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近日,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7旬老人因8年来每天频繁搭乘电梯捡垃圾被物业催缴费用近3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5月4日,事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何先生表示,涉事业主姓巫,今年79岁,是小区某栋29楼的一户业主,在小区住了10多年。平日里, 巫阿婆独居,每天喜欢捡垃圾,最多的时候一天乘69次电梯进出捡垃圾,平均每天乘60次电梯。
老人将垃圾带回家中存放,气味熏人,影响楼栋环境。其周围邻居不堪其扰,多次找物业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对其行为进行制止。物业曾多次上门劝说老人,但老人拒不听劝。
近期因为疫情原因,老人捡垃圾的行为更是让部分小区居民担心。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住建局、城管、消防、物业等多个部门多次上门劝说,但老人仍不听。
无奈之下,物业想出了向巫婆婆催缴其使用电梯费用的方法。前不久,物业将缴费通知单张贴到巫婆婆的家门口,但巫婆婆拒绝缴纳这笔费用,还将缴费通知单撕下后张贴到物业办公室门口。老人告诉物业工作人员,她已经缴纳了物业费,不会缴纳这笔费用,让物业到法院起诉她。
何先生介绍,如果巫婆婆以后不再捡垃圾,物业将不会向其催缴这笔费用。但如果巫婆婆拒不停止捡垃圾,他们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催讨这笔费用。
对此,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电梯是公共使用的设备,由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公司维护,从来没有说对电梯使用有任何的限制,只要在防火和安全的范围之内使用,不可能根据电梯使用的频率和损耗的程度对某一个业主进行单独收费。这样既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也没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这样的诉讼应该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業主们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小区住宅内有人不断捡拾收集废品的行为,即使是在自家住宅内,由于环境气味、蟑螂滋生等原因,也同样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据光明网5.7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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