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
文/张七迉
图/YJC
就算有一天你不小心脱离了这个社会,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陪你一起与世界失联,在你自己搭建的小世界里,配合你异想天开的规则,等你喘过气来,他再搀扶你一起走回去。
是在不知不觉中的,个体与个体交汇再分离的周期在缩短,从上一次分离过渡到与下一个新个体相遇之间的耗时也在压缩。于是那些被迫经营的关系和冗杂的信息充斥了人们疲惫的大脑,使得热情的寒暄和疏忽的遗忘同时变得简单,成为了这座城市中来往人群心照不宣的超能力。
有社会学家预言,七十年以后,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将会彻底淘汰掉那些认真处理情感脉络的人,留下一批进化完全的“社交机器”,它们的笑容将会越来越相似,甚至在相遇时说出一模一样的开场白同时手脚做出同样的动作,它们的大脑里存储着整个城市里所有与自己打过照面的人的名字对应其最简易的可以被识别的特征,然而它们并不了解对面的人的更深层次的信息,比如爱好和性格特征——即使它们曾经是一对恋人。
上面的话,被我面前这个将全身都陷入深红色皮沙发的黑衣男人轻描淡写地说出,他吐出的烟圈散开,像是晕成了一片红墨水融进了他的沙发里——他的沙发?我沉吟片刻,才记起这是在我家,这个深红色的沙发是我同一个周姓前任一起去买的,那是我的第几任恋人我也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眉间偏左的地方有一颗小而圆润的红痣。
而对面这个男人,竟让我有一瞬误以为我是去他家做客的,他窝在我的沙发里吞云吐雾,侃侃而谈,舒适得不像是一位初次前来做客的新鲜的客人。我的客人。
我这才回过神,开口问他:“你是听哪位社会学家说的这些呢?我之前并未听别人说过,也没曾见有报道。”
他把烟灰随意弹在地上,同时死死盯着我的脸,然后笑了,仿佛料到我不会将不悦表现在脸上,于是闭上眼回答我的问题:“我说的,就在刚才,所以在这之前你未曾听说也没见过报。”
我一时噎气,觉得被捉弄,又发不出脾气来——我已经丧失了将负面的情绪直接于旁人面前发泄的能力了,上一次我当众表达对他人不满应该是我七岁的那年,在那一次酣畅淋漓的发泄之后我被父母关了长达五天的禁闭,他们说我应该学着做一个“好人”。
我尽力礼貌地继续这段对话好不让气氛尴尬冷场,于是如我被这座城市的市民们教育的那样笑出好看的弧度,轻声问:“七十年?那么精确的吗?”
“其实并不精准,只是觉得我和她,”他停顿了一下,眼神有波动,“我们可能最多还能活到那个时候。”
自大而痴情的人,这是我目前对他的判断。他竟然认为自己会成为这个城市最后一批“真情实感”的人,同他的——我很好奇好不容易在我们对话中出现的第三个人,在他的生命里扮演的角色,恋人或是朋友?也可能是家人?
家人,我想起这个词的时候胃里突然一抽,不知为何。
我干脆按着肚子坐在了他的身侧,之间隔着一臂长的距离——我时时遵循着这座城市的社交礼仪。
“她与你年龄相仿?”我试探地发问,继而偏头认真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在这之间我一直注意他的话语和烟圈,竟对他的外貌不曾留意,闭上眼搜索不到一点印象——这是不行的,如果下次在街上再遇见,不能准确认出他并和他打招呼的话,太不合规矩。
长发。竟然是长发,身上不带艺术青年的豪放不羁,也没有满头脏辫的摇滚气质,他的长发柔顺,披到肩上。他此时低埋着头,头发挡住他的半边脸,从另一侧看来倒是可以拼凑出一副不错的清秀五官。
“她与我同岁,是我女朋友,已经失踪十三个月了。”他的声音低沉,敲破了我在脑海里的3D构图,也终于让我回想起他这次来访的目的。
我的职业比较特殊,别人叫我找寻者。事实上,就是私家侦探中的一股分支,专门处理一些关于突然消失在当事人生活中的人或物的案子。然而,在我从业生涯里,接到的寻物的案子数不胜数,寻人的案子却极少,近年来更是屈指可数。
大概是因为“失踪人口”的概念中,包括了两层含义:一种是无故消失,有被挟持的可能性,另一种则是自主选择离去,不告而别。往往前一种案子的处理是由警察负责的,而后一种则是这座城市的常态,结束一段旧的关系太过平淡和轻松,于是很少有人把这当一回事以至于来拜访我这位找寻者。
这个长发男人的女友失踪了十三个月,他既然来找我,足以说明他是那少数的“断绝旧关系后无法独自往前建立新关系”的人,他处理感情的态度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我本想来,他可能紧张、焦虑、崩溃——如果他真的把女友的“失踪”看成是一件相对重要的事情的话。
可从他走进来到现在,他的神情是放松的,语气清淡,先不慌不忙地和我科普了一下个人的社会理论,再花时间刻意激怒我,一点都不像一位寻求帮助的人,倒像一个传教士。
“你的女友‘失踪’了十三个月,”我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去人系局查询了吗?结果如何?”
是这样的,如果一方单方面结束的关系是要去市人系局登记的,以方便另一方能查询到,避免见面告别的尴尬,这是本市的传统。通过查询就能知道消失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是“单方面结束了这段关系后主动离开你的生活”还是“由于未知因素被迫消失”,通常第二种情况就该联系警局了,而不是我。所以我多此问一句不过是职业习惯,确保这个案子是在我的处理范围之内。
却没想到他接下来说了这样的话。
“人系局没有她的档案。自然也没有我和她的关系的档案。”
怎么可能?整个城市数百万人口,凡户籍登记在户者,应该无一疏漏,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人系局里会没有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档案——我是说,如果那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话。
“有合照吗?”
“她不喜欢照相。”
我盯着他,试图想找到一点他神智失常的迹象。
却被他识破。
“你不信我。比起一个人的记忆,你更相信一个机构的数据。”
“当然是这样,我没必要否认,”我干脆坦白,“你拿不出一点你的女友存在的证据。”
“所以我需要你。”他说,“你不是找寻者吗?”
第一次见的时候她说她叫莫挞,蛋挞的挞,刚好是她最喜欢吃的食物。那时我说,真够幸运,能用喜欢的食物当作自己的名字,你爸妈一早就猜到你的喜好了,她哈哈大笑。
在还没认识我以前,她的名字也许叫陈见枝,其实我也不知道哪个是她真正的名字,只是一次偶然见到她的一个信封上写着,陈见枝收,那信很旧了,却被她保存得很完好,用透明的文件袋装好放在抽屉里。应该来自于她的一位故人,具体是谁,她没提过,我也不问。
于是我就叫她莫挞,从一开始到我们住在一起。
莫挞偶尔看着信沉思,抱着双膝蜷缩在窗边的榻榻米角落,重复哼着一段旋律,歌词听不清,声音偶尔清亮,有时又沙哑。我为她端来一杯刚冲好的婴幼儿牛奶,她就冲我笑,有时泪水挂在睫毛上,扑闪着就掉进杯子里。
我们相拥睡着,她的呼吸慢慢平稳。
我们清晨苏醒在穿透过了飘荡着的米白色窗帘的几缕光线中,她穿上条张扬的大红色的裙子拉我去逛菜市场,喋喋不休地与人讲价,从街头逛到街尾,两人提着菜大汗淋漓,然后打上两碗豆浆,闷头一口喝掉。
有时在公园,有时在家里,我们看大喜大悲的电影,庆幸我们平淡的生活,也不羡慕那些华丽和精彩。
我们一直在一起。
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太好,有太多值得一起做的事情,我分不出空隙来思考在这之前她是谁,和谁在一起,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如果说在我之前她经历了不愿提起的波澜,我想成为她如今的堤坝,她可以在我包围下翻滚,欢笑或愤怒,但不会消耗掉一丝的储存,不掉一毫的水位,我和她一起等风也等雨,我希望有天我们能陈旧而充盈。
我说到这的时候,回忆被打断了。
“你真像一位诗人。”身旁的人在调侃我。
“我还没说完。”
“我如果不打断你,你是永远说不完的,”她笑起来,“别皱眉,我有大致方向了。”
她站起身来,提着一串钥匙走到门边,示意我和她一起出去。我不明所以,直愣愣地站起来,顺手把我放在沙发扶手上的鸭舌帽戴上,压得很低,才走上前去和她一起。
“去哪?”
“菜市场,你带路。”她边说边打开玄关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副夸张的大耳环对着镜子戴上。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的她,愣了愣,然后蹲下身穿好鞋,打开门站在门侧,抬手看了看表。
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梦里的一个场景在现实中播放一般。
这种感觉从和那个男人一起出门开始,一直延续到他带我慢悠悠地走到那个菜市场,不管我怎么催促他走快些。
是条很嘈杂的老街,从狭窄的入口进去,慢慢开阔起来,中间却也不过一米多的过道,两侧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时蔬和水果,偶尔一两个占地大一点的摊子是肉摊,挂着大块的肉,老板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哐哐不绝。
绝对是个热闹的地方,就算你什么都不说地穿梭在沸腾的人声中,也不会显得尴尬,谁也不会注意到你。哪怕你站定了,酣畅淋漓地打一个屁也没人听见,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觉得神奇极了。
“来这干嘛?”身旁的男人把鸭舌帽压低了问我。
“怕什么?我们不是要帮你找你小女友存在过的证据吗?”我环顾四周,“喏,那么多人证。”
他不说话,于是我自力更生在街道上来回几趟后终于找到了那家豆浆店,唯一的一家。
我走上前去:“老板娘。”
老板娘正在收拾摊子,头也没抬,挥手赶我:“来晚啦来晚啦,今天的都卖光了。”
“不是的,我是想问……”
这时那男人总算走上前来:“老板娘,我们不买豆浆。”
老板娘这才停下手上的活,抬起头来。她的眼睛慢慢地聚集起光彩,很激动似的搓着手:“来啦?”
看来他真的是这家老顾客了。
“总算是来了……”老板娘笑着,“你看这头发都长这么长了!”她指着男人快齐肩的头发,和我眼神交织时热情得我招架不住,于是我清清嗓子,赶紧问道:“老板娘,我是想问一下,你记不记得他之前和一个女孩子一起来过这边……”我突然不知怎么描述,于是转头问他,“那女孩长什么样子来着?”
还没等他回答,老板娘便连连摆手否认:“那没有的,哪有什么姑娘啊!”似乎是为了验证她话的可信度,她甚至拉开嗓子向周围摊子喊,“是吧?没见这小伙子带什么别的姑娘来过吧?”
大家热情地附和,也连连摆手,似乎是否认一件极丢人的事般。
这下一来,我便替他感到尴尬了,于是赶紧拖着他离开了这片喧嚣之地。
“你说谎了。”我抱着手看他,没从他脸上找到一丝慌乱和被揭穿的窘迫。
“我没有。”他义正言辞。
“你没有女朋友。”我强调。
“我有!”这才算是有点激动了。
“幻觉?”
“不是。”他笑了,我真的不太懂现在的状况有什么好笑的——他说的经常与“莫挞”常常一起来逛的这个菜市场,大家都记得他,却都矢口否认我问起的那个女孩,那要让我还怎么相信我的委托人给我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呢?
我要去哪儿帮他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呢?
我叹了口气:“这个单我不能接,你另请高明吧。”说完转身准备走,却在转身的片刻听到他说,“你不想看看那封信吗?”
那封陈见枝收的信。
我当然是想看的。我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业,就是因为好奇。哪怕知道这封信可能被伪造,不足以成为一个人存在的证据,但也忍不住去猜想那封所谓的让“莫挞”泪流满面的信上到底写了什么。
“信在哪?”
他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是一只纤细的白皙手腕,细长的手指,轻轻捏着一个棕黄色的牛皮纸信封的一角,靠近着一把打火机吐出的火苗,只差一点就要触碰到。
“怎么会拍这样的一张照片?”
“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说要用这封信烧的火去点燃蜡烛。”
“信被烧了?”那还看什么?
“没有,”他掏出一把打火机,和图上的像是同一把,他一遍遍地打着火苦笑,“就在我拍下这个图片的下一秒,她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就拿着信出去了,再也没回来。”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如果说这个叫“莫挞”的女孩子真的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编造的剧情也太完整了一些,甚至准备照片——那双手绝对是个女孩的手。我的内心开始动摇,存在的吗?
把图片放大,我模糊地看到信封上的字迹,“陈见枝收”,那周围还有别的字都被涂掉了,应该是地址之类的东西,我仔细打量那四个字,一笔一画被写得无比认真,小孩子般的笔迹,再看信封快被烧到的那一个角,贴着邮票,然而——没有邮戳!
这不是一封收到的来信,而是一封没寄出去的信!陈见枝到底是谁?
我一时丧气,可惜现在,连看一下里面的内容都不可能了,如果这封信与女孩一起失踪,那么光凭这张照片和一个名字又能做些什么呢?
“就这一张照片?”我暗自祈祷他能拿出别的什么。
“就这一张照片。”
“你现在,还住在你们之前住的地方吗?”我抱着一丝希望,“或者那里有她的证件?”
“我没住在那里了,我现在住旅店,”他接着说,“她当时是带着包走的,包里有她所有的证件。”
“你甚至不知道她那时是去见谁?”
“我要知道那之后她会失踪,那么不管她去见谁,我都会拦下。”他说完这句话,收回了手机,眼睛很红。
“抱歉,我无能为力。”我看着他的眼睛时,不知为何,胸腔周围的肋骨猛地一抽,有种窒息的错觉。
我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走,每一步都像是走错了,这种迷茫感前所未有,让人心慌。
“你知道吗?她曾经和我说过,这座城市里有一种传染疾病,她想过要搬离这里。”他的声音在身后,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是在哪儿?
周围的景物在摇晃,我躲在陈旧的圆桌子下,全身发抖。画面是灰暗的,耳边很寂静,我一时分不清是我自己在晃还是周围的东西在晃。
突然有个声音像广播播放一样在我头顶突然响起。
“太阳的金梭梭织出了金灿灿的花朵朵,月亮的银梭梭织出了银闪闪的水波波,花海里飘来一串串笑咯,那就是我们快乐的歌……”是个小女孩的声音,稚嫩的声音哼唱着一首儿歌,她咳嗽着,鼻音很重,声音沙哑得像是哭了几个晚上般让人揪心。我扭头去看,周围还是空无一人。
“是谁?”我大声问,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和刚才广播播放的声音一模一样——稚嫩、破碎又绝望。
眼前的画面流转,我慢慢听到欢笑的声音,还有清脆的铃声,面前有一对中年男女,他们一步步走向我,我站得笔直,不能动弹,看到他们严肃地板着脸慢慢靠近,他们的目光像是打量一件商品,然后时不时和他们身侧的一位年轻女子交谈,讨价还价般一来一往。
烈日炎炎,我站了好久,在快要倒下之前那个中年女人拉住了我。
“就她好了,”她淡淡地对身旁的男人说,“安静点的孩子好。”
这之后,是黑暗的房间,鞭子和棍子的声音传来,一个清脆、一个是钝响。仿佛很远,但我分明就看着它们从我头顶落下,然后与我的皮肉接触,我却感受不到痛觉。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你再说一遍,你的妈妈是谁?”
“陈见枝!”
“我再问一遍,到底是谁?”女人气急败坏。
“……陈见枝……”不知几遍过后,我晕了过去。
总算是晕了过去,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自己的手在一个信封上写下了一个名字。
陈见枝,收。
接着写了一串地址,又自己涂掉。
我抬起头,看到眼前的窗户上的倒影,是我的样子。我是说,我,的样子。
我从梦中惊醒:“周从!”我叫着的,显而易见是个人的名字,然而我却想不起他的相貌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这次的梦不太一般。以往的梦都是随着醒来的时间越来越长而变得模糊,这次的梦里的内容却越来越清晰,那个信封的样子在我脑海里浮到了最上面,快要把我的视线挡住。
我疯了似的从床上坐起来,光脚跑到书房,打开了最上面那个柜子,那个我梦里的信封,那个男人手机里的信封就安静地躺在我的柜子里。
我颤抖着手把它拿出来,抚摸上面一笔一画发了狠的字迹。
那是十一岁的我趁养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写下的,我打开它,从中抽出了一张陈旧的信纸,皱巴巴的,我想我一定不止一次对着它流泪,上面这样写着:
“你最好用你一辈子来找我,但永远不要想找到我!”
我用力抓着这张纸和信封,但手却钝钝地一疼,被什么硬硬的东西铬到了一下,我把信封倒着拿着一抖,一个小圆环从里面掉落出来,滚到我的沙发底下,我趴在地上伸手去够,沾到了厚厚一层灰尘,总算拨了出来。
是一枚戒指,内侧刻了两个字母,C&T。上面还吊了一块小的长方形金属标签,上面刻着,等你烧掉那只会让你哭泣的信来点燃你二十五岁的生日蜡烛,就嫁给我吧。
我记起来了那个长发男人是谁。
我的周从,我的光。我想起每个阳光甚好的周末,我给他的脑袋和下巴都涂上泡沫,然后仔细地推剃掉,看他的表情从最开始的委屈到后来我技术成熟后的享受和自豪。
还有他眉心偏左被头发挡住的那颗红痣,随着他的呼吸起伏像是一颗为我跳动的小心脏。
啊,他的头发,都已经那么长了啊。
我叫周从。我的女朋友叫莫挞……或者别的什么,这并不重要。
我爱她。
她温柔、敏感而细腻,她背上有些伤痕,心里的估计更多。
她曾经开玩笑地和我说,你看,我的名字是挞,既是蛋挞的挞,也是鞭挞的挞。
她是一个小说家,在她的故事里,她构建了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也许那是她的避风港。实际上,我不太喜欢她描述的那个世界,但她说她搭建的那座冷漠的城市是因为感染了一种叫做“妄爱”的传染病毒,所以里面的人都滥情又不真实,习惯了不深交,也不托付,但故事里的那个“找寻者”女主不一样,等她遇到了她的男主,那么就可以解除这种病毒,离开那座城市。
如果可以,她也想带那座城市里别的人一起离开。
我问她,我要背着怎样的武器才可以足够强大到成为男主,实现她的愿望。
她说,你只要出现就好了,周从,当我陷入那个城市的时候,你只用出现,就好了。
她现在本该是我的妻子,如果不是她生日那天,接到疑似陈见枝的电话就发了疯地跑出去,被路口来不及刹车的货车撞到的话。
她在医院时,我打电话去核实,发现那只是一个诈骗电话。
我的女孩,我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电话,即使儿时发了狠说希望那个抛弃自己的人永远不要找到自己,却还是希望自己被找到。
等她醒来的时候——却还是沉睡的,我是说,现实世界的那个莫挞是沉睡的,她的大脑开启了自我防备,醒来的是她故事里的找寻者——她陷入了她的城市。
而我,就如我答应她的那样,也出现在她的故事里。
我从家里搬走,住在旅店里,把家里我的衣物也拿起,按她故事里那样布置她的房间,每个月都雇请一位委托人,去找她帮忙找一些东西,以维持她故事里的设定,同时希望她能记起一点什么。
听从医生的建议,那些东西与她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到最后,我以我自己的身份去找了她,委托她帮我找到她自己,一个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存在的人。
我坐在三年前我们一起买的红沙发里,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心跳和泪水,抽着烟掩饰我的咳嗽,和她侃侃而谈她书中那座城市的设定,再在门口等她臭美地戴上那副她最喜欢的大耳环,是的,她向来胆小,习惯用张扬的打扮来隐瞒,不管是红裙子还是大耳环——它们都陪伴着我们一起穿梭过大街小巷,以及那个菜市场。
菜市场的叔叔阿姨们并不知道她的情况,只知道我们很久没一起去讨人嫌地讨价还价了,也许猜测我们吵架或分手了,所以才会在我们终于又一次一起出现在菜市场时极力为我证明清白——
“小伙子的确没有带除你之外别的小姑娘来逛菜市场了呢!”他们激动地比划着,淳朴又善良。
我的姑娘啊,我的姑娘。
你要回来我身边了吗?
扉页上写着,愿你一生遇到的那些所谓的“主动失联”人口都不要再腆着脸回归,身边只留下始终愿意带你一起走的人。
就算有一天你一不小心脱离了这个社会,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陪你一起与世界失联,在你自己搭建的小世界里,配合你异想天开的规则,等你喘过气来,他再搀扶你一起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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