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近年来,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已然是当下中国的一个共识,但为什么要构建这样的社会、如何理解“生育友好”这个新概念以及实现生育选择型社会的路径选择,我们的认识却依然处在一个不甚清晰的碎片化状态。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本文试图整合一下现今的知识谱系,努力展示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理想图景。
一、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理论内涵和重大意义
首当其冲的是要正确理解“生育”这个概念。毫无疑问,生育是一个历史概念,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同时,生育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在不同文明体系中有着不同的理念态度、价值取向和生育方式。在今人眼中,生育概念可小可大,小概念大致是从怀孕到生产再到3岁前,即婴幼儿期;大的生育则是一个生命历程现象,是涵盖了孕育、养育和教育三个环节的弹性概念,可宽可窄,特别是教育的年龄上限可以理解为孩子整个受教育期间,也可以理解为上大学前的儿童受教育期,主要是考量了生-养-教的成本,因此是有很强弹性的概念。正确理解生育成本的内容,对于理解婚内生育决策意义重大。
笔者认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指在价值和权利层面上形成了尊重生育自主性和多样性的社会共识和氛围,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形成了鼓励生育、适度生育和优化生育的人文认同并据此形成了相应的服务保障体系的社会。“生育友好”包含了国家、政府与社会对生育的积极态度和行为取向,包括了生育的价值与权利认同,体现生命至上、权利至上和健康至上三大理念,重视母婴生命权、生存权和健康权。生育友好必然包含着生育的公共服务支持、福利保障支持,体现了全社会对生育正向的价值取向、服务取向和福利取向。
特别是,生育作为人类生命再生产过程,关乎人类种的繁衍,是值得高度重视的、有很高价值的社会再生产活动与过程。在1884年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继承和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的“两种生产”理论。在这部著作的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没有人类的繁衍,文明就失去意义,文明亦终将不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同“天地之大德曰生”的内涵。同时,生育友好承认生育是值得尊重的特殊社会劳动,生育既是家事亦是国事;而在低生育时代,越来越具备国事的属性,需要国家、政府和社会承担起相应的“生育责任”。
概言之,生育友好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生育的文化友好、政策友好和环境友好。
首先是生育的文化友好。传统是现代的母体,生育友好的现实社会一定与传统文化具有某种对接性和传承性,主要体现在社会能够尊重生命(母婴一体)的价值,以及包容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行为的多样性。国际共识是,生育权利乃天赋人权,从中华传统文化来看,崇尚生育(如远古时的生殖崇拜)、多子多福、母凭子贵、重视婚姻和家庭、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是绵延五千年的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文化动力和核心价值取向。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本意是还权于民,就是把原属于每个家庭的生育权利还给家庭,做到自主、自觉、自由且负责地生育。把一个生命带到世上究竟意味着什么?年轻父母应该认真地思考孩子的权利、负责地掂量养育的能力,自己究竟能给孩子什么样的幸福?孩子能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其次是生育的政策友好。“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另一层含义是造福于民,体现在相关政策的包容性、鼓励性和福利性上。无论是欧洲各国还是东亚社会,提振低生育几乎是低生育国家和地区一致的取向,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于2021年5月开放三孩政策也明显包含着鼓励生育的意思。
再次是生育的环境友好。环境友好包括了服务友好(突出如托幼服务)、设施友好(如公共场所的母婴室)等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儿童无人照料,以及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与“生”相比,“育”才是年轻家庭真正的难点和痛点。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法标志着低生育时代的社会觉醒和国家应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具有重大而且深远的历史意义。社会学之父、法国思想家孔德曾说过:人口即命运。这一高屋建瓴的判断带给后人很多启发,我国低生育所引发的人口长期风险具有巨大的国家安全含义,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化解。
人口安全是非传统安全谱系中的重要一维,在国家总体安全中占据基础性地位,举足轻重。总结历史经验,或许可以说,人口、土地与文化构成了人类文明的三要素。没有人口,也就谈不上文明的演化。人口安全是人口均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底线、红线和防线,中国要不断提高人口发展的安全意识或者说安全系数,牢固树立人口发展的安全观、平衡观和优化观。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恰恰应该从筑牢人口安全防线入手,首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提振过低的生育率,促进人口的代际均衡发展。
二、“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的时代背景
生育决定人口的未来,人口影响国家的未来。从1990年代初叶开始,中国就进入了不可逆转的低生育社会,挑战巨大。在过去五年来,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堆积效应已释放完毕,出生人口断崖性下跌,七普数据显示,现在平均家庭人口规模跌破三口之家,大国空巢和单身社会已经显现。与此同时,人口的亏损问题日益突出,16~64岁劳动年龄人口大幅度缩水,生育率下降导致少子化和青少年人口储备不足,女性人口尤其短缺,而男性人口又相对过剩。
中国已经进入深度少子化发展阶段,生育率、出生率持续下降。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我国总和生育率只有1.3,实际情形可能更糟(大概率是2020年TFR应该低于2010年的1.18),掉入超低的生育率陷阱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年来的新低。同期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仅为1.45‰,同样创下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也是自1949年以来的新低,換句话说,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是创下72年来新低。
中国面对的是相对和绝对双重意义的人口少子化(0~14岁少儿比例下降和少儿人口规模减少)以及生育的少子化(一是水平,二是数量)。与2010年相比,2020年15~49岁女性人数减少了5749万人,这十年间,育龄女性人数平均每年减少575万人。2010年,20~29岁生育旺盛期女性人数有11358万人;2020年,生育旺盛期女性人数有7895万。可见,从2010年到2020年这十年间,生育旺盛期女性人数减少了3463万人,平均每年减少346万人。
自国家推行生育的社会计划以来,全国人口出生率“跌跌不休”,如今再创新低。数据显示,2020年的自然增长率不足十年前的25%,特别是自2016年实施二孩政策以来,自然增长率由6.53‰降至1.45‰,2017年以后自然增长率下降速度加快。人口出生率从2016年的13.57‰降至8.52‰,用“断崖式下降”形容其快速下降亦不为过。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2021年出生率仍将继续下降。
出生率跌破1%意味着人口负增长将提前到来、近在咫尺(原来估计在2027年以后,现在看来恐怕是近两年的事),人口萎缩大势所趋,低生育-少子化-老龄化-人口结构失衡的风险显著加剧。一个人口学意义的风险社会已经到来。
三、实现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路径选择
优化生育政策,不仅仅是简单地从二孩到三孩的生育权限等等的改革,更重要的是全面部署配套支持政策。近期,我国实现生育友好的主要着力点是:多生予以政府奖励,打造0~3岁福利化、普惠性婴幼儿入托服务,给予育儿假,等等。但显然还存在短板。《决定》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等措施,就是实实在在地从年轻家庭的需要和困难出发,对症下药,打通生育“堵点”。以托育服务为例,目前我国0至3岁婴幼儿当中,1/3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实际供给服务为5.5%左右。由于我国女性就业率高,这也是人们担心“谁来带娃”的原因。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的、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后者价格较高。那么,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公办普惠托育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婴幼儿照料问题的疏解一定程度上可为年轻父母解决生育的后顾之忧。
《决定》的发布表明了中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强烈愿望,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无法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管生育水平如何,中国都需要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甚或可以说,生育水平越低,生育鼓励就要越友好。鼓励生育以及服务保障是手段,适度生育是数量目标,优化生育是质量目标。《决定》指出,要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育儿假导致企业聘用女性员工的成本增加,这在客观上会加剧女性的就业困难。一些生育了二孩甚至三孩的女性不得不面对就业歧视问题,如何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是一个现实话题,也是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焦点话题。为此,《决定》中提到,要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
2021年以来,为响应国家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决定,各地开始探索可行的鼓励生育措施,四川省攀枝花市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有5347人落户攀枝花,392个家庭申报育儿补贴金。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为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购房方面提供4万元的政府补助。北京市朝阳区对区内多孩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
第一个将育儿补贴扩展到教育和购房范畴的临泽县,在2021年6月发布相关问卷,调查发现:学龄前及上学期间孩子无人带领、经济压力大、生育成本高、教育投入大、购房压力大、就业压力大被作为不愿生育三孩的主要选项。针对调研反馈的难点,临泽县于9月15日给出解法:宣布除育兒补贴金外,将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这将在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修改后的《条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休15天护理假。同时,《条例》明确: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条例》还对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作出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显然,“育儿假”无疑是生育友好的正确做法,有利于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但对企业来说却不一定是好事,至少加重了用工成本。必须认识到,这是一个难以平衡的两难选择,需要跳出来思考对策。好的政策需要统筹兼顾,考量各方的利益,找到利益博弈的均衡点。追求生育友好的同时也不能过分牺牲企业利益,为此国家应该在税收等方面优惠这些企业,开展生育友好型企业美誉度评选活动;同时国家需要对企业实施生育补贴政策,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共同体”。应该清醒认识到,产假和育儿假这主要是对二三孩生育的事后补偿 ,本身并不是激励性措施,所以对提振生育率的效果难以预期。
四、结论与思考
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已经掉入低生育意愿主导的内生性超低生育陷阱。现实情况是,因为生育的经济成本、照料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机会成本及心理成本急剧飙升,所以中国年轻一代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革,基本是0~1孩的选择。对有些育龄群体而言,低生育是经济成本太高缘故;对另外一些育龄群体而言,低生育则是非经济成本太高之故。为此,中国需要对内生性(主导性和决定性)和外生性低生育、真性低生育与假性低生育现象同时关注,双管齐下,对症治理。
生育既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又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之大者”。国是最大家,家是最小国,自古中国文化就是家国同构。笔者的判断是,中国现在的低生育总体上既是成本约束型,也是意愿低下型。前者就是生得起养不起的苦恼(理想子女数是2个,但受经济条件限制不敢生,带有假性低生育的属性),后者就是恐惧生育的0~1个孩子(真实低生育现象,即便有福利性入托服务供给,也提供不了生育2~3孩的社会动力)。总体思路是持续性降低年轻家庭的生育成本,提高其生育责任和生育热情,刺激其生育意愿恢复到适度水平。
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低生育时代的必然抉择,其意义将不断凸显。需要考虑及时颁布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意义的中央文件。譬如,颁布类似《关于应对低生育风险 保障国家人口安全构建新时代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重大举措》这样的文件,防范1990年代初积累起来的持续低生育的巨大低生育人口风险,及早治理相关问题。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共同体”,构建生育友好整体性、长期性和鼓励性社会环境,消除生育主体(家庭或者夫妇)的“生育焦虑”和“生育恐惧”。
古今中外,生育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我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应该是长期的国家行为,必须从生育文化这个“根本”上做好文章。创建新型的有方向感的生育文化,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生生不息的文化动力。强调生育不仅是家事而且是国事,在低生育时代要凸显国家、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新型生育文化部分需要回归传统,慎终追远,祖先崇拜,彰显传宗接代、民族繁衍的核心价值,开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美好未来。新生育文化建设的三个方向是鼓励生育、适度生育和优化生育,丁克文化是人类慢性自杀的文化,需要高度警惕和防范。提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就要着力于消除制约生育的种种不利因素,最大限度释放沉睡中的生育潜能,让人们想生、敢生、乐意生、养得起、养得好。让生育从苦恼转变成甜蜜的事业。
应该看到,實际生育是各方利益主体主动平衡或者自发平衡的结果。中道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智慧,中国需要主动平衡的发展观和政策观。将生儿育女和微观的家庭发展、个人发展,以及宏观的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为了二孩、三孩生育而过分牺牲夫妇婚姻幸福、个体(尤其女性)职业发展和企业利益,特别是不能不考虑企业的利益诉求。允许根据每家每户和育龄女性的不同情形来决策,体现生育的多样性和自主性;同时重视企业的利益诉求,不能让中小企业成为育儿假社会成本的“买单方”,国事国办,用公共财政弥补企业承担的成本甚至是损失的利益,国家坚持全国一盘棋的理念,拿出真金白银以鼓励措施打造生育友好型企业。■
(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责编 张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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