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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家庭转变与低生育率

时间:2024-04-24

李婷 郑叶昕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同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为1.45‰,双双创下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

尽管这组数据受到疫情、年龄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生育动力不足已经成为当下共识。如何理解走低的生育率?家庭视角也许能够帮助我们剖析其中的症结所在。在传统观念中,家庭是孕育生命及抚育子女成长的摇篮。在代际间责任伦理浓厚的中国家庭,是否生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能否提供持久且稳定的支持与保障。然而,身处社会转型时期的家庭正愈发成为个体与结构间矛盾与冲突的聚集地。人口再生产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低生育率的强化与固化,反映出家庭作为支持生育行为制度保障的作用在弱化。那么,现代社会中的家庭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将带来怎样的后果,国家、公共政策应如何支持家庭、提振生育率,这是本文试图回答的三个问题。

一、理解中国家庭转变的三条线索

1.家庭现代化与个体化进程

尽管存在着一定争议,家庭现代化理论被认为是解释工业化进程中家庭规模缩小与功能变迁最具影响性的观点。该理论详细论证了以技术与经济变迁为核心的现代化力量是如何形塑家庭结构,使其趋向小型化与扁平化。更加专业的社会分工体系(如医院、学校等社会结构与福利体系)接替了家庭的部分职能,保障了个体独立生活的能力。个体逐渐脱离家庭的就业方式,削弱了父代的权威,促进了个体主义观念的兴起。夫妻关系受到重视,以子女为中心的家庭养育观念得以确定。

与此同时,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则从文化规范的角度为后现代化进程中家庭领域的诸多变化提供了注解。该理论认为在更加多样化和个体化的价值取向下,婚姻和家庭制度将持续弱化,家庭对于个体的意义将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生育率的持续走低。

无论是家庭现代化还是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都预示着个体主义兴起以及家庭向着小型化和简单化的方向演进,然而这两个基于对西方世界观察的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家庭的变迁脉络。虽然中国也出现了家庭的小型化以及单人家庭增多的现象,但更具传统意味的三代直系家庭(即父代与子代和孙代共同居住的模式)的比例却在过去几十年间保持稳定。这就需要从第二条线索来进一步理解中国的家庭变迁。

2.社会转型与社会风险下的个体和家庭

与西方个体化进程所不同的是,中国的个体化缺乏主动性,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中国压缩的现代化进程以及剧烈地市场化转型的影响。当单位制瓦解,“铁饭碗”时代成为历史,家庭当仁不让地接管了曾经由单位分担的儿童抚育、生活照料等家庭再生产服务。这些从单位中“脱嵌”的个人面对尚未建设完全的公共服务,精神和物质层面都在寻求依附。但转型期的中国也正经历着价值观体系的变化,原有强调牺牲与奉献的集体主义伦理观向强调权力与自我发展的个体主义价值观转向,商品化大潮、食品安全问题和各类欺诈事件层出不穷,如何对待陌生人成为社会的重要议题。家庭作为个体在面对社会风险时的兜底,常常成为人们唯一可获得的信任对象。

另一方面,在技术发生重大变革,世界政治极化的大背景下,全球都共同面临风险社会的威胁。知识技术的快速迭代、激烈的竞争与劳动市场的巨大分化催促着年轻人不断更新自我,否则就会被淘汰,使得他们无暇兼顾婚姻家庭生活。组建家庭和维系家庭稳定性的成本和难度也在上升。除开时间与精力上的有心无力,基于传统观念所形成的情感规范与道德期待也在逐渐失去效力。家庭生活变得愈发不稳定,高攀的离婚率与走低的结婚率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

与此同时,面对经济下行中市场前景的不可预期性,年轻人需要依靠原生家庭来应对高额房价、育儿负担、以及职业竞争下难以两全的家庭生活;而老年人则需要依靠子女来支撑未来的养老事务。由于家庭对多数普通人而言依然是一种资源、保障方式和安全感来源,个体在面对家庭时的态度是暧昧的。一方面,个体将家庭视为理性算计,通过构建家庭内部关系满足自我需求,妥协、冲突和合作伴随着情感、金钱和照料,使得家庭成员间关系张力十足;另一方面,家庭也是个体奋斗中的精神寄托。这使得家庭成员既对家庭本身及其意涵抱有深情,也会将家庭视为生活合作社,策略性地寻求资源支持,导致家庭的坚韧性与脆弱性同在。

3.中国的个体家庭与新家庭主义

不可否认,现代化进程与个人主义思潮正不断侵蚀着传统的家庭文化,然而在社会转型与社会风险的作用下,中国涌现出“个体家庭”的模式,即“以个体为中心但受制于社会条件而代际关系紧密的家庭模式”。青年群体,特别是城市青年中出现了以家庭价值稳固和个体意识同时崛起为双重特征的“新家庭主义”,继续保持紧密的代际团结。

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为什么受现代化影响的中国家庭仍能保持着紧密的代际团结呢?阎云翔对于“新家庭主义”的阐释也许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当下中国家庭的精神内核所在。他指出中国的个体仍然处在一个差序格局、以亲疏远近排序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网络中。当以个体欲望和利益为中心的“小我”和以家庭為代表的“大我”发生冲突时候,“小我”需要服从“大我”。因此,尽管个人的欲望和权力在日常生活中获得许多许可,个人生活的意义仍然深深扎根在家庭网络关系中。而在家庭生活中,促进这一意识的是第三代儿童的出现。这些孩子的出现吸引了祖父母与父母的关注、爱护和照顾,集齐了所有成年家庭成员实现新的目标——即培育一个承担家庭希望的完美孩子。代际间也在曾经的争执后达成了理解,老一辈人接纳了“孝而不顺”的代际亲密关系。另一方面,下一代人被认为掌握了未来的财富密码,被誉为新技术开发者与复杂问题的解决者。在新家庭主义下,子女承载了整个家庭的希望。但代际焦点的下移也同时意味着对下一代倾注了过多的关注与资源,客观上增加了养育的成本。

二、家庭面临的生育困境

由于中国家庭在现代化进程中公共服务体系的不足,以及养育时间和经济成本的飞速上升,使得家庭面临了极大的生育困境。

1.沉重的家庭照料责任

照料的时间资源和人力资源短缺已经成为中国家庭面临的普遍困境。在照料过程中的母职困境和隔代照料压力都表明仅依靠家庭内部关系调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建立起普惠的托幼系统。劳动力市场中尚未健全的生育友好环境和相应的制度支持,加剧了职业女性在职场与家庭中角色的紧张关系,母职困境凸显。在漫长的生育过程中,新生命诞生所需要的时间、情感和照顾投入,增加了整个家庭、尤其是对母亲的身心压力。而生育前后的职场环境也很难因为生育而变得略显宽松,在激烈的工作竞争中,理想母亲的想象有悖于理想工作者的想象,生育被视为对企业发展的不利事件,这都带来了女性可能面对的职业中断、职业发展劣势积累、职业发展机会减少、母职工资惩罚等困难等。

在此背景下,为了最大化家庭利益,年轻夫妇十分依赖长辈帮忙照料,甚至老年人是否能够提供隔代照料会直接影响其生育意愿。愈发普遍的祖辈照料在彰显直系家庭的重要意义时,也带来了可持续上的担忧。不少研究指出,高强度的儿童照顾给老年人带来了身心上的沉重负担。

2.高竞争环境下攀升的教养压力

当前,家庭规模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伴随着信息技术与全球化的发展,共同催化了教养压力的攀升。面对少子化下教育回报率的提高,父母普遍认为子女未来的成长将取决于当下的教育成就。于是一场激烈的教育竞争拉开序幕,教育焦虑感愈发凸显。

在这样的教育竞争背后,家庭小型化、私密性的增强使得子代的养育与传统熟人社会发生分离。伴随着市场化改革国家从私人生活的退场,教育的公共性变弱。母亲成为家庭教育的舵手,不仅需要规划子女的成长,还需充当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者。与此同时市场化的教培行业的发展,也进一步催生了子女教育的“军备竞赛”。这种现象的本质可能更多是对教育资源公平化的诉求以及对多元人才发展出路的呼唤,但不乏有消费主义、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潮的涌动,教育的成本不断堆高。

三、应对低生育率的建议

长期的低生育水平将会对国家可持续发展带来沉重的负面后果,体现在两方面:其一,人口快速老龄化后面临的劳动人口缺失,社会抚养负担增大,影响社会发展的动力;其二,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5以下水平越久,回弹难度越大。低生育率的出现折射出影响生育的家庭制度建设不足,需要通过实施有利于支持与服务生育的家庭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和家庭友好型社会。

1.公共政策需要有家庭视角

当前,中国家庭发展的乏力正在为社会正常运作带来挑战。它在社会转型时期为家庭成员提供了超负荷的物质支持与情感慰藉,但却很少得到政策和社会的支持,在整个社会政策领域,家庭甚至是一个很少被提及的概念。现有涉及到家庭的政策体现出明显的兜底性、补充性,内容集中在对儿童的保护与发展和对于贫困家庭的帮扶,覆盖范围较小,难以应对转型时期错综复杂的家庭困境。并且,现有关于家庭福利的政策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安排,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政策的效力。此外,当前的家庭政策存在碎片化的特征,制定政策的政府部门分散化、缺乏有机整合与协商,导致政策本身过于分散、难以实现资源的集中配置。

以上情况要求公共政策在制定时应抱有家庭视角。这并不是生硬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制定政策,而是強调关注政策对于家庭的影响,发挥出政策对家庭的赋权效应。首先,这要求不仅关注与问题最直接相关的重要因素,解决家庭即时性需求,也需进一步思考如何增加家庭应对风险的能力,从根源上减少家庭问题的出现。其次,以家庭友好的视角全面评估与审视家庭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协调,减少政策间的相互制约、避免政策冲突。当前,碎片化的用工制度冲击着以时间和情感投入的家庭生活,城市中个人导向的积分落户、教育和福利制度本质是“去家庭”的逻辑。最后,应明确中国家庭作为基本福利对象的角色,改变“工具主义”的家庭政策倾向,建设专门的家庭政策机构以优化跨部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潜在结构性问题,从体制上强势整合各方资源,有效推进中国家庭政策体系的构建。

2.公共政策旨在为家庭松绑

考虑到家庭作为生育的主要场所,为提振生育率,有必要将传统的生育政策扩展为家庭政策。在家庭层面减少生育负担、化解养育压力,进而提供生育支持、释放生育潜能。总的来说,存在两条家庭解绑路径:第一,恢复与增强家庭功能;第二,转移家庭职能、减少家庭压力。就前者而言,家庭政策应致力于评估与支持家庭抚育、赡养与照料等功能,应对当下家庭功能负担过重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例如对承担照料的家庭成员给予一定补贴或税收减免、提供生育津贴,探索男性的育儿假等,从而肯定家庭功能的社会价值,鼓励成员间的相互照顾。其次,探索家庭政策体系从补充型向发展型过渡,扩大服务对象、丰富福利内容,例如面向普通居民提供非货币化的福利服务,从而满足家庭从生存走向发展的内在需求,提振家庭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就后者而言,对于家庭自我保障难以满足成员间需求的部分,家庭政策需要探索并建立新的福利安排,将家庭职能让渡于社会服务。例如通过建设社会化的托育托幼制度、建设社会化的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更加广泛地提供生育的社会支持。在这一过程中也应积极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例如塑造良性的托育文化,缓解教育焦虑,倡导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将母亲从“密集母职”中解放出来,从而真正地帮助家庭减负。

3.制定具有性别视角的家庭友好政策

将性别视角纳入家庭友好政策强调关注女性作为经济主体与生育主体的双重地位,缓解女性在生育时所面临的抑制因素。西方的经验表明,系统性地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家庭政策能够避免女性职业发展风险,实现经济发展、性别平等、生育提振的正向循环。为此,在公共政策上应纳入性别视角,倡导多元主体参与、尤其鼓励男性与企业界的参与,进一步倡导性别平等观念。当前,东亚其他国家的实践表明,缺乏性别平等环境下的生育提振措施实际上会恶化女性家庭与事业的平衡,而企业界缺乏对育儿政策的积极合作也不利于改善女性职业发展的劣势处境。甚至,为了应对生育措施,女性间发生了明显分化,进入家庭的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而不愿放弃事业的女性不得不推迟婚育甚至不婚。因此,对于家庭政策应当综合考虑育儿需求和女性自身职业发展、用人单位的接受与配合。男性和企业对于推动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家庭政策应提倡男性参与家务、发展多元家庭模式,减轻女性的负担,同时鼓励企业创建相应的家庭友好氛围,推动落实性别平等举措,使得刚刚在服务型经济与小微经济中崭露头角的女性能够实现经济、家庭、生育的平衡。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男女性别观念应起到指导思想的作用,从而多措共举,实现低生育率的逆转。■

(李婷,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家庭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郑叶昕,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责编 张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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