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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积极作为——记榆林市“五好”老干部马兴盛

时间:2024-05-14

※文/韩斌斌 王晓伟

马兴盛,男,绥德县中角镇人,1951年4月生,1971年1月入党,至今已有50多年党龄。1975年3月退伍参加公安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陕西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多次荣获榆林市、绥德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退休后,被选举为绥德县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他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党支部工作中,规范阵地建设、健全制度、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在他和其他支委们的积极努力下,2022年绥德县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陕西省委老干部局表彰为“省级示范离退休党支部”,被榆林市委老干部局评为“四星级离退休党支部”,他本人也被榆林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评为“五好”老干部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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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担任党支部书记以来,马兴盛坚持学习新时期党的理论政策,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特点,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及精神精髓,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讲话文章,研读党务工作理论知识,虚心向上级党组织请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与其他党政部门党支部交流,较好地熟悉和掌握了党建工作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党支部书记,马兴盛结合离退休老同志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支部自身发展、符合多数党员愿望要求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书记1人,支委6人。为便于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更好地服务管理老干部,每一位支委联系14人,并制成卡片上墙,便于查找熟悉。年初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确保始终心中有数,按计划有序推进支部党务工作;每位支委人手两本笔记,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严明组织生活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每一位党员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本色;讨论研究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促进党支部工作有序运行。

按照《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将支部划分为六个党小组,分别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由党小组组长认真听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定期在支委会上讨论他们的思想动态,形成议题向党委汇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党支部书记,注重提高每一位党员的党性觉悟,通过抓学习促教育,抓管理促效益,树立党支部整体形象,推进党建工作整体迈进。

为了提升学习教育吸引力和质量,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进行“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组织老干部外出学习,参观革命圣地延安、郝家桥革命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开展老干部座谈会,把老干部们聚集在一起,畅所欲言,让他们感受大家庭的温暖;带领老干部们走出户外,参观县公安局所队的新变化,感受公安事业的新发展、新成果。在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走进校园宣传禁毒,让孩子们远离毒品;走进社区宣传养老反诈,让老年人守住钱袋子。丰富多样的党务工作,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又一次焕发出新的活力,展现出新的气象。

作为党支部书记,马兴盛时常不忘关心了解老同志的家庭和生活状况。经常询问老同志的身体、经济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生活得舒心安心,享受天伦之乐。支部贫困老党员高雁峰,现年84岁,老伴离世,女儿、长子病故,儿媳妇改嫁,留下一个幼小孙子,唯一的二儿子又有病缠身。看到如此状况,马兴盛及时将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县公安局党委多次前往高雁峰家看望慰问解决困难,让老高内心非常感动。

每年春节、“七一”等节日,马兴盛和县公安局党委领导坚持到困难老党员家看望慰问,嘘寒问暖,了解情况。在党支部内,老干部之间难免发生一点小矛盾小纠纷,他就和支委们一起来到老同志家里了解情况,像拉家常一样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调解处理,小事化无事,老同志们得以和睦相处。

马兴盛虽已退休,但仍坚持做到老有所为。在绥德县发生“7·26”洪灾后,带头慷慨捐献2000元作为特殊党费。当新冠疫情袭来时,又拿出2000元生活费再次作为特殊党费,为抗击疫情尽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受绥德县公安局党委邀请,历时3个月,帮助搜集公安历史资料和遗存物品,担任党建工作顾问,谋划组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开馆以来,接待省市县党政企党员干部5000余人参观学习,获得了上级领导和各部门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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