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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不一定对

时间:2024-05-13

祝建材

对症下药就是针对病情选择用药,这是治愈疾病的关键,但对症下药要求对病情的诊断必须准确,如果在病因不明确的情况下,盲目地对症下药,常会掩盖疾病的实质,造成误诊、误治。此外,很多疾病的症状是人体自卫防御功能的一种反应,过早用药反而对身体不利。盲目對症下药一般存在于以下几种情况。

发热就用退热药

发热是许多疾病常见的症状之一,发热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人体对致病因素的一种适应性反应,是一种抗病措施。发热时白细胞吞噬细菌机能增强,人体抵抗力增强。如果在发热开始时就用退热药,不仅对机体不利,对疾病治疗也不利。如患伤寒时用退热剂,可加速及加重肠壁淋巴组织的坏死;患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用退热药,可加重病情。但是另一方面,发热超过一定程度,就会严重影响人体代谢,引起消化功能、中枢神经系统紊乱,超过40℃可引起脏器细胞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当体温超过39℃时,服用退热药比较合适。

咳嗽就用止咳药

咳嗽可将气管内的痰及异物排出体外,是一种保护性反射,对炎症分泌物及异物排出有积极作用。如果一发生咳嗽就用止咳药,特别是使用中枢性止咳药,则不利于炎症的消除。

腹泻就用止泻药

腹泻主要是肠运动和分泌功能失调,多由细菌或病毒感染、饮食不洁、食物中毒所致。开始时腹泻是一种保护性反应,这种腹泻会将有毒和刺激性物质排出体外,如发生食物中毒、急性肠炎、痢疾等,机体通过腹泻可将毒素、污染废物排出体外。如果一出现腹泻马上就用止泻药,等于把毒素留在体内,反而对身体不利。

腹痛就用止痛药

腹痛是一种很常见的症状,但其原因常很复杂。在许多情况下,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或惟一症状,医师要依赖疼痛的部位、性质、部位变化和疼痛发展过程中脏器的功能症状等观察与诊断病情。如果过早使用止痛药,疼痛会因药物的作用而消失,最终掩盖引起疼痛的疾病的表现。因此,切不可一有腹痛就用止痛剂,以免掩盖病情,引起合并症。

呕吐就用止吐药

呕吐常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措施,如某些对胃有刺激性的物质、有毒或有害物质、变质食物等进入胃内,均可引起呕吐,人体借此动作可将有害物质排出体外。若此时采用止吐药物,不但不利于有害物质排出,而且会使其滞留体内。若频繁的呕吐致人脱水、电解质紊乱,这时则应服用止吐药,并应补液纠正水和电解质的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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