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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难点分析

时间:2024-05-14

高萍

摘 要:国务院在2004年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及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的调整,但在实际实践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时仍存在很多问题,甚至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本次研究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对当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部分有建设性意义的措施,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食品卫生 监督执法 难点问题

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物质,食品的安全性尤为重要,保证食品的安全性与有益性也是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1]。全球很多国家都以立法的形式设立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品进行管理,我国对食品安全也相当重视。2004年,国务院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实行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督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2]。但是在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开展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难点问题,所以本次研究就现有的几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难点问题进行分析,以促进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顺利开展。

1 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分析

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只有做到了预防,才能够真正对人们的食品安全起到保障作用[3]。然而我国的预防性法律法规一直比较欠缺,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卫生监督方面进行了改革[4],比如现在的城乡规划、建筑建设以及公共建筑等项目的设计上都加入了卫生学的审核及评价,在这些项目的规划以及卫生标准的实施上都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际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开展时,很多方案都不够完善,甚至在某些地方的监督执法形同虚设,所以就给当地的食品卫生留下了诸多隐患。同时,因为不同地区会存在生活习惯、消费习惯以及生产体系等不同程度的差别,所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标准不一定完全适合每个地区。缺少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标准,也造成了监督执法空白的产生。

我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本身存在着食品质量与食品卫生概念重合、食品卫生概念不明、食品卫生管理权限不清以及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部门条款矛盾等问题,所以食品卫生法律体系还需要不断地完善。界定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应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根据我国国情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避免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的发现,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执法提供保障。

2 分管协作的问题分析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5],所以质量监督、卫生安全等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落实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一旦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关系不到位,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导致人们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不仅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生活,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

各管理部门应强化自身的管理职责,在为政府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更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监督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在开展监督执法时,要对相对人具有拘束力,同时对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行政机关同样有拘束力,所有人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

3 监督检测资质的问题分析

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执法中有诸多问题与检测相关,但是许多卫生监督机构又不属于技术服务机构,所以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许多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都受到了质疑。

我国食品卫生检测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也存在着检测工作的不规范,所以应当尽早将食品卫生检测标准进行完善,对一系列的监测规范进行约束,包括检测职能界定、资质认定以及检测运作程序等,从而使我国食品卫生的检测工作更加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参考文献

[1] 谢光多.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2):767-768.

[2] 王春玲.浅析我国当前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1(10):1-2.

[3] 高璐.当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J].中国卫生产业,2014,1(19):49-50.

[4] 朱霞惠.泰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2,19(22):152-154.

[5] 顾春燕.浅谈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思路[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2,11(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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