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晓宇
用耳朵阅读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手忙脚乱做家务的时候,被焦虑失眠折磨得痛不欲生时,走路、乘车、候机、等人,零星散碎的时间都是用耳朵阅读的好时光。
骨子里,我是守旧的老派人,喜欢纸质阅读的快感,喜欢书页散发出来的纸墨芬芳,喜欢翻书时“沙沙”有声的响动,喜欢纸质书拿在手里时踏实厚重的手感,喜欢睡前就着一盏小灯读几页再入眠。
最近两年,视力有所下降,看书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一日在网上闲逛,偶然听到一家电台播我的文章,便用心听了一会儿。女主播字正腔圆、温暖贴心,丰沛的情感,配上优美的背景音乐,清雅悦耳,简直是一种享受。我听完呆住了,这是我写的文章吗?有这么美?有这么好?
独辟蹊径,用耳朵听书,每晚睡前听一点,在清越、干净、恬淡的声音中穿行,不求懂得,但求遇见。
旧时听书,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识字的人少,不识字的人多,那些目不识丁的市井小民,引车卖浆者之流,最愿意往茶馆里跑,叫一碟五香瓜子,或者盐焗花生,又或者糖姜片之类,一边听书,一边喝茶,就连那些有学问的文化人,偶尔也会去茶馆听书。旧时说书,大多是一些传奇故事,说书人绘声绘色,肢体语言加上丰富的面部表情,把惊喜、谄媚、恐惧等样子演得活灵活现。遇到有人被瞌睡虫诱惑了,便把手中的惊堂木往八仙桌上一拍,“啪”的一声,瞌睡虫便被吓跑了。
我小时候也听过书,不过不是在茶馆里,而是守着广播或收音机听刘兰芳讲评书。那年头,最大的娱乐就是每天放学后迫不及待地跑回家,打开收音机,一边吃饭一边听书。一人、一扇、一醒木,利索的嘴皮子,勾魂的故事,随着情节的推进,仿佛身临其境。
听书与看书的感觉到底不一样,听书是一个被动接收的过程,浮光掠影,很少去思考。如果心情不好,听书也是一个治愈的过程,从聆听中获取快乐的感受。看书则不同,能在细节描绘上领略到文字之美,遇到不认识的字还会去查查字典,遇到不懂的意思会多读几遍,反复咀嚼,细细品味,从而学会主动思考。有时候,遇到晦涩难懂的文章,几乎是艰难地“啃”下来的,当然,“啃”的过程也会让人收获颇丰。
其实,没有文字的时候,口口相传是一种必要的途径,有了文字才有了看书一说,所以别耿耿于怀哪种途径更好,知识的获取,可以是任何形式。
坐地铁,摩肩接踵,人潮涌动,许多年轻人疾走如风,手里握着手机,一根线如藤蔓一般蜿蜒而上,另一端通到耳朵里。我说不准他们是在聽歌,听音乐,还是听书,总之,这是一个用耳朵阅读的时代。
看书,愉悦的是眼睛;听书,慰藉的是耳朵。有声阅读与纸质阅读并不冲突,以看书为主,以听书为辅,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又或者是自己喜欢的方式,不断丰盈人生,储备知识,把自己的快乐安放书本中,安放在文字里,建立自己的知识储备体系,在一个有机的整体中融会贯通,做一个有趣的人,做一个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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