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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时间:2024-04-24

□宋俭

关于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宋俭

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命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不仅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培育和进一步凝练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必须要能够反映和体现历史的前进方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有更高的精神价值追求,要能够反映和体现现时代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发展的状况,要有相当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能够得到中国社会大多数人的认同和共鸣,要合理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伦理价值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价值观中的有益因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应当与宣传和践行同步推进,必须高度重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价值支撑。

培育 当代中国 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以来,学者们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解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路径,以及如何进一步培育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也取得了一批较有影响的理论成果,但在若干关键性的问题上,认识还有待提升。笔者拟就如何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命题、如何培育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作更深入的理论探讨。

一、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命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命题。这是继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后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重大命题。但目前在对这一命题的认识和解释上,普遍存在着一种误读,而这种认识和解读的误区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凝练,所以,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命题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重要理论问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命题,因为着重语气的差别,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读法,第一种读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种读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两种读法只是语气的着重点上略有不同,在文字上则是完全一样的,但正是这种着重语气的差别,使二者的内涵有着很大的不同。

目前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讨,比较多的使用的是第一种读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种读法下,“社会主义”是定语,修饰的主语是“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指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种读法回答的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主要由哪些元素构成,在这种语境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所有元素当然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第二种读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种读法里,“社会主义核心”是定语,修饰的主语是“价值观”。在这种语境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以社会主义价值为核心的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当然是以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目标追求、行为准则为核心和导向的,它是当代中国价值体系和价值观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决定着中国文化和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但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并不完全都是社会主义的,也还包含或者说容许包含有某些非社会主义的因素。

笔者认为,从第一种语境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准确、也不妥当的。我们今天来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进一步凝练问题,主要应当从第二种语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价值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这个维度来展开。理由如下:

第一,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客观存在的经济社会政治结构和发展状况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4页。所以,每一时代的道德和价值观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今天中国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今天中国最重大的实践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今天中国的主流社会价值观也必然要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最重大的实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不是一种完全的、成熟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尽管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及由此决定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的,但“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②《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所以,在现阶段客观上也还存在着各种非社会主义的因素。我们今天来探讨培育和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就不能离开这个“最大的实际”,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目标追求和行为准则,并以此引导当代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从“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这个维度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然更符合今天中国的实际。

第二,培育和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的精神价值支撑。今天,中国的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节点,未来10年,既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攻坚克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关键时期,亟须以契合时代脉搏的价值导向来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并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在今天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能够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和践行的价值观才能真正发挥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精神价值支撑的作用。这就要求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既要突出坚持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的价值引导性,也要体现妥善协调各方利益、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价值包容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以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的维度,显然比“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维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普适性,也更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回应时代的问题。它既突出了具有引导作用的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目标追求、行为准则,从价值层面保证中国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能更好地体现协调各方利益、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价值包容性,从价值层面发挥凝聚力量、形成共识、促进和谐,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精神支撑的作用。

第三,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固然属于该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范畴。而且,任何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也必然都具有其主流意识形态的色彩,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并以其为指导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也必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并以其为指导的。但是,核心价值观并不等同于主流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代得到大多数国民共同认同并起着规范国家行为准则作用的主流价值观,是社会共享的价值认同。在资本主义国家,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各国的核心价值观并不尽相同,如美国有美国的核心价值观,英国有英国的核心价值观。美国的核心价值观或许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它并不能等同于就是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如此,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中国有中国的核心价值观、越南有越南的核心价值观、朝鲜有朝鲜的核心价值观,不同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把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等于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第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单解读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逻辑上亦存在若干不当之处:首先,当我们在不对社会主义冠以某个特定的限定词的时候,社会主义通常是指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也经常是通用的。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其实已经表述得非常清楚了,那就是《共产党宣言》中那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核心的经典名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这是社会主义最核心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原则。我们今天要培育和凝练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固然要体现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核心,但不能也不应该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单一社会主义因素构成的社会形态,作为反映这一社会实际的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也不应是单一社会主义因素的。所以,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必定应当是区别于一般意义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其次,如果我们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归纳的“三个倡导”的12个元素24个字定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的话(事实上,不少人正是这样来解读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突出了,因为这12个元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不仅仅是只属于社会主义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其他社会形态中也会在价值层面倡导和强调这些元素,因而,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特别的解释,阐释它们的社会主义含义及其与资本主义的区别的话,这一组元素并不足以揭示出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而如果一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在面对受众时必须要附加某种特定的解释的话,显然会影响到一般民众对这一价值观的认同和接受。但是,如果我们将它们解读为以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目标追求、行为准则为核心的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则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也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的,也就不再需要特别对它的含义进行繁琐的阐释;再次,单从语法和逻辑上说,如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那么,这种价值观就应该是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具有普适性的核心价值观,是适用于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但这样的逻辑推论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古巴、越南、老挝、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其他许多非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政党并不一定都会认同这些核心价值观,正如我们拒绝别人强加给我们价值观一样,我们也不能要求他们接受我们提出的“核心价值观”。

所以,笔者认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命题,准确的理解应该是以社会主义价值为核心的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而不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基于同样的理由,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有两种不同的读法,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样地,笔者也认为正确的读法应当是第二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不是现在多数人所使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读法,因为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并不是所有的元素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这一价值体系的“社会主义核心”集中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准确地理解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命题与概念,不仅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培育和进一步凝练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和维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这样表述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并没有明确说“三个倡导”的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后,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献也没有明确回应这个问题。这就为学者们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留下了较大的空间。有不少学者认为,“三个倡导”的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并认为“三个倡导”是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不同的层面来定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有学者认为,“三个倡导”的内容不一定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因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出的。既然还需要培育,就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凝练。

究竟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倡导”中的12个元素是不是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对此,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果说不是,那么如何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如果说是,以这12个元素24个字的归纳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准确。一方面,如前文所述,“三个倡导”的概括并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三个倡导”中的某些元素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法治、敬业等纳入价值观的范畴多少显得有些牵强,也就是说,“三个倡导”的归纳也不能准确概括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价值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

能不能简单地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目标及公民的生产和生活态度,就等同于同时代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这个问题还应当进一步探讨。一般说来,所谓价值观,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价值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而核心价值观则是就社会和群体而言,核心价值观,简单来说,就是某一社会群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以“文明”一词,既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个社会范畴,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人类文明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存在过多种文明形态,在每一时代,文明都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存在形态,以“文明”一词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未免过于宏大和空泛。而以“富强”一词用以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尤易引起歧义,富强原本便不是一个用以诠释价值观的词语!正因如此,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学者们就如何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一种观点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观基本内容的凝练,仅仅靠理论工作者在学理上的讨论和归纳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党和人民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和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培育和提升。笔者不拟就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再作一番并没有太大意义的重新归纳和概括,而是探讨培育和进一步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般原则和主要维度。笔者认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培育和进一步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必须要充分考虑下述四条原则:

第一,方向性原则。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必须要能够反映和体现历史的前进方向,能够引领社会发展和时代潮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有更高精神价值追求。这是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的根本原则。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既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又引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尽管我国今天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坚持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不是发达的社会主义,但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历史的前进方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近期的奋斗目标,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的远大理想,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我们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因此,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目标追求、行为准则是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的核心和精髓,是当代中国价值体系和价值观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第二,时代性原则。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要能够反映和体现现时代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发展的状况。一个时代和每一时代的社会价值观都不是“象牙塔”里的学问,不是理论创新的产物,而是社会意识形态对客观存在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结构和发展状况的能动反映,从根本上讲,是当时代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因此,培育和凝练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牢牢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把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统一起来”,既要坚决抵制抛弃和反对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观念,又要自觉纠正超越发展阶段的不切实际的价值观念。真正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中,培育和提升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决不能脱离客观实际而空谈远大理想。

第三,大众性原则。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必须要有相当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能够得到中国社会大多数人的认同和共鸣。这是培育和进一步凝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和群体的,因而必须有社会和群众的基础。如果我们凝练出来的核心价值观不能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引发他们的共鸣,甚至大多数人连基本内容都记不下来,是不可能真正成为一种社会的价值观的,也是起不到凝聚共识,引导社会的作用的。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重组和社会利益关系结构的变迁和多样化,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切的差异日益明显,因而,社会的价值观念结构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某种程度的阶层化特征,凝练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价值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固然是为了进行社会价值的整合,以形成全社会认同的主流价值观,但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价值观念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起到凝心聚力的作用。

第四,借鉴性原则。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要合理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伦理价值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价值观中的有益因子。人类文明是传承和相互吸收借鉴的,每一时代每一国家的社会价值观同样也是传承和相互吸收借鉴的。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发展和传承,形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传统价值理念,如所谓“五伦”(父子、夫妇、君臣、兄弟、朋友)、“五常”(仁、义、礼、智、信)、“三达德”(智、仁、勇)、“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虽然都带有较深厚的封建社会的烙印,但其中不少元素在经过合理扬弃后具有较强的时代价值。同样的,建立在现代工业文明和人本主义基础上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价值观中,如美国的核心价值观中的“个性自由”、“自力更生”、“机会平等”、“竞争意识”、“追求财富”、“敬业进取”,以色列军队的核心价值观中的“忧国献身”、“勇敢顽强”、“知识智慧”、“共济互助”,英国剑桥大学的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的思想和表达”、“免遭歧视”等元素中,亦有不少可以为我们吸收、借鉴的有益资源。应当重视对古今中外有益精神价值资源的合理借鉴、扬弃和吸收。

因此,今天我们培育和凝练的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至少应该包括四个维度:一是社会主义之维,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这是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的核心和精髓,起着引领作用。二是传统价值之维,即中华文明几千年传承下来,到今天仍然起着规范人们行为准则作用,得到许多国民认同的传统伦理价值观念。三是中国特色之维,即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既注重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又尊重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与丰富性,这是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的鲜明特色。四是普遍价值之维,即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地区共同认可的某些基本价值,马克思主义者从来都不否认人类存在共同的普遍价值。

三、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这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部署。原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就应当是与宣传和践行同步推进的,只有在全社会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讨论、宣传、践行中,才可能真正形成全社会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要践行,首先需要大众认同,要让大众认同,首先需要大众了解,所以,要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当务之急是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大力普及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最终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和普及,要注重的是实效,仅仅靠学者们在会议论坛上、报刊杂志上作演讲发文章,这种宣传普及形式的社会影响力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不能引起全社会的共鸣,这种宣传和讨论在热闹一阵后便会归于沉寂。注重实效就是要引起全社会的共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这是我们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普及效果的唯一标准。如何才能使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收到实效,得到大众的认同和共鸣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有两条:

第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决有效遏制腐败,创造一个有利于宣传和普及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使我们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与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如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收入分配不公、部分官员腐败、一些领域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问题不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宣传和普及就难以真正收到实效。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深化改革,别无他途”①***:《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程序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源充分涌流,让发展的成本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提出明确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这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和改革措施,是与我们倡导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我们期待,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化,我们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将能得到更大的改善。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必须改变文风,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不要打官腔,说套话,而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所谓官腔、套话,就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时期曾经尖锐批判过的“党八股”文风,如今,在许多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和演讲中,这种“党八股”文风可谓是大行其道。毛泽东在1942年发表的《反对党八股》的著名演讲中,曾经列举过“党八股”的八条罪状,其中如“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语言无味,象个瘪三”、“甲乙丙丁,开中药铺”等现象,在今天很多宣讲文章中屡见不鲜,这种文风必须要改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必须要贴近生活,贴近民众。要讲普通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果你写的文章,讲的话,老百姓听不懂,也不爱听,如何能起到宣传普及的效果。一定要让人民群众一起来讨论,一起来总结,才会形成共鸣和共识。如何改变我们的文风?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曾谈过三点:第一,要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第二,要从外国语言中吸收我们所需要的成分;第三,还要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④《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44页。。毛泽东总结和提倡的这种语言风格,对于我们今天探讨如何宣传与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高度重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只有得到全社会的共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成为维系社会团结的精神纽带、推动改革深化的精神动力、指引前进方向的精神旗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价值支撑。

责任编辑:宋雪玲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11ZD07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宋俭,男,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首席专家(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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