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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遭受家庭暴力, 爷爷该如何帮助

时间:2024-05-11

问:

亮亮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他的爸爸脾气非常暴躁,酗酒后就和亮亮的妈妈吵架,夫妻二人还经常因亮亮的成绩不好而打骂亮亮。某日,亮亮的爷爷去看望亮亮,发现亮亮身上青一塊紫一块到处是伤,经询问才得知这都是儿子和儿媳妇造成的。爷爷非常生气,赶紧把亮亮接到了自己家里照顾。后来,亮亮的父亲来到爷爷家接亮亮回家,爷爷称亮亮不能再回那个充满暴力的家,还称要请求法院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请问:爷爷可以这么做吗?

答:

亮亮的父母经常对孩子进行打骂,导致亮亮身上多处伤痕,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对未成年人没有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而是实施了家庭暴力。此时,爷爷发现这一情况以后,应该及时制止暴力行为,并且爷爷作为亮亮的近亲属,有权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依法撤销亮亮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法院另行指定了其他的监护人,则亮亮的父母应该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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