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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汉(1895—1974),原名邦汉,字永衡,云南昭通人,彝族。1955年加入民革,历任民革第三届中央委员,第四、五届中央常委。一生主要有兩大功绩:抗日、起义。毛泽东曾说他:“你在云南起义,为人民立了大功。你抗了日,又起了义,晚年能这样就不错了。你就是黄花晚节香。”
卢汉公馆,又名云南起义纪念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4号,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由老公馆和新公馆组成,保存完好。老公馆建于1930年代,是一座两层法式楼房,砖墙、木屋架,部分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陡坡硬山平瓦,山尖侧面皆为正三角形;墙体立面及窗体几何构图,东西侧为三面体立面凸窗,简洁明快而富有变化。外观红瓦白墙,配之以灰色边框线条,和谐而美观。
1940年代后期,卢汉在老公馆紧邻建盖了一座两层新公馆,大门原开在青莲街,内部与老公馆相通。主要建筑采用仿苏式建筑风格,是昆明现存保存最完好、做工最精致的仿苏式别墅建筑。1949年12月9日晚,卢汉以召开重要军事会议为名,在公馆内扣押了西南长官公署长官张群、第八军军长李弥、第二十六军军长余程万等军政要员之后,随后到五华山省政府宣布云南起义,至此,云南和平解放。
2019年,卢汉公馆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12月被命名为民革党史教育基地。
(李为民,昆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文字资料主要来源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昆明卢氏公馆〈云南起义纪念馆〉》,http://www.kmwh.gov.cn/c/2021-09-22/5416512.shtml /责编 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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