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力争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意见》就推进江西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立老年教育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市、县(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成立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统筹老年教育组织实施。各地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鼓励城市与农村结对,提供教育支援。大力发展部门和行业老年大学。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办学。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积极培育老年教育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老年教育。
(三)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鼓励公办的老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公共设施,利用场所闲置时间,以低价租赁或免费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到2020年,力争全省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四)完善老年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设施投入。整合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加大老年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建设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以江西老年开放大学为主导,发挥省内相关高校优势,建设全省性老年教育资源库,构建省、市、县(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互联网资源建设协作机制与共建共享体系。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老年教育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