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
徐淑飞,邵 丽 ,张 静,崔晓辉
(1.蓬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蓬莱 265600;2.枣庄海关,山东枣庄 277102;3.烟台海关,山东烟台 264001)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苹果生产国,2020年苹果总产量达到4 050万t,居世界首位,约占全球总产量的53%,苹果产量的持续提升,带动了苹果主产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作为苹果生产大国,却非出口强国,鲜苹果出口量不到全国苹果总产量的2.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0%)[1-2],并且我国的苹果主要出口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真正出口到欧美等高端市场的非常少。阻碍我国苹果进入高端市场的关键因素是农药残留超标,以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等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研究我国和国际高端市场的苹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我国苹果农药残留相关标准,帮助出境苹果注册果园规范使用农药,提升我国苹果国际竞争力,进入国际高端市场。
我国水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起步较晚,并且标准的制定分散到不同的部门,导致限量标准重复交叉和相互矛盾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标准》(GB 2763—2012) 制定后,水果农药残留限量逐渐规范化。2020年2月15日,GB 2763—2019正式实施,该标准共规定了46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标准,涉及到苹果的限量共195种,其中121种农残限量直接针对苹果,74种农残限量执行仁果类水果的限量要求,含除草剂15种、杀虫剂92种、杀菌剂66种、杀螨剂18种及植物生长调节剂4种。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其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被普遍认可[1]。目前CAC已制定了200多种农药的4 000多种最大残留限量,其中针对苹果的限量共有28种,种类主要有杀虫剂、杀菌剂和杀螨剂[1]。我国农残限量中有170种农药CAC未制定标准,CAC农残限量中有3种农药我国未制定标准,三唑醇、三唑酮、氟苯脲、戊菌唑等10种农残限量,我国的标准高于CAC;甲基对硫磷、灭多威、杀扑磷、苯线磷等6种农残限量,CAC的标准高于我国;有9种农残限量标准相同。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负责制定和实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3],农业部(USDA)和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参与资料搜集和分析工作,目前已制定了400多种农药的5万多种最大残留限量指标[3]。其中针对苹果的限量共有158种,种类主要有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和杀螨剂。我国农残限量中有104种农药美国未制定标准,美国农残限量中有67种农药我国未制定标准。有91种农药两国均制定了限量标准,其中吡草醚、草甘膦、虫酰肼、哒螨灵、代森联等27种农残限量,我国的标准高于美国;苯丁锡、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敌敌畏等39种农残限量,美国的标准高于我国;阿维菌素、百草枯、吡虫啉、二氰蒽醌等25种农药,两国限量标准相同。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该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限量标准极其严格,对于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残留,都以方法检测限或0.01 mg/kg为限值[4]。目前已制定了针对苹果的限量共有506种,种类主要有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和杀螨剂。我国农残限量中有39种农药欧盟未制定标准,欧盟农残限量中有350种农药我国未制定标准。有156种农药均制定了限量标准,其中百草枯、保棉磷、苯丁锡、苯菌灵等93种农残限量,我国的标准高于欧盟;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丙环唑等29种农残限量,欧盟的标准高于我国;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啶酰菌胺、福美双等34种农药,限量标准 相同。
日本自2006年开始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该标准规定了800多种农药的7万多项限量标准,对于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残留,都以0.01 mg/kg为限值[5]。目前已制定了针对苹果的限量共有334种,种类主要有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和杀螨剂。我国农残限量中有60种农药日本未制定标准,日本农残限量中有199种农药我国未制定标准。有135种农药两国均制定了限量标准,其中苯菌灵、丙环唑、草甘膦、虫酰肼等 39种农残限量,我国的标准高于日本;百菌清、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啶虫脒等53种农残限量,日本的标准高于我国;阿维菌素、百草枯、苯丁锡、苯氟磺胺等43种农药,两国限量标准相同。中国与国际组织及主要消费国常用农药残留限量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与国际组织及主要消费国常用农药残留限量比较 (单位:mg/kg)
我国已制定的195种涉及苹果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74种农残限量执行的是仁果类水果的限量要求,不同的水果对农药的吸附和降解速度不一样,若执行同一标准,不易引起果农的重视,导致农药乱用。部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过于宽松,以常用农药毒死蜱为例,我国的限量是欧盟和美国的100倍,我国三唑酮的限量是欧盟和日本的100倍和2倍,对于这些常用农药,我国相关部门应该执行更严格的限量标准,对于果农更应该促使其充分了解常用农药的限量要求,规范使用农药。
近年来,我国苹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持续增加,目前已制定了195种限量标准,与欧盟的506种以及日本的334种还有较大差距,并且欧盟和日本均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对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残留,都以 0.01 mg/kg为限值。我国相应标准制修订未有效对标国际标准,仍然实行2年1次修订的节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加大。因此应改变思路,及时对苹果主要消费国家农残限量标准进行研究,改进并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速度,提升我国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苹果产业健康发展。
国际高端消费市场普遍关注苹果农药残留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通过对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欧盟及日本的苹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比较分析,认为我国的苹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过于宽松且种类不足。我国应该加强此方面的研究力度,加快苹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速度,促进果农规范使用农药,不断提升苹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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