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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才是保护伞

时间:2024-05-14

苏丽

朝中无人莫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些都是官场老话了,也可称为一种传统认知,所谓“保护伞”就是这么来的。但是,真正的保护伞不是上面的关系,而是民意。明代的东平知州李湘,就是个正面的例子。

李湘,字永怀,江西泰和人。永乐中期,他从国子监生直接调入都察院担任刑律校勘。永乐末年,资格熬够了,李湘被举荐去东平做知州,从六品。在东平,他做了许多事儿,比如带领百姓修堤坝、绝水患,鼓励农耕,让所辖五邑的所有荒地都变成了良田;平日里还注重教化,以身作则,不贪不拿,“训诫吏民若家人然”,群众路线超级棒,整个东平被他治理得如同一家人。

然而,没过两年,他的官位却给人夺了。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朝中无人的缘故,他被吏部的人给耍了。他外放的东平知州一职,并非实缺,而是代理。如果实缺的话,按制肯定是正六品,而代理就要差一等。原先的知州回来了,他不能不交印。

正当李湘郁闷不已的时候,保护伞出现了,东平的老百姓死活不让他走,还联名签署了一个折子请衙门代呈永乐皇帝,大意是:李大人在东平干得很好啊,我们父老乡亲都希望他继续干下去。永乐帝一看,民意呀,民意不可违,就准了吧。

按照廉吏的分类,李湘大致属于“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之类的官员,善忘,一门心思忙工作,既无害人之心,又无防人之念。老实说,这种人不适合混官场,尤其不适合混明代的官场。

永乐帝最后一次征伐蒙古人,山东参与运送给养的百姓大多死于途中,唯独东平州的百姓无一伤亡,创造了奇迹。有同僚开始患“红眼病”了,到布政司衙门诬陷李湘“苛敛民财”。布政司接到举报,就把李湘抓了起来,也不审,因为都知道李湘没后台,也不走门子,从他身上捞不到好处,就打算直接送北京刑部。

这个时候,李湘的保护伞再次出现了。听说李大人被抓,东平士绅百姓立马闹将起来,当天就有1300多人连夜赶往济南,堵在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衙前为李湘喊冤。第二天又有70多个长者跪伏台阶下,“发奸人诬陷状”。布政使不听,按原计划押着李湘上路。他们在前面走,后面跟了90多个白胡子老爷爷,边走还边嚷嚷:“李大人是冤枉的,我们去京城告御状。”

官道上出现了这一幕奇观,围观的百姓是越聚越多,指指点点,七嘴八舌地议论。布政使心里有点慌,脑海里闪出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愁没台阶下呢,通政司派员到了,说此案理应交由按察司审结后再定夺是否赴京。结果真相大白,诬告的官员坐牢,李湘官复原职。

李湘在东平一直干到明英宗即位,十多年没挪窝,也没人再敢动他,省里各级官员都知道,他的保护伞太厉害,不好惹!吏部尚书胡莅听说后,很是感叹,破格举荐李湘做了怀庆知府。

孔子曰:“及民共饗其禄,共任其灾,此国家之所以和也。”孟子也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话。李湘虽然上头没人,不得天时,也不占地利,但他却得了人和这一要素。人和,对官员而言,要义在“与民同利”,与百姓休戚与共,才能使百姓与官员同心同德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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