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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不加我的名,还是真爱吗?

时间:2024-05-13

△:老师好。我和男友感情不错,当初为了他,我放弃了外地优越的工作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目前我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但是近来却因为房子的事情频频争吵。

▲:这年头,多少爱情可以跨越千山万水,却在房子面前一地鸡毛。有人因为高房价而爱情却步,有人因为婚房署名烽烟四起,还有的人因为要不要跟老人合住矛盾不断升级。

△:我们的争吵就是因为房子署名而起。是这样的,他父母给他付首付买了套房子,总价是150万,他父母支付了100万,剩下的50万由他来月供。这既是婚房,也是婚前财产,虽然房子不写我名字是合理的,但这却让我心里很不平衡。

▲:《婚姻法》对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有明确说明。这套价值150万的房产由他父母出资100万,剩余50万贷款由他来供,再加上是婚前,确实属于他的婚前财产。除非他父母明确表示这套婚房是赠予你们双方的,这套房子才算共同财产;或者,50万的房贷婚前他没有还完,婚后夫妻俩需要一起偿还,那么一起偿还的部分连同房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单凭感情,自己分文未出,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试图把婚房变为共同财产,虽然看似合情合理,却没有法律依据。

△:真的有必要算这么清楚吗?这是婚房,我的婚姻、青春都在这所房子里度过,而我却没有份,将来如果有什么事,一点保障都没有,我能不寒心吗?我周围一些朋友也是这种情形,房子却愿意算作两个人的,这样一比我对男友来说真是一点分量都没有。

▲:你因为害怕“将来如果有什么事”而多加计较,还没结婚就考虑出现“万一”怎么来分得房产,势必会让男友和他的家人对你更加不信赖。姑娘,真的没必要为此纠结,你都说了你们感情很好,难道两个人感情牢固不比一套房子更可贵?如果因此而感情生出嫌隙,不是得不偿失?

△:我也知道,这件事没有谁对谁错,他没错,我也没错,只是双方都达不到对方的预期,就忍不住吵架﹑失望……

▲:你男友是没什么错,因为他确实无权将父母的100万送一半人情给女友,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在房产证上加女友的名字。你其实是有错的,错在仗着男友对你的感情,对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动了贪念,继续吵下去,很容易两败俱伤。

△:可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我心里肯定不踏实。

▲:要想把房子住踏实了,给你三点建议:第一、你的家庭愿意承担一半首付款,并且婚后夫妻一起供房,这样,房子自然是双方的,且大家都心安;第二、如果公婆对你足够信赖,自觉自愿出具赠予文书,这套房子将转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第三、珍惜并善于经营婚姻,努力和老公双宿双栖、白头偕老,跟老公共同分擔房贷,那么,这套婚房名义上是老公的,其实是两人一辈子共享的,这也是获得保障的一条路。

△:我也知道,其实我就是担心自己不被他和家人尊重、重视。我会好好调整自己,用心经营婚姻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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