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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时间:2024-05-14

朱国英

(安徽省池州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所,安徽池州 2470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对农产品生产及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抽检、风险管控与监管执法等工作,以避免质量不合格、农残超标等农产品的出现,维护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涉及部门多、内容多,监测范围大,且监测对象较为分散,存在一系列的监测问题,降低监测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埋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本文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进行概述,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对策。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

1.1 构建全面覆盖的安全监测网络

在市委、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安徽池州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及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等,进行全面、及时、有效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构建了完善的安全监测网络,初步实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网格化管理,不留有任何监测死角。在《安徽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5月—2025年5月)的指导与推进下,池州市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2023年全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比例达到70%,并设置了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岗位,动态获取网格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

1.2 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安徽池州市农业农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9.2万余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5.34%,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为农业标准化生产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池州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积极推广绿肥种植、土壤深翻、秸秆还田等措施,并立足于茶叶、九华黄精、池州鳜鱼、皖南土鸡等农业资源优势,以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为方向,建设农产品现代化产业链,打造三角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池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有1.4万hm2、茶园2.39万hm2、九华黄精种植面积2040 hm2、皖南土鸡出栏2860万羽。池州市基于工业化理念,促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倾尽全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坚持走品牌路线。2021年“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了331个,从而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获取的成果

安徽省池州市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及监管执法的力度,依法查处及整顿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将日常监督抽查与集中整顿相结合,日常巡查与快检筛查相结合,对农产品领域进行全面深度、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同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等机制,形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效的监督与规范作用,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以高压的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的食品安全及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为了切实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安徽省池州市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智慧监测平台、微信小程序建设的基础支撑,实现全市监测数据信息的汇聚、共享与实时传递,并深挖及利用监测大数据,精准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预测质量安全发展趋势,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信息化的监测。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安全监测内容繁杂,风险监测预警存在疏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涉及检测、监督、执法、风险评估等工作项目,监测对象数量庞大,农产品类型多样化,因此工作环节多、流程复杂,且不同监测工作项目由不同的监测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缺乏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监测数据信息未能实现完全共享,未能构建协同联动机制,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效率。在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践中,还缺少长效化的监测工作计划,影响监测工作的时效性。例如,在区域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后,才加大监督抽检与监管执法的力度,未能实现事前风险预测及管控,存在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在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大部分是由农业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1],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依赖于专项执法检查与抽检,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疏漏,难以提前发现农产品生产端与经营端存在的问题,致使监测工作开展滞后。

2.2 监测对象构成复杂,质量安全意识不够

农产品的生产主体与经营主体构成复杂,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普通农户、种植与养殖大户,以及农贸市场、超市、摊主等,监测对象构成复杂,并且小型的生产与经营个体,如种植与养殖散户、摊主、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缺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意识,也未采取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成为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的难点与痛点。生产主体构成的复杂性,使得农产品来源分散。至于蔬菜水果类、粮食类农产品,对其在种植与田间管理过程中的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难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监测,且未建成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导致生产主体与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程度不够,监测工作的参与度与配合度较差。

2.3 监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少过程质量检测机制

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或者是种植地及灌溉用水存在污染问题。侧面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是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管理、抽检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形成监测工作漏洞,给了违规违法人员可乘之机。以蔬菜种植监测为例,蔬菜生长周期短,在种植过程中需要记录蔬菜不同生长阶段使用化肥与农药的名称、数量、时间、次数等,仅靠种植户自觉,难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而有效健全的监测制度、监管机制、考核措施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2]。此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环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无法完全覆盖至生产与经营的最前沿,农产品检测侧重于农产品上市之前,产前与产中检测缺失,如水质、土壤的检测,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重金属残留检测,以及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理化检测等。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打造协同联动监测格局,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需要完善的监测组织机构作基础支撑。①设置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由服务站全权负责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各项工作,并以服务站为核心,建立各监测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服务站从中协调监测工作,防止各部门监测工作重复、冲突,且避免监测工作上的疏漏,构建各监测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协同联动的监测格局。②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监测队伍,配备齐全的检测设备,以及具备法治思维的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水平高的检测人员与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等,提升人员监管执法能力,打好监测工作的人力基础。③加大监督检测工作的力度,在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突击检测、随机抽检,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质量安全隐患大、问题高发的农产品[3],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专项检测,并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查找问题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其去向,生产源头与销售终端齐抓共管,最大程度上保障市场中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2 建立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完善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层面,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导向,持续深化农业改革,打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①根据池州优势农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为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政策、资金等支持。②打造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标准化生产推广基地,并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网络授课等活动,将绿色环保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及生产加工技术等传授给各生产主体,强化其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与重视程度。在经营主体层面,围绕池州市粮油、家禽、水产、中药材、茶叶、林特六大产业,大力培育与发展当地的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担负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与种植户、养殖户等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与标准化的发展。针对农产品企业、菜市场、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于经营主体例行监测、突击检查结果等,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形成对经营主体的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农产品正常的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还可专门设置服务站,通过传统电商渠道、直播电商渠道及传统线下渠道等[4],面向消费者与经营商推广、宣传特色农产品,帮助特色农户销售绿色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获取更好的经济收益,调动与激发农户生产特色、绿色、安全农产品的积极主动性。

3.3 完善监测制度体系建设,保障监测制度与工作落地实施

①建立常态化安全抽检制度,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与种植过程进行风险监测与管控,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杜绝在源头。②加强农业企业日常监管,指导监督企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采购与使用记录台账等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留痕,规范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③建立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监测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县、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业绩考核范畴,同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监测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扣除绩效等处罚,提升考核制度的威慑力与约束力。④实行过程监督制度,对监测工作责任、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的落实情况进行过程监督,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整改建议,保障监测制度与工作落地实施。

3.4 构建全面覆盖监测网络,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基于农产品来源分散、生产经营主体构成复杂等问题,在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构建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不留有任何农产品监测死角;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升检测的独立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区域、高危区域等,采取例行检测与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定期与不定期检测农药残留、化肥残留等[5],保证市场销售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检测机构等不仅要引进新的检测技术、检测设备,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检测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用性,还应增加检测经费投入,维持检测技术、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提升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涵盖了技术、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等多个层面的内容,需要系统性、科学化地推进监测各项工作,以保证监测工作的全面覆盖、有序开展,避免监测工作出现死角,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文章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问题的深度挖掘与分析,明确监测工作改进与调整的方向,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实现监测机构、监测队伍、监测制度、监测服务、监测技术等的完善,以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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