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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分析

时间:2024-05-14

□ 白 冰 朱香杰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分析

□ 白 冰 朱香杰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较之以往已有较大的提升,在消费观念和健康观念方面也有更加全面的认识,随着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

现阶段,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已由填饱肚子转向能否带来幸福感,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有着密切关系。目前,由于社会上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相关部门不得不加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更针对食品安全制定了相关纲要。在中国颁布的食品法中,食品安全检验标准作为重要组成,在管理食品安全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质量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努力,尤其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社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国家政府为此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是我国第一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法规,同时对食品检验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从事生产经营时应严格遵守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活动,为社会民众负责,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规的颁布给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发展的现状

缺乏完善的食品检验标准体系

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方面,我国现行的技术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国外,虽然在与以往阶段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监控技术已经取得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国外先进的技术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检验存在较多的不足。例如:在我国的安全食品法中,所运用的检测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对相关食物的含有的残留物检测效果并不理想;像一些保质期较短的食物,如牛奶等没有成熟的快速检测方法,样品前期处理方法不够先进等。再如致病菌李斯特菌能在低温下生长繁殖,极大的影响了冷冻饮品的食品安全。所以需要在冷冻食品生产中对微生物进行控制和检测,在相关的设备检验方面应充分考虑到微生物这一点。

机构设置不规范

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是并没有取得较好的成效,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有较多的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划,重复部门机构现象较普遍,而重要的岗位却又极度缺乏人才,致使投入的资源被浪费。由此看来,即使食品行业具有一定要求规范,但是死板的常规性检查是不能够充分应对花样百出的假劣伪冒食品。

缺乏资源共享平台的支持

按照食品安全检测的要求,需要各部门分段进行监督,并能够在实践工作中紧密衔接,进而保障市面流通食品的质量。在这种框架模式的限制下,一旦有一方工作环节出现不合格食品事件,都会牵扯到其他监管单位。在生产环节中对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要查明其流向,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召回,与此同时,与工商管理部门、卫生服务部门进行协调,对市场进行彻底清查。

优化完善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与国际交流,开展互动学习

对相关的食品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抓住有利契机,加强与国际交流,组建专业的检测技术学习培训课堂,拓展外出考察交流渠道,借助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充分提高食品安全监测人员的检测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除此之外在国内,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应与其他食品行业领域的不同部门紧密衔接度,实现资源的最大限度共享,推动信息的流通速度和覆盖范围,发挥信息化资源平台的作用,在工作中加强交流合作。

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应从现阶段食品安全监测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借助食品行业的电子监督平台,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另外,在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库应完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

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结合国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先关标准的关系,尤其是研究本方法标准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通用标准限量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标准制定修订速度,满足各行业的实际需要,在配套以及基础标准方面做到相互匹配。例如速冻食品的法规,2013年由商务部制定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正式颁布实施,要求超市生鲜区域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5 ℃,冷冻库(柜)温度要低于-18 ℃。并且新标准规定,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食品不得销售。但是新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所以应加强对速冻食品质量相关法规的建设,在配套以及基础标准方面做到相互匹配。

结语

总而言之,食品安全问题作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社会公众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为确保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政府需要加大投入,积极学习国外优异的成果,并逐步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为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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