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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妖精

时间:2024-05-14

乔叶

星期天,我和表姐闲逛。迎面走来两个女子,乍看穿的都是红衣,细品却红得有些不同。左边女子身着一条朱红色的牛仔裙,上面是开衫,露着鲜黄的吊带抹胸,吊带极细,丰盈的双峰在细带下呼之欲出。右边女子的穿着含蓄一些,旗袍样式的长裙,暗红如深色的玫瑰,外面罩着黑绒短袖,也开着衫,散淡随意地透出肩臂处的优雅骨形和雪白皮肤。

“性感。”香风过后,我评价。“哪位?”“左边那位。”“应该是右边那位。”表姐道,“左边那位只是妖娆。”“有何不同?”

表姐侃侃而谈:妖娆是咄咄逼人的,性感是清茶慢泡的;妖娆是烧人眼的,性感是润人眼的;妖娆是气球,飞得高,性感是磁铁,引力大。总之,妖娆是浅层之技,是技则总会技穷,而性感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我叹服表姐的见解精辟,感慨同是红衣,居然可以穿得如此不同。表姐微笑:“衣服穿得貌合神离还是小事,许多性质相同的事情由不同的女人做出来,那高下之分差得就不是一等二等了。”

细想,果然例证比比皆是。我有两个女友,其老公皆是宝石级男人,于是伊人们都开始不自觉地偷查老公的手机。一个查了就问,问了就吵,吵了就闹,闹了就分,分分合合,如此反复几次,终于不治;另一个查了也问,只是问得调皮,问得漫不经心,宛若蜻蜓点水。问过之后便根据症状的轻重悄悄对症下药,同时自己加强对老公的短信攻势,从海陆空几方面占领他的疆域,扩张自己的地盘。战略战术得当,自然大获全胜。于是,手机之兆在此流向不同渠道:一个是让自己的家庭短路,另一个是让干扰家庭的因素短路——同样是短,且看当事者如何以短为长。

同事亦有一则例证。她在外地进修,好不容易等到休假回來,正和丈夫兴致勃勃地在外面吃饭。这时,丈夫大学时的女朋友打来电话,说从国外回来路过此地,约他见面。丈夫左右为难,同事却对丈夫说:“赶快去吧,你们难得见一次,好好聊聊。”她还手脚麻利地跑到礼品店帮丈夫挑了小礼物送给那个远道而来的“情敌”。

“我当时心里也泛酸。”同事说,“但我告诉自己,无论对丈夫还是对自己,你都应该更有信心一些。”瞧,这醋吃得多么清冽:只在心里给自己消毒,却没有任它溢到外面,把家蚀得一塌糊涂。

事情就是这样,如同妖娆相比于性感一样,放是谁都会的,难的是收。这收不是装糊涂,不是忍耐,这收意味着真正的接受和珍惜。但修炼到如此道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会放的女人比比皆是,会收的女人却是凤毛麟角——可以称之为妖精。

一个女人,妖是容易的,精也是容易的,又妖又精却不是妖加精那么简单。理智、宽容、深情、机敏、慈悲……这都是她们驱魔的利剑,她们的妖精气是在骨子里的。对于这样一个妖精来说,其爱的功力已接近于神仙。因此,我一直认为妖精这个词是对一个女人的最大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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