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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能辩,不如能容

时间:2024-05-14

陈亦权

1936年,弘一法师由鼓浪屿移往厦门南普陀寺担任住持。当时,有很多人说弘一法师是贪图厦门的富裕生活,这让弘一法师的弟子们非常不悦,他们就写了一篇关于弘一法师的生平的文章给当地的报社以辩驳造谣者。文章刊发出來后,弘一法师才知道徒弟们的这一做法,他皱着眉头把徒弟们叫到跟前说:“你们虽然是出于好意,但其实是对我的坑害,看来我日后在这里要更加谨慎了。”

徒弟们不赞同地说:“师父,是那些人说你的坏话,我们才决定为你正名的。”弘一法师摇摇头说:“你们要记住,如果你们日后也被人诽谤,切不可去辩论,越辩论就会越吃亏。如不辩论,别人一谤便罢,没有后患;而一辩论,诽谤便会无穷无尽,那样你们还有什么时间去做别的事情呢?所以,我们只管把自己认为的最善最美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倘若做错了,即使再多的人称赞我们也于我们无益,而要是做对了,即使再多的人说我们的坏话也于我们无损。我们为人做事,必须要训练自己任劳任怨,置诽谤于不计。”

果然不出弘一法师所料,文章刊发出来后不久,外界对弘一法师的非议更多了,但徒弟们都谨遵弘一法师的教诲,没有再作回应,时间一天天过去,所有的非议与诽谤也自然就不了了之,烟消云散了。

当然,我们大多数人或许难以做到无视别人的褒奖或诋毁,但我们必须要明白“不辩自明”的道理。与其能辩,不如能容。面对别人的诽谤和怨恨,我们真不必急着辩解,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越描越黑”,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保持沉默,时间久了自然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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