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李江
7月16日是“世界打拐日”,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寻子成功,无疑是“世界打拐日”的一大喜讯。
24年50万公里,郭刚堂这些年的苦痛终于迎来了终结。而他不放弃的故事,将激励更多人努力寻亲、打拐,让更多家庭早日团圆,让天下不再“失孤”。
天涯寻亲“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觉自己是个父亲”
“孩子的左脚脚面和小脚趾间,有一块烫疤,黄豆粒大小。两只耳朵外侧有明显的尖尖。10个手指只有‘簸箕,没有斗,这样的孩子您见到没?”
郭刚堂骑着摩托,逢人就问。车后座上,插着一面由彩布制成的旗子,上面是郭振的照片和信息。挎包里,塞满寻人启事和几件换洗衣服。1997年,两岁的郭振被拐后,郭刚堂在一个月内暴瘦40斤,妻子则患上神经衰弱,此后总睡不好觉。起初郭刚堂还发动数百乡亲大规模搜寻数月,家里很快山穷水尽,只能让大家先回来。之后,郭刚堂做出决定,骑着摩托车独自上路,天涯寻亲。
因为没钱,每次郭刚堂外出都会带很多他与妻子亲手做的烙葫芦画,钱用光了,他就停下来摆摊继续卖画。实在没钱了,就回家打点短工,赚些钱再上路。乞讨、流浪,为省钱,郭刚堂常借宿寺庙道观。最窘迫的一次,儿子刚走失一两年,他骑到河南,兜里只剩一毛五分钱,太饿了,就小声向面善的一个饭馆老板讨了些吃的。
在2009年6月的《寻子日记》里,他记录道:“摩托车一个侧翻把我摔出去六七米远,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双手抱头,只是把头盔前面的玻璃摔碎了,没有伤到头部。”2009年7月:“拐弯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从身后传来,一辆大卡车在我的身后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苍天啊,你再一次叫死神和我擦肩而过,一定是在帮我完成寻找儿子的使命。”
因为他的坚持,早在2005年,央视就关注到了他,帮他登上节目寻子,但是没有什么线索。2009年,郭刚堂接受了《鲁豫有约》的采访。2015年,以郭刚堂为原型的寻子电影《失孤》上映,由天王巨星刘德华主演。电影里,刘德华说:“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觉我是个父亲”——这几乎是郭刚堂的原话。由此,天涯寻亲的故事便更加广为人知。
郭刚堂说,他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寻子,骑得久了,摩托坏了,有好心人会免费为他检修摩托车,有的人还把自己的摩托车送给了他,所以在天涯寻亲的这些年,他才能走遍全国的30个省,换了10辆摩托车。
正因为在路上受到许多帮助,郭刚堂觉得应该帮助别人。2008年,他联系上“宝贝回家”公益网站,成为一名志愿者。
郭刚堂说,不知道能走多远,也不知道下一段能在哪儿,“即使大海捞针有可能找到,你不捞的话,一点机会都没有”。
2009年,郭刚堂在杭州参加寻亲大会时受到启发,一个人、一辆摩托车、一副旗子的寻访虽然感天动地,但效率太低、覆盖面太窄,而且危险。自己的盲目不该成为大家的榜样,他产生了创建“天涯寻亲网”的想法。
2012年,天涯寻亲网成立,郭刚堂把骑行十几年来收集的寻亲信息汇聚在网站上,不光是帮忙找孩子,还找智力残疾患者、阿尔茨海默病老人,以及离家出走的孩子。两年后他又成立了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协会的办公地点就设在老家李太屯小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24年前支持他5万元经费找儿子的村民们,用新的方式,新的关怀,继续帮助这项伟大的事业。
就这样,郭刚堂从一名单纯的寻子爸爸,逐渐成为一名“打拐”公益人。2014年,他又成了聊城市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的会长,通过对各种经验教训的总结,郭刚堂还主编出版了防拐知识绘本,让更多人认识到“防拐”的重要性。
2016年1月,郭刚堂获得“中国公益人物”称号。当年,他开启新兴的網络直播,和丢失孩子的家长们,共同讲述寻亲经历。仅仅三天,他的寻亲直播间就产生一万多点击量。不过,因家长往往言辞激烈,直播间屡被封停。“家属心里太苦,说着说着就走向极端。”2017年初,郭刚堂不得不关闭直播间。此后一年多,他用心琢磨技巧,学习如何引导寻亲者传递有用信息。2017年开始,他担任山东省的百姓宣讲员,镜头掌控力有了很大提升。
2018年,郭刚堂决定,不再“千里走单骑”寻子。他认识到,社会已发生巨变,移动互联网已经普及到农村。一个人、一辆摩托车、一副旗子的力量,比起互联网来说,太渺小。他决定做好寻亲网站和直播,利用好网络的力量。
从2014年至2018年,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已帮助400多名包括被拐孩子在内的走失者回家。2018年12月,郭刚堂被授予“聊城好人”称号。
2021年2月,网红“拉面哥”走红。郭刚堂借其热度,还在“拉面哥”摊位前拉起寻子告示。
“当做亲戚”郭刚堂的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
《失孤》剧终,刘德华第一时间在短视频平台送上祝福。
据了解,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得破,系因2021年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以侦破拐卖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得益于我国“打拐DNA系统”的建立,还有基层民警24年来的不懈努力。
其实早在10年前,郭刚堂夫妻的DNA样本就被公安机关采集,全国联网,这样全国每当有拐卖人口被找到,都会进入DNA库进行比对。经过200多次的希望和失望,终于在6月中旬的时候,河南方面根据线索录入了本地一位居民的血样,结果直接就与郭刚堂夫妇比中。在确认了郭振与郭刚堂的关系后,就确认了郭振当年是被涉嫌收买的违法领养。
7月11日,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在聊城市为郭刚堂、郭振一家人举行了认亲仪式,离散24年的家庭终获团聚。视频中,一家三口紧紧相拥,母亲更是哭成泪人,观者无不心酸。
得知郭振被找到后,寻亲协会几名成员也定制了蛋糕庆祝。
与此同时,郭刚堂一家如何对待儿子的“养父母”,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郭振表示,养父母年纪比较大,对他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自己工作也在河南,以后还想留在那边,但自己假期多,会经常回来看看。
对郭振的打算,郭刚堂说,一切按孩子的意愿,他愿在哪边就在哪边,不让他受二次伤害。“结了婚我们可以过去给他看孩子。希望他好好过日子,只要孩子心里舒服,我们尽最大努力把关系处理好,让孩子去孝敬抚育他长大的亲人。”郭刚堂还发布视频表示会将儿子的“养父母”当做亲戚,时常走动,而且儿子如果想孝顺养父母,郭家会支持,并发自肺腑地尊重儿子的决定。感谢公安机关和媒体,希望媒体不要打扰孩子。
郭刚堂看开了,放下了,但是广大网友对郭刚堂的决定感到不忿,虽说看似养父母代替郭刚堂负担起了养育的责任和义务,但实际对于郭刚堂来说,他是被迫的,他又何尝不想自己亲自将孩子带大呢?到后来,郭刚堂还得将他们呢当做恩人,说出“常常来往”的话来。
但是,郭振从2岁就离开了他,养父母将他当亲生孩子养育了24年,并且养父母对他也确实不错,这些年他健康成长,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现在如果让他与养父母断绝关系与来往,然后回到郭家,他肯定也难以接受。阔别24年,郭振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生活和思想,郭刚堂的决定,是在为儿子着想。
那么,郭振的“养父母”会受到追责么?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具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基本刑期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八种加重情节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也就是说,郭振“养父母”收买儿童的行为,和呼某唐某的拐卖一样有罪。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同时也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而且根据刑法,郭刚堂这些年为了寻找郭振所有的付出以及精神损害,都可以向拐卖和收养方主张赔偿。对于拐卖来源的收养儿童,成年后对养父母将没有“赡养义务”。这在中国“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里,可以算是“司法重锤”了。
可是在几十年的拐卖案件实际执行中,却有很多“妥协”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婴儿时期的婴幼儿被拐卖后,在收养家庭成长到青春期,与收养家庭关系融洽。结果被公安机关找到孤儿,送回原生家庭后,反而闹出许多矛盾,离家出走,回到被收养家庭。
于是在司法实践中,收买儿童的家庭有可能不用判刑,还会出于优先保障未成年儿童成长心理的角度,让被拐卖儿童继续在收养家庭生活长大。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张哲利律师指出,虽然说收买孩子有罪,但是如果买家不强迫孩子自由,不阻碍孩子回家的,可以从轻处理或减轻处理。还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附加条文,如果买家没有虐待孩子,对孩子很好,不阻碍其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问到“司法机关是否会主动追责”的问题时,张哲利律师说:“这正是法治与现实的差别,人情与法理的挑战。我觉得这件事从道德上有一个评判,情理上应任其自由,毕竟大多数被拐卖的儿童并没有这个孩子的这般幸运。”言外之意,于情于法,都不好处理。
《失孤》剧终“找到了就是最好的结局”
“找到了,就是最好的结局。”《失孤》导演彭三源说,“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一场考试,上天给了郭刚堂最难的一张试卷。”
2011年,郭刚堂从志愿者处获得消息,山东蒙阴有个被拐卖的孩子,跟郭振年龄相仿,左脚上有个疤。满心以为就要找到孩子的郭刚堂,接警方电话时屏住呼吸,被告知DNA比对不符合时,他和妻子呆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但最终他还是决定去见见这个孩子。
当他见到孩子,扑上去想解开孩子的鞋带,看看孩子左脚上的疤痕时,被这个生气的孩子“恶狠狠地”推倒在地上。他突然明白,即便真的找到了孩子,结局也未必是温情的。
临走时,他和妻子给这个孩子的养母跪下,感谢她还是把孩子养活了。
郭剛堂恨买孩子的人,但心里也承认,这些买的人,养大了很多来路不明的孩子,让他们有了家、有饭吃,“也许其中有一个就是我家郭振,所以我跪了”。
当时,已经16岁的郭振,一直随养父母在林州市某村生活。郭振被卖时,已经会说话和走路。这种事,在农村几乎不可能瞒住,多数村民都知道,郭振是抱养的。
在村民印象里,郭振打小就比较内向,不清楚郭振是否知道自己的身世。
郭振收养家庭方的大伯称,养父母是把郭振“当做小公主”养的,没打过他一根手指头,有活都是使唤两个姑娘,不会使唤郭振,“可以说,比有些家庭亲生父母对孩子还好”。“听说郭振是别家养不起才送人的。如果知道郭振是被拐来的,我都不会同意抱养。”
村民们介绍,读完大学的郭振,先是在一所民办学校当老师,后来考进公办学校。去年,养父母给郭振在县城花四五十万买了房,还买了车,为其娶妻做准备。
即便这样,郭刚堂不恨“买家”是不可能的,他从年轻开始找儿子,现在已经白头,这是人生中最好的年华。
郭振曾对媒体说,自己接到警方通知,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后来,自己专门看了电影《失孤》,特别感动。“缺了我这么多年,他帮着不少人找到了孩子,而自己的孩子没有找到,心情更沉重,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为他自豪。”郭振说。
法网恢恢偷走郭振的“小情侣”
在公安机关的说明会上,也一并说明了拐卖郭振一案的办案情况。办案人员经过对郭振收养的过程的梳理和走访,最终锁定了河南林州的呼某。
呼某是多宗恶性案件的累犯,公安机关走访到呼某家时,发现他因为新的犯罪已被山西某拘留所羁押。
公安机关立刻提审呼某,询问郭振案情,但呼某拒不交代。于是公安机关转换思路,开始查呼某24年前的社会关系,从而发现了呼某24年前的情侣唐某。唐某当年只有21岁,与被拐卖的郭振都是山东人。于是公安机关找到了唐某,进行突击审讯。
唐某很快交代了当年的犯罪事实。据唐某交代,1997年,呼某和唐某还是情侣关系,两人到山东聊城旅游,临时起意,决定“拐卖一个男孩”赚钱。
当时由唐某在郭刚堂家门口抱走了两岁的郭振,并且打车到汽车站附近。呼某在汽车站接应,并且两人快速将郭振带到呼某老家河南林州进行贩卖。
在唐某交代了犯案细节后,呼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只能认罪。
据称,拐卖郭振时,呼某刚出狱不久。据其亲属介绍,呼某8岁时丧父,自幼缺乏管教。家里很穷,有兄妹5个,呼某排行老二。成婚后,呼某脾气暴躁,常和妻子吵架,结婚三年便离婚,女儿被妻子带走。此后,呼某走上邪路,23岁首次入狱。
1988年2月25日,呼某因盗窃罪被北京市大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刚5年,1996年5月2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再次被大兴县法院判刑8个月。
呼某接受审讯时称,回林州后,他和唐某把郭振给了“郭老七”,因一直没收到钱,又将郭振要回,通过另一老乡寻找下家。
除郭振外,据呼某交代,他还于2000年1月28日,拐走了山西临汾洪洞县大槐树镇常青二村刘念(化名)家1岁半的孩子刘小虎(化名);于2001年10月21日,在河北省永年县施庄村,将单某某、马某某夫妇的两岁多的女儿拐骗至林州市,以8000元的价格卖掉。
目前正在服刑的呼某,就是因刘小虎被拐案案发被锁定,并于今年3月被林州市桂林镇派出所民警抓获并移交给临汾警方。
郭振被呼某和唐某带到林州后,交给了买主,但对方一直没给钱,呼某于是将郭振抱回。半年后,郭振被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林州市某村一对已有两个女儿的夫妇。
团圆这些年防拐打拐事业的进步
据统计,2~4岁的孩子最容易被拐,原因就是孩子在那时什么也不懂,很好培养感情。还有就是13~14岁的孩子,人贩子拐他们却不是为了养,而是为了谋利,或者逼他们参与犯罪活动。
得益于天网系统、DNA技术的普及以及遍布城乡交通联网的实名制购票,近些年,涉及拐卖的恶性案件显著减少。
高度互联网化的今天,社会类的寻亲平台值得在这里介绍一波:
1.“团圆”系统
2016年,由公安部主持开发的“团圆”系统上线,是全国6000多名打拐民警的移动办公系统。
“团圆”系统目前已帮助4000多名失踪儿童回家,被称为“人贩子克星”。
2.宝贝回家网站www.baobeihuijia.com
2007年张宝艳志愿创办的公益寻亲网站“宝贝回家”,目前已帮助1000多名走失儿童回家。
3.微博打拐
2011年春节期间,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发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并吸引了媒体的跟进与关注。
4.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
中国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是借助当前成熟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和GIS地理信息系统支持,结合国外多個国家的成功经验研发的中国第一套儿童失踪社会应急响应系统。
该系统可以在儿童走失发生时就迅速介入,通过群众互助加警方联动的方式,帮助家长尽快找回走失儿童,降低孩子发生意外的概率。
5.回家的希望
是隶属于中华儿慈会的救助项目,全称为“回家的希望-被拐儿童成长之路”,是一个民间寻子信息沟通平台、防拐宣传平台、救助及募款平台,为民间寻子组织助力。
在《失孤》结尾,刘德华骑着摩托车继续上路,画外音是禅师开导他的话:他来了,缘聚;他走了,缘散。你找他,缘起;你不找他,缘灭。找到是缘起,找不到是缘尽。走过的路,见过的人,各有其因,各有其缘,多行善业,缘聚自会。
《失孤》剧终,还有多少家庭天涯待圆?
(本文部分资料引用自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南方周末、齐鲁晚报、中国青年网、澎湃新闻等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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