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雷咏荃:不辜负青春时光
一头短发,白净而清秀。被大家称作“高颜值学霸”的雷咏荃,高中就读于湖南省浏阳市一中。她在2017年高考中获得681分(语文132,数学144,英语142,文综263)。青春的故事,总是让人难忘。她对青春有着怎样的理解?让我们走近雷咏荃,一起感受青春正当年。
我是典型的双子座女生,喜欢新鲜、有趣的事情,喜欢接受各种挑战。在没有任何培训经历的情况下,我成功竞选校园电视台主播,多次参加朗诵比赛并担任校园大型活动的主持人。我学过8年的珠心算,对数字极其敏感,一直以为自己会选择学理科,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选择了文科。事实证明,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智慧。我喜欢阅读,更喜欢写作。我认为写作是一个不断地反思与发现自己的过程,在表达内心真实感受的同时看到更加真实的自己。我向往木心笔下“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很慢”的生活。迈进大学校园的我,希望和有缘人结伴,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世界的每个角落,用笔、用心记录所有的感动瞬间。
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几年前的暮色。深蓝的夜空覆盖着远处的山野,远山的轮廓逐渐消失不见。而夜空像一团晕开的浓墨,却又在间隙中透出点点光亮。深蓝色向黑色过渡,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夜景。
深蓝与黑,有人说可以反映出心理的状态。我们对颜色的判断,有时需要借助光线甚至情绪。是深蓝还是黑,答案不过是心灵的一种映射。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对未知的迷茫、困惑,或许正处于这种“深蓝即是黑”的不确定的状态中。然而不管你对将来多么不确定,多么彷徨,只要还有能力热泪盈眶,还有力气做一场梦,都不能辜负青春年少的好时光。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初中三年的记忆几乎都与她有关。
新学期开学不久,喜欢热闹的我很快与新同学打成一片。而她寡言少语,总是面带羞涩地坐在角落,很容易被同学们忽视。有一次,我偶然碰到她在电话亭边打电话边小声哭,说的是客家方言。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看到无助、孤单感,也是第一次想用自己的温度给他人取暖。从那以后,我经常找机会和她聊天,安慰离家比我更远的她。
后来,她给我写了很多纸条。或许正是这些纸条,构建起我的整个初中。哪怕毕业后各自去到不同的高中继续求学,我们总会在心中为对方留一个角落。从小到大,我一直有写信的习惯。那些遥远的邮戳,寄出的是自己未被对方知道的生活讯息,也是渴望对方了解的心灵状态。它们跨过万水千山,越过无数尘埃与光线,传递着最真实的情感。是那些信让我想起我们曾坐在床头一起话天明的日子,想起听着喜欢的歌曲边流泪边畅想未来的黄昏时光,还有那个我情绪低落、落魄街头的夜晚。和好友在一起,眼泪不会少流。感动或者争吵,都是命运的馈赠与人生的财富。与其说是题海淹没了我的初中,不如说是友情撑起了我的初中。在这段不可复制的时光当中,我们拥有独一无二的记忆。不管它是迷茫的、孤独的、不安的,还是欢腾的、炽热的、理想的,它都是最闪亮的日子。
只有泪水没有汗水的青春同样显得单薄而苍白。当年备战体育中考,在画着白线的红色跑道挥洒汗水的场景,我至今记忆犹新。
对于扔实心球成绩只有3.1米的我来说,体育是我天生的噩梦。每次跑完800米,我一屁股坐在草坪上,大口喘着粗气,整个人几乎瘫痪。而临近中考时,我正好要参加数理化竞赛。每天放学后同学们在操场放肆奔跑,我却在教室里与各种方程式、证明题作斗争,变成了同学口中“值得羡慕的人”。结果在随后的体育模拟测试中,其他同学长跑成绩都接近满分甚至达到满分,我却仍在及格边缘徘徊。这急坏了班主任,急坏了家长,也急坏了我自己。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每天上完竞赛辅导课,我拖着疲惫的双脚到操场进行体育项目的强化训练。西边的太阳早已沉落下去,所剩无几的余晖也将撤去它仅有的温度。只有一种疯狂的信念支撑着我不断向前跑,直到汗流浃背、双腿发抖。那段时间,无暇顾及的暮色是最忠诚的见证者。
所谓信念,其实是追逐梦想的产物。徐志摩曾说“信仰,或追求信仰,是一切思想的出发点”。其实,不管是体育考试还是文化考试,都需要我们付出汗水,奋力拼搏。它们不是体力与脑力的角逐,它们都是信念的孩子,最终都会臣服于无比强大的信念。
梦想被提得多了,总会有人觉得它是俗物,是从小灌到大的“心灵鸡汤”。其实那是因为我们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神圣的东西来看待,而把它当成了对老师的一种敷衍,对家长的一种交代。发自内心的梦想,强大有力。当然,我们的梦想不能局限于未来自己能够到达一个什么位置,只关注自己的梦想太渺小。《礼记》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古人之怀抱,何其宽广。天下对我们来说可能太遥远,但并不能阻止我们倾注满腔热血。
高二的时候,我做过一件不被他人理解的事情——站出来对长期在食堂排队时插队的同学大声说“不”。我当场与他们据理力争,慷慨激昂。插队这种现象对很多人来说,要么习以为常,要么见怪不怪,熟视无睹。正因为如此,这种不文明行为被无端纵容。在很多场合,我们习惯做一个“与世无争者”,或者是“漠然的过客”“缄默的旁观者”。因为在很多事情需要做出选择时,我们总以为只要自己不去做不文明的事情就行,别人做不做是别人的事。或者别人做了,只要自己不参与进去也是无伤大雅的。但是,我为同伴们长期缺乏规则意识而感到愤怒,心底有一股力量驱使自己必须站出来说“不”。这件事情当时得到了年级主任的高度重视,之后食堂排队的风气也有所好转。直到现在,我都庆幸当时自己的勇气。
有时候我回想过去的事情,只觉得记忆如同春雾一般,单薄而邈远。那些不可重来的往事,那些不可避免的遗憾,总会成为我们一生中最美丽的伤口。我一直相信,所有的结果都是过程的自然延续。只要我做了认为应该做的,回首之时,不为自己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为碌碌无为而羞愧。那么,所有的遗憾,所有的不如意,都将变成生命的馈赠。
记者:在父母、老师眼里,你是一个多才多艺、冰雪聪明、踏实用功的女孩。你如何评价自己?
雷咏荃:我喜欢接受新事物,会有意识地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我喜欢接受挑战,不愿意得过且过、贪图安逸。在完成学习任务的速度和效率方面,我更注重效率。有的同学喜欢提前赶作业,而我从来都是当天按时完成,然后利用多余的时间有针对性地做课外习题。当然,偶尔我也会有拖延的坏习惯,曾有过到学校补作业的经历。但关键是要保持一种上进心与紧迫感。在想偷懒的时候,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我会用其他的时间补回来。
记者:阅读给你带来了哪些影响?如果让你给中学生推荐一本书,你会推荐哪一本?
雷咏荃:我喜欢阅读,书房三分之二的空间都塞满了书。阅读让我内心充盈。枯燥的学习、机械的习题、频繁的考试可能使人觉得内心烦闷,而阅读能在这个过程中及时给自己输入一些学习之外的思想,滋润内心的情感,拓宽自己的视野。也就是说,要想成为一个有意思的人,我们必须进行大量的阅读。阅读的面要尽量广,比如读一读史书之类的。如果要我推荐一本书的话,我选余华的《活着》。全书篇幅较短,可以作为中学生紧张学习之余的调节。书中的主人公遭受沉重的打击后不向命运屈服,有着极强的韧性和抗打击能力,让我们在怜悯主人公的同时,懂得命运的悲剧无法击倒高大的灵魂。
记者:六年的中学生活,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雷咏荃: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心态逐渐成熟,内心不断强大。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们可以学到海量的书本知识,但是在实际的学习、生活中,对待一些问题的看法或者如何调整心态,只能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磨炼。比如面对并不满意的成绩,是独自消沉还是勇敢接受;遇到一些琐事,是计较还是宽容……这些,都是时间与实践的一种馈赠。
热爱阅读、热爱写作的咏荃,希望在日后的读书和行走路上,用心、用笔记录感动的瞬间。中学时期,她写过不少优秀的习作,我刊精选了其中一篇,请同学们一起来感受文科“状元”的作文手笔。
老屋记
文/雷咏荃
“我家曾住赤阑桥,邻里相逢路不遥。君若到时秋已半,西风门巷柳萧萧。”——题记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涔漉……”归有光的一篇《项脊轩志》写出了他心底对老房子最深的眷恋,也写出了他对故土的无限深情。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房子,它安详地扎根在故乡的土壤里。带着故乡特有的香气,让我们魂牵梦萦。归有光有他的项脊轩,我有我的老屋。
只是归有光终究是比我要幸运。我的老屋早已是一片废墟。有机器在这片废墟上工作,汲取了老屋的营养与血肉,一座工厂将在此扎根。机械工作的声音嘈杂热闹,昭示着家乡的发展。而透过这层声音,我仿佛听到了一串遥远的风铃声,伴随着老人的呼喊声,悠长悠长。“细孙,回来恰饭……”
我的老屋不在赤阑桥,它在浏阳市北边的一个小镇上。“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那景色,一点也不亚于姜夔笔下的故乡。年幼时,放学归来,总要路过相近的邻居家门口,这时胖胖的大婶总会塞给我几颗泡泡糖,顺便赠送一个朴素真诚的微笑。我嚼着糖蹦蹦跳跳走回家,首先看到的是围绕着房子的林子。老屋三面环山,它就如同一位害羞的姑娘,藏于山中。秋天来到时,看不到垂柳萧萧,却能看到金黄的银杏树叶簌簌飘落。随便拾取一片,都可以做成独特的书签。君若到时秋已半,团团小扇落疏窗。
老屋里没有什么珍贵稀奇的东西。它就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含辛茹苦,掏尽一切地抚育着我们家几代人,给自己留下一个衰老的驱壳。可对于我来说,老屋却有数不尽的宝藏。
我最喜欢的,是院前的几颗橘子树。收获的季节里,常和爷爷奶奶一起去摘橘子。或许是那记忆太过于生动鲜活的缘故,吃橘子竟成了我无法舍弃的习惯。那时候,奶奶的身手还十分矫健,拿着大大的剪刀,穿梭于橘树之间。没过多久,篮子就满了。而我,拿着我专用的小剪刀,歪歪扭扭地剪着。有时嫌自己剪得太慢,就直接用手扯。扯下来的橘子多半是“皮开肉绽”,留不久的。我就负责把它们吃掉。奶奶的篮子满了时,我的肚子也就饱了。每年的这个时候,老屋中都会飘荡着一阵一阵橘子的清香。那样美妙的味道,怎么也无法忘掉。
家中一处走道上原本铺着透明的玻璃瓦片。月出之时,颇有梦幻的味道。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在月圆的时候,摊开手,看银白色清冷的月光在手上流转。那种感觉就如同妈妈的吻,使我心安。一年夏天,下了很大的冰雹。冰粒如枪林弹雨般砸坏了玻璃瓦。我眼睁睁地看着工人用一块块普通的水泥瓦替代了玻璃瓦。自那以后,我站在那条走道上,再也抓不到金色的阳光与银色的月光。那已成为我回忆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老屋的厨房是靠近外面的。透过窗户,可以看到一些高高的竹子与灌木。偶有行人从林外路过。清明节前后,奶奶总会用艾叶来做些食物,味道清淡,吃起来口舌生香。“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有一年,也是在一个小雨飘飞的清明节,两个骑自行车的少年在我家屋檐下躲雨。他们黑而短的头发沾上了清澈的雨水而变得亮晶晶的。那时我们正在吃饭,透过窗,奶奶看到了这两个少年,热情地邀请他们进来。不知为何,许多年过去了,这件事总是历历在目,清晰如昨。或许是因为人与人之间,萍水相逢的那一份真情吧。
可是,老屋它太老了,就如同悬挂在树枝上将落未落的树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它只能被时代淘汰。我又想起几天前以前的邻居,那个胖胖的大婶到我家来的情景。她站在厚厚的防盗门前,与奶奶交谈着。她穿着跳广场舞的黑裙子,不似以前那样胖。“哎呀,现在日子可舒服多了啊,房子这么干净,可好住啦!”她高兴地感叹到。临走时,她还邀请奶奶一起去附近新建的广场跳广场舞。“哎呀,那广场修得大呀,好多我们这种年龄的老太太都在跳舞呢。你赶明儿也来时髦一把!”大婶的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喜庆。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可是,老屋饱载了我最温情的回忆,它是故乡的一个标志。即便以后有了更新、更好的房子,那也不再是故乡。故乡不是地图上的一个标识,而是美好童年回忆的一个载体。乡愁是一条斩不断的线啊!
如今,老屋早已不在,只剩下了尘与土。“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从此以后,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地方来盛放我的哭泣与悲伤,来见证我的喜悦与成长。我再也不能在喜爱的院子里长成一棵树的模样。
离开老屋多年以后,时过境迁,旧梦却依稀。
老屋里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
那女孩尚小,赤脚踩在小路的碎石子上回家。嘴里如同唱着歌谣一般地哼着:
“我家曾住赤阑桥,邻里相逢路不遥。君若到时秋已半,西风门巷柳萧萧。”
点评:文章在姜夔的诗韵声中起,歌谣哼唱间落,全文沉浸于一种依依不舍和深深眷念之中。如同害羞姑娘般的老屋,如同倾尽一切已至风烛残年的老人般的老屋,无论是在秋落橘香时,还是雨飘月笼下,都已成为作者记忆中一个不可离弃、不可忘却的可爱人儿。甚是有情的比喻让老屋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如作者所言,归有光或是自己都有着这份魂牵梦萦。其实,作者抑或读者,都在过往的所思与情境的渲染下依恋其中。是的,写故乡本就是念故情。那些亲人、旧友,鲜活、亲切到难以忘怀。文章最动人的是老屋玻璃瓦的细节,过往民居的智慧、过往旧地的乡色、过往岁月的诗意,在一个清冷的情境描绘中更添加让人流连的意味。老屋的记忆,是关乎某个人的思念,是关乎某个瞬间的美好,是关乎一段时光的珍重。
(胡 乐)
李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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