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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用药应适时而变

时间:2024-05-13

陈福新

进入春季以来,精神疾病患者复发率明显增加,不少精神病专科医院都人满为患,真印证了民间俗话所说的“桃花红,梨花白,油菜黄,疯子忙”。

春天固然是精神疾病的高发季节,但其根本原因,与没有规范的药物治疗关系最大。众所周知,无论是精神分裂症还是情感性精神病中的抑郁症、躁狂症等,都是容易复发的疾病,维持治疗是预防精神疾病复发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手段。

精神药物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有明显效果,但在停药后容易复发,且停药时间越长,复发的可能性越大。临床观察发现,精神分裂症病人多数是在急性症状缓解后1~2年内复发的,所以,在急性症状控制后,至少应进行两年以上的维持治疗。然后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在密切观察下逐渐减药。如果维持治疗期间病情波动,则应在医生指导下加大药物剂量,维持治疗的时间自完全控制复发后,再继续服用3~5年。对于病情复发超过3次的,或者精神症状缓解不彻底的病人,则需要终生维持治疗。维持治疗的药物剂量,通常为治疗剂量的1/2~1/4不等,具体应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躯体情况予以调整。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不少病人一直坚持服药,可病情依然会复发,耐心询问方才得知,这些病人或者家属往往都是机械地服从医嘱,没有依据患者具体情况和环境变化作出相应改变。

传统医学强调天人合一,外界环境会影响机体内环境。春季气候多变,本来就容易扰乱人们的生理功能,加之精神病人的防变能力又差,极易导致身体机能失衡,加剧心理机能紊乱,使精神病复发,或原来能够控制病情的药物剂量无法稳定病情。因此,春季来临之际,应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药物剂量;已经停药的病人若出现复发迹象,应及时服用药物。等高发期过后,再逐渐恢复到原来的剂量。女性患者由于月经期激素水平波动明显,会导致心理和行为的改变,加重和重现原有的精神症状,以及出现焦虑、紧张、激动和抑郁、悲观等心理问题。因此,进入月经期的患者同样应该适当增加药物剂量,月经期过后再逐渐减少到原来的剂量。

总之,药物维持治疗是预防精神疾病复发的关键,但是并非一成不变地服用同一剂量,应该适时而变,根据病情、躯体情况和外界环境机动灵活地加以调整,达到长期缓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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