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战俘丘吉尔的冒险

时间:2024-04-23

云也退

[帝国英雄]

作者:[美]坎蒂丝·米勒德

译者:陈鑫

出版:社科文献出版社·甲骨文

定价:78元

劳师袭远乃用兵之大忌,可工业革命之后的英国人对古代中国人的兵法是不在乎的。他们曾经出动舰队把罪犯千里迢迢流徙到澳洲,自然也不介意纵贯地球前往南非打一场战争。

那是1898年的事,征讨的目标是布尔人。这是十六七世纪以来由生息在南非的荷兰人、胡格诺教徒和少数德国人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他们甚至发展出了自己的语言,即南非荷兰语,“布尔”一词就来自荷兰语,意思是“农民”。

这场战争当然说不上哪一方更正义。英国人是狂热的,那些年一直听闻布尔人的消息,一直想从他们手中彻底夺回南非,满足自己的帝国情怀。尤其当特兰西瓦尔发现了金矿和钻石的时候,“虽远必诛”的理由更充分了。而对于亲历者温斯顿·丘吉尔而言,它是实现个人志向的一个机遇。志向只有实现了才被认为是志向,未遂的志向顶多算是野心。丘吉尔后来当了首相,还为国立下了殊勋,所以我们说他二十多岁时立了大志,并选择了南非做试炼场。

坎蒂丝·米勒德将青年丘吉尔描写成一个“需要战争的人”。之前他尝试跻身国会,结果失败,他意识到,自己的才能要想被众人所认识,最好的途径是战争。他说服了一家伦敦报纸《晨邮报》,派他去当战地记者。冒险的因子流淌在他身上的每一根血管里。他带的背包里,最引人注目的随身物品是10瓶十年酿苏格兰威士忌。

英国人都认为,以帝国之强,碾压布尔人顶多也就是几个星期的事。他们低估了距离遥远和人生地不熟的劣势。10月底,丘吉尔到了开普敦,两个星期后,他就在搭乘一列军车时中了埋伏,当了俘虏。战俘营的条件还算不错,囚徒可以接待来访者,可以买雪茄烟和额外的食物,每星期还可以理发。但是,正像米勒德所说的,丘吉尔这么一个自我荣耀感很强的人,可不会满足于在监狱里悠闲地捱日子。

书名里的“英雄”一词是动了点小心思的。丘吉尔的不满,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战俘营蹉跎下去将不利于他的仕途,而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英雄”好像不该有这类务实的考虑,应该出于耻于当囚徒这类更纯粹的动机。探知同监的两个囚徒有了越狱的计划,丘吉尔主动凑上去,请求加入。那两个人一开始还不肯,觉得他根本守不住秘密,身体也差了点,但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答应了下来。

1898年12月12日,原定的越狱日那天,由于监狱的看守十分警觉,两名主谋考虑推迟计划,而丘吉尔却忍不住,瞅了一个空子钻了出去。在这一刻,他的机敏,尤其是他不达目的不善罢甘休的个性,的确展现出了未来成大气候的潜能,只不过,如果越狱有个闪失,那么他的勇气将成为鲁莽。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运气在丘吉尔重获自由的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沿着铁路一直走,打算前往葡萄牙人占领的东非。这条路漫长无比,途中他不仅一次次躲开了可能遇到的危险,还从煤矿主约翰·霍华德那里获得了決定性的帮助:这位煤矿主将他送上了前往东非的火车。

坎蒂丝·米勒德的几本书都有个共性,那就是,把主人公的个人冒险解读成因对自己的高期许而主动找来的麻烦。她在她的第一本书《疑问之河》里写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1912年在亚马逊盆地的历险——目的是为了从之前的挫败中走出来;在《共和的命运》中又写了美国第20任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在任上遇刺身亡的事——加菲尔德之所以会遇刺,也是因为他有意无意地期望涉险,相信自己的运气,不愿总是让自己过于安全。

看来,“英雄”一语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它是一种出于本能的大胆,行事故意不求稳,留一些不可测因素,然而一旦逢凶化吉,能从中获得翻倍的满足感和自信心。

丘吉尔的母亲是美国人,米勒德说他身上“罗斯福味要重于维多利亚气息”。个人的功名心与纯正的冒险情结,究竟哪一个在他身上占比更重一些呢?米勒德的回答很可能是这样:它们混杂在一起。而混杂,正是一个人的生涯富于戏剧性的前提。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