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 文/中共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张志强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统战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通辽市党外代表人士共计619人,平均年龄44岁。其中,40岁以下107人,占总数的17.3%;40岁至50岁319人,占总数的51.5%;50岁以上193人,占总数的31.2%。专科及专科以下162人,占总数的26.2%;本科学历369人,占总数的59.6%;研究生学历75人,占总数的12.1%。民主党派代表人士309人,平均年龄47岁。其中40岁以下39人,占12.6%;40岁至50岁158人,占51.1%;50岁以上112人,占36.3%。专科58人,占18.8%;本科205人,占66.3%;研究生33人,占10.7%;博士1人,占0.3%。无党派代表人士160人,平均年龄47岁。40岁以下27人,占总人数的16.9%;40岁至50岁76人,占总人数的47.5%;50岁以上57人,占总人数的35.6%。专科及以下学历29人,占总人数的18%;本科学历110人,占总人数的69%;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人,占总人数的13%。少数民族代表人士46人,平均年龄43岁。40岁以下14人,占总人数的30%;40岁至50岁25人,占总人数的55%;50岁以上7人,占总人数的15%。专科及以下学历7人,占总人数的15%;大学学历29人,占总人数的63%;研究生学历10人,占总人数的22%。宗教界代表人士24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30岁以下2人,占总人数的8.3%;30岁至40岁9人,占总人数的37.5%;40—50岁8人,占总人数的33.3%;50岁以上5人,占总人数的20.8%。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23人,占总人数的95.8%;大学1人,占总人数的4.2%。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80人,平均年龄45岁。40岁以下16人,占总人数的20%;40岁至50岁52人,占总数的65%;50岁以上12人,占总人数的15%。专科及以下学历45人,占总人数的56%;本科学历24人,占总人数的30%;研究生11人,占总人数的14%。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16人。总的来看,年龄趋于年轻化,学历趋于高端化,界别趋于合理化,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中发[2012]4号文件下发以来,通辽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杜梓同志指示市委办公厅、统战部、组织部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与落实,并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着重研究如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问题。同时多次作出批示,着重指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要把着力点放在干部培养上。要把好党外干部政治素质关,结构要服从素质、服从质量。”为把文件相关精神落到实处,通辽市研究制定了《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党字[2013]35号),重点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意见。同时,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全市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
在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和运行上,始终坚持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坚持做到“四个共同”,即: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人才、共同培养教育、共同检查考核,形成了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整体合力。具体工作中,紧扣以下六个环节来开展:一是抓宣传,着力优化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外代表人士在我市五个文明建设方面的典型事迹。通过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抓储备,着力培育优秀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深入实施了党外代表人士“四百工程”,即分别选拔100名民主党派代表人士,150名无党派代表人士,150名非公有制经济、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重点培养,建立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考察和管理,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从而使我市始终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三是抓培养,着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素质。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纳入全市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计划,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大专院校为阵地,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2012年、2013年举办了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全市党外干部培训班、非公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非公经济人士十八大精神研讨班、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等六个班次,培训学员551人次。四是抓使用,着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抓住2012年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有利时机,把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与干部整体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厅级党外干部5名,其中,人大副主任1名,政府副市长1名,政协副主席3名。县处级党外干部84名,其中正职3名(地震局局长、统计局局长、工商联主席),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5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市政协专委会党外主任、副主任5名。各旗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72人,其中正职6人,各街道、苏木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副职31人,各旗县市区人大、政协专委会配备12人党外干部担任主任或副主任、专职委员、秘书长。聘任党外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等14名。各旗县市区法检两院共配备了党外副院长和副检察长13名。安排党外全国人大代表1名,党外自治区人大代表4名,党外自治区政协委员16名,党外市人大代表120名,党外市人大常委2名,党外市政协委员209名,党外市政协常委45名,党外旗县人大代表508名,党外旗县人大常委24名,党外旗县政协委员850名,党外旗县政协常委150名。五是抓联谊,积极搭建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各类平台。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制度,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通辽市党政领导干部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友联系对象。六是抓合作,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支持党外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党外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对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认真办理,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和政协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决策前听取并尊重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市和各旗县(市区)召开各种协商会、座谈会和讨论会,都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特别是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如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等都事先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这也为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知情出力创造了条件。
我市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党外干部的安排使用工作总体上未完全达标,这既体现在配备数量上,也体现在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有较大差距;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滞后,一些界别存在青黄不接现象;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健全。
一是要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力度。要明确需选配党外干部的岗位。目前,文件在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的规定比较笼统,实际操作起来不容易把握,难度很大,建议明确规定到具体部门。二是要抓住源头,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要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在今后推荐后备干部时,把党内党外分开推荐,建立由统战部、组织部共同掌握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后备干部人选的作用,把其推荐的人选列入全市党外后备干部名单;注重在各系统各单位科级岗位培养选配党外干部,使后备干部有较充足的来源。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完善组织、统战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统战部门要发挥负责联系党外人士,比较熟悉党外干部情况的优势,认真做好党外干部培养、推荐工作,与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考察工作;统战部门要参与已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部门的年度实绩考核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督查制度,对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定期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四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以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力争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要把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来对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党外干部工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认真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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