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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的论看《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的英译

时间:2024-05-11

王琳琳

【摘 要】本文以弗米尔的翻译目的论为依据,以白亚仁教授翻译的《十个词汇里的中国》为个案,分析译者的翻译目的,研究其翻译目的对翻译方法和策略的影响。本文利用大量的例子,详细分析了翻译目的对译者具体翻译方法和策略的影响。

【关键词】目的论;《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翻译策略

一、引言

目的论,由汉斯·弗米尔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提出,是目的与功能理论的核心。目的论将翻译行为视为基于原文本、并经过译者主体意识作用的有目的有结果的行为。翻译目的是其关注重点,弗米尔认为,翻译的三原则中——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翻译目的决定了翻译方法和策略(Vermeer,2000)。

《十个词汇里的中国》,顾名思义是由十篇散文组成,每篇由一个极具代表性了词汇作题。像“人民”、“写作”、“草根”、“山寨”、“忽悠”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常用的词汇。作者用最简单易懂的词汇和表达,充满黑色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年前后的变化。本书在台湾、香港和国外一些国家一经发行,便广受欢迎。国外各大报社对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如华尔街日报称其“Captures the heart of the Chinese”。本文从译文中“人民”和“阅读”两篇的翻译现象着手,用目的论分析译者对原文的处理,并对其作出客观评论。

二、原作者目的和译者目的对比分析

余华在介绍自己的这本书时,引用了孟子的忧患意识,希望自己在揭示中国社会三十多年飞速发展背后隐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给人民以警醒。他挑选了十个词语,从不同方面描述中国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背后存在的问题。他在书的前言中介绍,在《十个词汇里的中国》出版之前,他曾被波姆那学院的白亚仁教授邀请过去做演讲,题目为“一个作家的中国”。也是这次演讲让他有了写一本书来具体讲述中国社会的想法,白亚仁教授当即表示愿意承担此书的英文翻译。

从译者的角度分析其翻译目的:首先,译者对中国感兴趣,才会邀请余华做此演讲并决定翻译其相关书目;其次,译者将演讲题目定为“一个作家的中国”,即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看中国,确定了原作者的中心地位。近年来,中国的迅猛发展一直是热门话题;加之余华作为作家已声名国外,白亚仁教授对其早期作品译作也广受接受和欢迎,这便保证了译者的译著可以满足出版社对译著销售量的追求。

郭建玲认为西方读者在接受余华时,存在两种思维定势:文学间的互证互识和对新的异域的东西的寻求(郭建玲, 2012)。翻译的目的是把本国的文化推介出去,这就要求译文需符合译入语习惯,以达到阅读顺畅。但如果译著仅限于信息的提供,不如去读百科全书,余华的文章除了内容有更高文学价值,其机具中国特色的表达方式,也是读者希望读到的。

三、译者对翻译的归化处理

首先,为了信息表达的紧凑性和流畅性,译者对原文进行了“删冗减繁”。这里的删冗减繁指对重复的中文表达进行简译,但有时这种精简也会造成原文意味的缺失。如,原文有一句形容自己自行车破旧的句子:“我差不多每天中午骑着一辆各个部位都会发出响声,可是车铃不响的破自行车到天安门广场。”译文则简略为:“Practically every lunch time I would ride my rickety old bike to Tiananmen Square.” 译者又省略了极具画面感的对自行车破旧的描述,仅用一词“rickety”来形容。作者因读不懂伙伴写的字而愤恨的找他时,看到他正在打篮球写到“我在中学的篮球场上找到了他,这家伙正要运球上篮”。译文为:”I found him on the school basketball court, about to shoot a basket.” 原文中“这家伙” 满含恼怒又不那么决绝,是存在于朋友之间一时气愤,却没在译文中出现。这两处简译便失去了原文一些趣味和情绪。

其次,对原文增译,以解释原文中的文化缺省。作者在“人民”一篇中讲天安门事件时,只说“北京的大学生走出校门,汇集到了天安门广场,要求民主自由,同时反对官倒”。译者则在此句前增加了“Stirred by the death that April of the reform-minded Hu Yaobang”一句,用以解释天安门事件的导火索事件。原文中作者所参加的”首都知识界联合会的一个聚会”,译者也加了一个分句来解释“a newly formed association of liberal intellectuals in Beijing”. “赵紫阳”对外国人来说就只是个陌生的名字,为避免意思的缺失,译者加译“the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who favored a conciliatory line toward the demonstrators”一句,使译文读者所获信息与原文读者相一致。

最后是改译,即译者采用更地道的英语来翻译原文。如,文中写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动乱,“人人谨小慎微”。把“谨小慎微”译为“walk on eggshells”,一个非常生动的英语习惯用语翻译对应中文成语,既传达了意思,又地道而形象。这样的例子文中比比皆是:用“a chill went down my spine”翻译“我感受到了什么是恐怖”;“翻旧了的红宝书”译为“a dog-eared copy of the Little Red Book.”“dog-eared”是指书的边角处卷了起来,暗指书被翻的次数很多;作者不满小伙伴抄书的笔迹,气冲冲的去找他,说道:“老子看不懂你写的字”,自称“老子”是一种汉语式的爆粗口,译者将其译为“I cant make out what youve written, you idiot!”这里,便用贬低对方的方式达到了与原文意思相一致的效果。《阅读》中,把我哥哥的同学“纷纷光顾”我家楼上译为“pilgrimage”——朝圣之旅——则更是典型的归化。

四、译文对原文的异化处理

“以一个作家的角度看中国”,即置原作者于中心地位,同时为满足海外读者在接受余华作品时对“异域感”的期待,译者采取了与原文同样的语言风格,并保持了很多原汁原味的表达方式,如比喻、文化负载词的翻译等。

如文革期间,文学书籍被称为“毒草”,译者便保留了这种称呼——“poisonous weeds”;北京的“地坛”也以拼音保留;排队领书票时发现只有五十张,五十位之后的人“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走了”,译为“people who see the duck they have cooked flap its wings and fly away.”;形容“我”的阅读量越来越丰富说“像江水长流不息那样持续不断了”,译为“...flowing on continuously like the Yangtzes eternal surge”;历史在中国就像“川剧中的变脸”译为“...much the way an actor in Sichuan opera swaps one mask for another”;这里喻体中颇具中国特色的“长江”、“川剧”、“变脸”都保留了出来。

这种异化的译法,一方面保留了原文的语言特点,并以对原文绝对忠实的形式翻译了作品。另一方面也符合了人们对国外作品“异域感”的期望,又不至于给读者带来阅读障碍。达到了译者翻译的目的。

五、结语

翻译的标准,每个学者都有自认为有效的一套理论,但翻译理论经历几十甚至几百年的发展,从来没有达成一致,推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这大概是翻译的复杂性、所涉及的考虑因素太多所致。但把翻译看作一种行为,根据行为都具有目的性来考虑译本如何译,便可以简化这个庞大而复杂的问题。本文便从已成的译本出发,分析译者翻译目的和所采用的翻译策略,验证了目的论在《十个词汇里的中国》中的应用,也为广大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翻译手段的选择提供参考:即从自身翻译目的出发,根据目的选择需要的翻译手段。

参考文献:

[1]郭建玲,“异域的眼光:《兄弟》在英语世界的翻译与接受”[J],当代文坛,2012.

[2]余华,《十个词汇里的中国》,台北:麦田出版,2011.

[3]Yu Hua, China in Ten Words, translated by Allan H. Barr, New York: Knopf Doubleday Publishing, 2011.

[4]Vermeer, H. (1989/2000) “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A], in Lawrence Venuti(ed), 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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