿。

那是1986年的一个夏天,我那时是一个小学毕业班的学生。我们班恰巧是小学五年制改为六年制的首届毕业生,由于学习时间宽松,学校经常组织我们出去勤工俭学,为学校搞点创收。如果有同学不愿意参加,交点儿钱也是可以的。我体质较弱,好几次都没能参加。毕业前夕,教育领导部门收到一封匿名信,指责学校挂羊头卖狗肉,借勤工俭学之名乱收费。上级要求彻查此事。毫无疑问,矛头对准了我们毕业班,不知他们怎么搞的,就怀疑到我的头上了。记得学校领导趁我出去时翻看我的作业本核对笔迹,数学老师也好心地开导我要感恩母校。可是,我敢对天发誓绝不是我干的。接下来班主任毫无理由地撤掉了我的学习委员的职务,并且在班里大加批评,虽没指名道姓眼睛却始终盯着我。我觉得我的天空一片黑暗,我无力挣扎,有的只是沉默和勤奋学习。最终我以优异的成绩圆满结束了小学毕业会考。但我恨,我恨学校,也恨我的班主任,她不分青红皂白,玷污了我的人格,也抹杀了教师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

想到这儿我恍然大悟,我差点儿把我的遭遇在阿文身上重演,也差点儿抹杀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美好形象,我这不是在背叛我自己吗?我张了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平静了一会儿心情后,我对他说:“老师找你只是了解了解情况,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作为班级的一员,我们都有责任去爱护班级财物。”在他离开的一刹那,我似乎看见他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当然,这事也不能不了了之。在班会课上,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了下面这段话:“同学们,我们新刷不久的墙壁上出现了几个黑脚印,这与我们儒雅的教室文化极不协调。我觉得谁都与墙壁无仇,肯定是谁不小心踩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我相信咱们班的孩子个个都敢做敢当,诚实守信。”过了几天,另一个学生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将踩黑的墙壁粉刷得跟原来一样白。

这件事一直在鞭策着我,不要伤害任何一个学生。学生是鲜活的个体,他们有思想,有人格。老师与学生是平等的,在教育学生时,我们不能拿老师的威严去压迫学生,只有仁爱和尊敬,才能为学生铺设健康成长的道路!

(作者单位:甘肃张掖市甘州区金安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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