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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人 公正用人打造过硬法官干部队伍

时间:2024-04-24

◎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宏斌

精准识人 公正用人打造过硬法官干部队伍

◎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宏斌

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组把关和组织识别作用,将精准科学识人作为公正用人的关键基础,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为助推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人才保障。

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和党员干部承诺制。在干部选用工作的各个阶段,都由分管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符合条件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在民主推荐阶段,主要是摸清干警意愿。在确定考察对象阶段,重在强调组织纪律,帮助干警摆正心态,强化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的纪律意识。在确定任用人选阶段,重点是疏导未任用人员的思想问题,对任用人员提出履职要求。通过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的关系,确保干部任用工作正面、积极作用的发挥。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探索实行承诺制。启动干部选用工作时,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干警均要向组织做出坚决服从院党组对本人是否任用的决定的书面承诺,将党的纪律与干部任用工作相结合,有力约束干部的非组织行为,抵制干部任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有效维护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环境。

重要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把关。

在动议环节,政治部根据空缺职位、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及对干部分析研判等情况,就选用职位、条件、程序等形成工作建议方案,经院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政治部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考察对象的确定原则,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在广泛听取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空缺职位任职需求和考察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任用方案,报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任用意见。执行重要事项三上党组会、关键环节集体把关,坚决杜绝临时动议、个人决定、违规使用干部等违规现象,在工作程序上有效地保障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推行实名推荐,提升民意的准确性客观性。由于干部考察组的工作人员有的来自本单位,有的是组织部门临时抽调,谈话对象心存顾虑,谈话推荐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困难。我院探索采用谈话对象填写实名推荐票的方式代替谈话推荐,参加实名推荐的人员范围为熟悉和了解干部的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实名推荐情况由主要负责同志查阅、统计、分析,既便于操作,又客观真实,效果很好。在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上,对大会推荐结果与实名推荐结果划分不同权重,对于更加客观真实的实名推荐结果、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推荐意见给予更高的权重比例,以权重比例换算形成的民主推荐结果为参考确定人选范围,有效地解决了既要注意听取民意又不唯分唯票的问题,提高了民意的准确性。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坚持得票率达不到推荐票三分之一的不列为人选、分管领导不推荐的不列为人选、部门主要领导不推荐的不列为人选。充分发挥分管院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与干部接触多、交流多、了解多的优势,确定考察人选注意听取分管院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对同一部门多个人选符合任用条件的,同时注意听取有关人选优先任用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贯彻省委“三项机制”及省法院实施办法,对脱贫攻坚成绩突出、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等符合“鼓励激励”条件的优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

加强日常考核研判,及时全面掌握干部成长变化情况。突出凭实绩选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根据干部岗位特点,分类建立包括岗位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调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等内容的干部业绩档案,定期公示、固化,避免“临阵磨枪”“急拿现用”。在干部考察时,充分使用日常考核结果和干部业绩档案,考准考实干部业绩,做到业绩考核有据可依、客观公正、令人信服。通过扎实细致的日常考察了解,准确掌握干部德才表现,有效降低识人用人的偏差与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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