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文·图/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刘昌灵 何京津
祥瑞麒麟城 姜青青 摄
曲靖市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纲”和“魂”,强化党建铸魂、思想引领固魂、优化发展强魂、深化交融聚魂、坚守法治护魂,探索出一条在高质量发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更高质量发展的特色创建之路,不断谱写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曲靖实践篇章。
曲靖市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在政治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抓统筹。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健全和完善“四级书记”抓创建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合力共创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强化制度建设促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若干意见》《关于监督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曲靖市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统、督、考”体制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压实工作责任抓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政治考察、巡察和政绩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划分,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曲靖市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凝聚人心、团结奋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强大精神纽带,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众化宣传教育。
以文化浸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润泽文化(珠江源)、和谐文化(爨文化)、诚信文化(会盟碑)、红色文化和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文化精品,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曲靖篇》,在公共场所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以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大力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市3846所学校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98%。
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以宣传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开展“珠源石榴红——谈、讲、读、创、比、拍”主题系列活动,组建珠源石榴红宣讲团,组织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录制“谈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节目。建成一批主题教育馆(实践基地)、主题街区、主题公园,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2000 余场。
曲靖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曲靖的“四个定位”目标,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打造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绿色铝精深加工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有机硅新材料、高端钢材深加工、高端精细化工等6 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高端食品、文化旅游2 个特色产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在曲靖召开;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各民族、各地区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各族群众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共同享受经济发展成果。2022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02.2 亿元,比上年增长8.1%,增速和增量均领跑全省。
以增进民生福祉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三年行动,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保障,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趋于完善,民生保障网络基本形成。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生态保护“双推进”“双融合”,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全力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面推进“绿美曲靖”建设。
曲靖市立足实际,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趋势,秉承“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的理念,以实施“三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互嵌交融。
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组织各族青少年在市内、省内、跨省域开展石榴红夏(冬)令营、民族团结同心营等各类交流活动1000 余场;全国28 个省(区、市)近2 万名各族学生到曲靖就学,全市各级学校全面实行合校、混班混宿;对凉山州、楚雄州、迪庆州、西双版纳州、怒江州等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其中,对维西县派出了优秀教师支教,代培帮扶中学生。
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快“麒沾马”一体化发展进程,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各族群众住房、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难题,着力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深化东西部协作,累计争取协作资金11.97亿元,实施帮扶项目448 个,人才、产业、劳务、教育、医疗等方面协作力度不断加强;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务工输出地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积极支持各族群众双向就业创业,累计转移就业229.75 万人。
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围绕“珠江源”旅游品牌,实施“中心突破、两翼齐飞、全域联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全市A 级以上景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达条件、完善智慧景区建设,加快发展康养游、自驾游、运动游、研学游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针对滇中、川黔渝、珠江流域城市、东西部协作城市等客源地,继续加大宣传引流力度,出台门票优惠政策,加强面向川黔渝、粤港澳大湾区等主要客源地的双边、多边区域旅游合作。近三年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1.4 亿人次。
曲靖市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思维、手段、举措推进民族工作,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创新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把民族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市域社会治理重要内容,颁布《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创新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五大体系”、实施“蜂巢、蜂眼、蜂蜜”工程、构建“四个加法”积小安成大安等10 余项具有曲靖辨识度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体系;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规章,以制度建设夯实民意基础,发挥制度优势促进民族交融,践行立法为民增进民族团结,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强化舆论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全市各族群众大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极大地促进了珠源各族儿女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全市呈现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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