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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新政

时间:2024-04-24

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此次提标以后,我省地方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约8亿元,将有近330万老年城乡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养老金提标”即可)

我省制定老年人服务清单

60岁以上老人可随子女在省内迁移户口

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了我省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帮助服务、旅居养老服务、公共文体服务等6大类200余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清单。其中要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省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意见》提出,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推动“三社联动”,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康、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短托照料等专项服务。研究制定养老配套支持政策,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进助老服务热线全覆盖。60周岁以上老人可随子女在省内迁移户口。

《意见》强调,实施老有所助,完善高龄、失能老人津贴制度,健全老年人保险制度,完善老年人救助补贴制度,对于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去世,给予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共4项殡葬救助服务。

(消息来源:《黑龍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养老服务”即可)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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