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搭建周全便捷的医保体系
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各市区执行统一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新的医保政策,对城乡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对贫困人群给予特殊关照。
规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越来越人性化的政策,促进着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2017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30元,财政补助470元,比国家标准高出20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全省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参加率达99.4%,基本医保实现“应保尽保”。
如果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并轨”体现着公平和普惠,那么积极推行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则给不少重病患者带来“生的希望”。
去年11月,商洛农民任延斌突发主动脉夹层,病情非常危急,被转诊到了西安一家三级医院救治。第一次住院19万元的手术费已经花光他家里的全部积蓄,当得知第二次手术还需要11万元时,任延斌想到了放弃。
一筹莫展之际,家人在新农合报销时,“意外”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二次手术顺利进行。任延斌病愈后,总共报了19万元多。他说,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全省12个市区全部出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各市市级统筹、商业经办、人员全面覆盖、待遇全面兑现的“4个100%”,目前,大病保险已全面实施,总计覆盖人数606.39万人。设立市、县医保管理经办中心,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助、民政救助和商业保险的经办衔接机制,实现“一站式”报销。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我省在逐步实现卫生计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在全国率先推出集医疗卫生服务功能、金融功能、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一卡通,实现对人一生的所有健康信息的跟踪指导,今年预计发放1000万张。
为减少群众“跑腿”“垫资”,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省上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建设。
去年1月,泾阳县退休职工吴先生在省人民医院接受了右眼视网膜手术。“治疗总费用22040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5548元,直接刷咸阳市的医保卡就能结算,方便多了。”吴先生感慨地说,搁过去,不仅要自己先垫付全部费用,资金周转压力大,而且复印病历、打印清单,还要回咸阳报销,手续繁杂、报销周期长不说,缺个啥东西还得来回跑腿。
2013年以来,我省完成了全省各市安置人员和转诊转院人员在西安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地市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方式渐渐完善。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结算异地就医患者63.83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49.5亿元。
今年1月1日起,我省出台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案,目前已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甘肃等七省签署城乡居民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
“经过几年的努力,跨省、跨市异地就医患者不跑远路、少垫费用的愿望正在实现,群众看病将更便捷。”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梁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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