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赵婷 韩宏彦
一起由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
●赵婷 韩宏彦
2016年10月 30日,扶风县杏林镇召宅村发生一起食源性疾,共计有4人发病。4人全部出现了基本相同的症状和体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确认:本起事件属于是“食源性疾病”。原因为:该家庭成员食用了不新鲜或储存不当,以及其他原因污染了的食物,而导致的一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亚硝酸盐;食源性疾病;卫生宣教
2016年10月30日,我中心接到食药监局通知,我县某乡镇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我中心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作出响应,前往事发场所进行调查和处置。经调查:我县杏林镇召宅村在前两天,为一过世的老年人举行葬礼,为期一天。时间为10月28日到10月29日,29日中午用餐后葬礼结束。事后事主将剩余饭菜进行了整理,能够食用的部分分发给了邻居和亲朋好友,其余部分自己储存后准备继续食用。30日中午大约两点前后,家中使用剩余的饭菜做了烩面条予以食用。全家五口人中除一人未食用外,四人都食用了中午的烩面条。分别为:XXX男40岁 农民 。XXX 女15岁 学生 。 XXX 女 13岁 学生 。 XXX 男 9岁 学生(详见个案调查表)。一小时后,大龄男患者开始出现了腹痛 心慌 恶心等不适症状。半小时后,其余三人也都出现了相同症状。家人和邻居立即将所有患者送到了扶风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调查:最早出现症状的是在午餐后1小时,1.5小时后剩余三人也都出现了相同症状。以后再未见到新发病例,也未出现死亡病例。发病年龄最大的40 岁,最小的9岁。4人都为同一家庭成员,男女比例为2:2,年龄差别很明显。由于发病时病人都属于是家庭成员,邻居和母亲立即将病人送到医院救治。经县医院采取洗胃、催吐和输液后,现在病情基本稳定,罹患率为100%。
患者潜伏期最短的1小时,最长的1.5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未吐、腹痛、头痛 、浑身无力、面色暗淡、口唇发绀、指甲有少许青紫 。未见到发烧和肠道绞痛,淋巴结不肿大,浑身未见到皮丘疹,也未见到腹泻,也未见到大小便失禁。医院对病人进行了血样化验:血常规未见异常,二氧化碳结合力低(co2cp-详见个案调查表),由于赶到医院后正在抢救,护士未留下呕吐物和洗胃后的胃内容物,所以不能通过胃内容物和呕吐物做出初步判断。
所有患者都食用的是同一锅饭菜,都使用的相同的原材料。首先是大龄男患者食用了饭菜,自述食用较多,有两大碗。接着三个孩子也同时分别食用了相同的饭菜。大龄男患者饭后大约1小时后,首先出现了不适,三个孩子也相继同时出现了不适 (详见临床表现)。中午饭菜的主要成分有:豆角、土豆、菜花、豆芽、木耳、和小青菜混合煮食的面条。调味品主要是:盐、味精、味极鲜(详见可疑食物登记表)。由于是当地人食用的传统“一锅煮”面条,都食用了所有的饭菜是能够确定的。但是王正利食用较多(约两碗),其余人员都是“一碗饭”的食用量。
3.1 现场勘察及卫生学处理
家庭属于是农村家庭 ,一家五口,有三间二层楼房。东边是厨房,厨房案板上可以见到中午做饭的痕迹和吃饭的痕迹,剩余的饭菜在厨房和案板上随处可见。案板上有一个电磁炉,电磁炉上有锅, 锅里面有半锅“一锅煮”面条。案板上还有一碗豆豉酱,还有一瓶盐、 一瓶酱油、一瓶黄酒。还有一碗油波辣子,还有一碗水泡红萝卜和莲藕以及芹菜。在橱柜中还发现一盆粉条、土豆的混合凉菜(未见到调料,估计未经过加工,未见到食用的痕迹)。在地面上还有一个蒸笼 ,蒸笼里面是馒头。还有一盆臊子, 有“曾经食用过”的痕迹,所有食品未闻到特殊的气味,但感觉不是很新鲜。家中使用的是村子的生活用水,自己安装了“净水器”,流淌的水质清亮无异味。
进入上房,客厅中可见到一个冰箱正在使用,冰箱里面储存了蔬菜和肉制品。主要是:红萝卜两个、牛肉一斤、瘦肉一斤、小青菜一斤。小青菜已洗涤干净,拆开包中有少许液体流出,失去了新鲜蔬菜原有的味道。有一斤芫荽,也已经清洗并有水滴流出,包装很严密,打开包装可以见到有少许腐烂,袋子底部有菜汁流出,用手碾压,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并有一种难闻的气味。由于冰箱内的食物有些有了少许的腐烂,所以整个冰箱有一种特殊的难闻的气味(但冰箱工作正常)。根据现场对其他家属的了解,冰箱内的食物可能今日未曾食用。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建议食药监局,除了对现有的食物进行采样外,其余未能够采样的蔬菜和食物全部予冷藏封存,待进行检验后再解封。
3.2 实验室检查
对厨房中午的可疑食物进行现场采样,共计采样11个样品,分别为:酱油、锅里的面条、案板上的一碗面条、食用油、食用醋、食用盐、绿叶菜(小青菜)、烩菜、油泼辣子、豆豉等。还有半碗未食用完的饭菜和汤的混合物。采样后立即送我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市上也对实验结果也进行了指导和复核。 结果显示:在被采样品种中,5种食物检出了亚硝酸盐。分别为(mg/kg ):满碗面:147.28, 锅里的面147.12,还有烩菜检出了亚硝酸盐3.412 。其余两种食物:剩饭0.268, 豆豉0.05。其余食物未检出异常。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流行病学史,依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分析确认(详见 疾控中心实验报告):本起事件属于是“食源性疾病”。原因为:该家庭成员食用了不新鲜或储存不当,以及其他原因污染了的食物,而导致的一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本次中毒提示和建议:在农村地区,应该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食用霉坏变质蔬菜和水果。对长期保存的蔬菜,必须保证储存方法得当,一经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食用。对集中就餐的农村宴会,要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家庭成员也要掌握蔬菜的储存方法和正确食用方法,预防和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别是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形成过程,更要加大宣讲力度,以杜绝经细菌分解导致亚硝酸盐的析出,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广大群众,乡村“过大事”也应该注意安全,也要对家用冰箱不定期的进行清洗和消毒,并要保证正确使用。
(作者单位:扶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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