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问:
我们夫妇两人经常吵架,把刚满6岁的女儿吓得天天哭。一年前,我和丈夫准备离婚,可是长年在家的我没有收入来源,自然不能好好地照顾女儿。因此我将女儿的抚养权给了丈夫。自从离婚后,我渐渐发觉孩子的性格变了,经常学着父亲的口吻说脏话。我和前夫因为女儿的教育问题吵了几次,但前夫却表示,既然孩子抚养权归他所有,他就是孩子的监护人,我无权管孩子。请问:没有了抚养权,孩子的监护权也跟着没有了吗?
答: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父母离婚后,监护权并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夫妻离异后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虽然你前夫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你仍对孩子有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孩子的心理發展和成长环境都受到了不良的影响,你有权过问,更有权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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