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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析

时间:2024-05-15

王洪武,王玉兴,王小平

1.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天津 300193;2.山东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5

“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析

王洪武1,王玉兴1,王小平2

1.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天津 300193;2.山东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5

内经;秋伤于湿;咳嗽;痿厥

“秋伤于湿,冬生咳嗽”,类似的句式在《内经》凡三见,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秋伤于湿,冬生咳嗽”、《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灵枢·论疾诊尺》“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按六气与季节配属理论,春、夏、冬三季都是主令之气伤人,独秋季非本季之旺气——燥气伤人,反而强调“秋伤于湿”,对此,后世医家一直有所争议。兹做如下评析,以抒己见。

1 湿邪致病说

考上述原文,其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灵枢·论疾诊尺》在“秋伤于湿,冬生咳嗽”语句之前皆有“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之句,故“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是“重阴必阳”理论的临床举例。秋为季节之阴,湿为邪气之阴,是谓重阴,咳嗽应为阳证。《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有“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夏伤于暑,秋为痎疟”者属“重阳必阴”,“冬伤于寒,春必温病”者属“重阴必阳”的病证描述,意即阳季感受阳邪(重阳),伏而未发,下个季节转发为阴性病证(必阴);阴季感受阴邪(重阴),伏而未发,到下个季节转发为阳性病证(必阳)。这种语言环境下,“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应指秋季感受湿邪,湿邪伏而后发,至冬季,湿郁化热,转发为阳性的痰热咳嗽病证。

从《素问·痿论篇》对痿证的成因看,其咳嗽应是阳热证咳嗽,进而演变为“痿厥”。该病应指足部痿废不用的病证(痿证)。《吕氏春秋·季春纪》有“痿”“蹶”并称,表示足疾的文字,古代“厥”和“蹶”字音字形相似,混用不分。故“痿厥”应指足部痿废不用。《素问·痿论篇》“痿躄”一词即指四肢(尤其下肢)痿废不用,活动不便的病证。可见,“痿厥”即指“痿躄”一症,并认为五脏内热与痿证的发生密不可分,因而提出“五脏因肺热叶焦,发为痿躄”的观点。同时湿邪也是痿证发生的初始原因之一,《素问·痿论篇》曰:“有渐于湿,以水为事,若有所留……发为肉痿。”《素问·生气通天论篇》亦说:“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长,緛短为拘,弛长为痿。”表明湿邪和肺热是成痿的重要原因,此处咳嗽即为热咳。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也认为,秋季感受湿邪,可产生咳嗽、痿厥的病症。因秋时有湿气,感人可郁蒸化热,伤肺成咳。又王履《医经溯洄集·四气所伤论》云:“秋令为燥,然秋之三月,前近于长夏,其不及则为湿所胜,其太过则同火化,其平气则又不伤人,此《经》所以于伤人止言风、暑、湿、寒,而不言燥也。”

可见,“秋伤于湿”可导致热性咳嗽,若病情进一步发展,可出现湿热内蕴,阻遏气血,不能养筋,出现痿证。

2 秋伤于燥说

有医家认为“秋伤于湿”可能有误。如喻嘉言《医门法律·秋燥论》认为:“春伤于风,夏伤于暑,长夏伤于湿,秋伤于燥,冬伤于寒。觉六气配四时之旨,与五运不相背戾。”指出《内经》中“秋伤于湿”乃为谬误,将“秋伤于湿”改为“秋伤于燥”,提出“秋燥论”,并拟定清燥救肺汤治疗燥咳及痿证。《名医类案·痿》用东垣清燥救肺汤治愈痿证医案也体现了《内经》理论在临床上的实际应用。任应秋先生对此表示认可,对“秋燥论”持肯定态度[1]。

在四时邪气伤人过程中,湿邪在秋季亦可常见,且从伏而后发来看,湿邪易困脾,脾主升清,“上输于肺”,湿邪可循手太阴肺经,从中焦“上逆”,伤肺而出现咳嗽,这是伏邪发病的过程。因此,在此处将文字径改,值得商榷。

3 燥湿各半说

因《内经》多次提到“秋伤于湿”,3处均有误的可能性不大。故笔者认为《内经》一定还有其他寓意。若从运气角度分析,大暑至白露主气为太阴湿土,秋分至立冬主气为阳明燥金,有医家提出秋季燥湿均存在,秋分前伤湿,秋分后伤燥,如吴鞠通《温病条辨·下焦篇·寒湿》曰:“《经》所言之秋,指中秋以前而言,秋之前半截也,喻氏所指之秋,指秋分以后而言,秋之后半截也。”雷丰《时病论·卷之六·秋伤于湿大意》亦持类似观点,“湿气在秋分之前,燥气在秋分之后”。总之,秋季感邪可伤湿、伤燥,体现六淫邪气的致病特点,伤于燥邪可感邪即发,感湿邪是伏而后发,同时体现了“重阴必阳”的一种发病规律,因此,燥湿各半说应合经旨。

4 燥湿同源说

考前人之论,尚有“燥湿同源”说。如《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外所因论》曰:“夫六淫者,寒暑燥湿风热是也。以暑热一气,燥湿同源,故《上经》收而为四,即冬伤寒,春温病;春伤风,夏飧泄;夏伤暑,秋痎疟;秋伤湿,冬咳嗽。此乃因四时而序者。”即六气变化到一定限度,常可向相反方面转化,燥太过可化湿,湿太过亦可转化为燥,即燥湿同源。关于“燥湿同源”,《内经》有相关论述,如《素问·藏气法时论篇》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即指出肾苦于干燥,用辛味之品可以润燥。对此,《类经》注曰:“肾为水脏,藏精者也。阴病者苦燥,故宜食辛以润之。盖其能开腠理,致津液,以辛能通气也。水中有真气,唯辛能达之,气至水亦至,故可以润肾之燥。”即肾阴不足,气化不行,则津液不得输布而见燥象,辛味之品可以推动气的运行,进而推动津液正常输布而达到润燥的目的。可见,肾苦之燥乃水结不润所致燥象。临床上此类病症亦多见,如《伤寒论》五苓散证、小青龙汤证等皆有痰湿阻滞、津液不布所致的“口干”。如果仅看外在表象“口干”,易误诊为燥邪伤津,但此口干却不欲饮水,并可见苔白腻等表现,实为湿邪困脾,津液不能上承于口所致。周学海《读医随笔·燥湿同形同病》指出:“郁则津液不得流通,而有所聚,聚则见湿矣;积久不能生新,则燥化见矣。”认为湿与燥同形同病,湿病可在长期郁积后转化为燥病,或兼见燥象。

然以上所述为湿困阳气,津液不布,出现燥象,虽有形病相似,但究其病邪阴阳属性、病机变化规律、临床用药各异,由此推出燥湿同源似不应为据。

5 验案举隅

雷丰《时病论·卷之七·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大意》举一痰嗽补脾取效的案例。有一程姓患者,咳嗽月余,至冬未愈。诊脉沉弱而滑,舌体不荣,苔根白腻,形神疲倦,不欲饮食。辨为脾虚湿困,酿痰入肺。以脾湿为本,肺痰为标。治以补脾为主。即用六君子汤加紫苏子、薏苡仁,服5剂而神气稍振,痰嗽渐消,继服10余剂,病得痊愈。该案从脉象沉滑可见伏气之脉,伏气之嗽日久,湿化成痰,故治以扶脾、祛其湿、化其痰,方以六君健脾,加紫苏子降气、薏苡仁渗湿,则气顺痰消,诸症得愈。本案乃“秋伤于湿,冬生咳嗽”临床应用的明证。

6 小结

综上,“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可理解为:秋季感受湿邪,伏而未发,蕴湿化痰,郁而化热,上逆于肺,冬季产生痰热咳嗽,或湿邪阻滞,津液不布,或热伤肺阴化为燥咳。若病证持续发展,湿热内蕴,阻滞脉络,或肺阴亏虚,精血不能濡养筋脉,皆可出现“痿厥”的病证。

总结前人所论,各有道理。但其中的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分析《内经》相关论述,均为六气配四时的一般规律,偏偏秋不伤于燥而伤于湿,旨在提示后人,自然界生态环境及人体疾病的复杂性,即秋可伤于燥,也可伤于湿;即使是伤于湿邪,也会出现燥象或演变为燥证。所以,发病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内经》多处采用这种“常中有变”的论述方式阐释生理病理变化。如《素问·宣明五气篇》“肺恶寒”与“肾恶燥”、《灵枢·海论》“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等,皆是常中有变的论述方法。故临证既要掌握一般规律,也要认识特殊性,此乃《内经》“知常达变”思想的精髓所在。

R228

A

1005-5304(2016)10-0115-02

2016-04-17;编辑:梅智胜)

DOl:10.3969/j.issn.1005-5304.2016.10.028

[1] 北京中医学院.中医各家学说[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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