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教育孩子有正义感,但不要“告密”

时间:2024-04-23

唐映红

学生从儿童期到青春期,正好是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阶段的发展路径,该放手放手,逐渐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好自己

最近,宁波某学校的王老师受到舆论热捧。起因是要挟同学不成的A同学举报了违规带零食的B同学,王老师对于告密的学生,不但没鼓励,还让B同学当着A同学的面吃掉了零食,算是一种冷处理。我要给王老师点个赞。一个老师,无论学识怎样,起码应该是非清晰,不能糊涂,也不能含糊,王老师做到了。

学生发现有同学违反校纪校规,向老师报告,这样的行为无可厚非,但老师接到这样的举报应当慎重,不宜过度鼓勵。

很多老师在班级管理中鼓励学生向老师报告其他学生的问题,这样教师相当于有了自己的“线人”,背着教师的那些违规行为也会有所收敛和约束。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能够使教师更早也更容易掌握学生动态,从而因势利导。但是,且慢,这也有着消极的一面,甚至南辕北辙,戕害掉一些学生。

何以如此?从学生人格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学生为了获得教师的奖赏而积极举报时,可能对他的人格发展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因为检举而获益相当于赋予了那些举报者以权力,这种权力可以成为拿捏或要挟其他同学的把柄。

权力心理学的研究提示了,权力会使权力者异化,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的学生,他们甚至还只是儿童。不恰当的权力赋予会损害他们的人格发展。

另一方面,从社会性发展看,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功课,还要在师生、同学的交流互动中修习品行。一个热衷于举报其他学生的学生,必然会破坏学生之间的信任与友好相处,很容易人为地将一个集体中的学生们分为两派,教师如果偏袒其中一派,对于后一派学生就相当于是隐性的排斥。一个班级里只要有几个告密的学生,整个班级就难免人人自危,学生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戒备。

更恶劣的是,将告密作为一种拿捏同学的武器,谋取个人好处。这是比私带零食到校性质更为恶劣数倍不止的道德败坏行为。甚至社会缺乏信任,人们道路以目,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鼓励告密造成的不良风气。

既要了解情况,又不能培养“线人”,教师到底应该怎么办?对于一线教师来说,下面几点建议或许能带来一些思考和帮助。

首先,教师应当对于鼓励学生举报什么样的不良行为区别对待,并很清晰地让学生明白。有些不良行为,例如一些学生霸凌欺辱其他同学,旁观的学生冒着一定的风险向教师报告,这当然是值得鼓励和表彰的。但是,如果是涉及学生个人隐私范畴的行为,像有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偷偷带零食到学校,只要他不是公开地炫耀,那么即使有获悉的学生报告,教师也不宜鼓励,更不宜表彰。

简而言之:涉及学生之间侵犯权利的不良行为,当然应当鼓励举报,因为这关乎人与人的平等;而只是学生个人私下的某些人之常情但又违规的行为,不鼓励举报。

其次,举报不应该成为一种权力。教师对类似这类的行为一定要旗帜鲜明,零容忍,这种挟带私货的告密是应当明确反对的道德劣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学校教育的教师,哪怕是高中,甚至高校的教师,都不认为学生能够自治。其实,鼓励学生自治,支持并引导学生自己管理好自己,远比评判和奖惩更能够促进学生成长。

从道德心理的发展来看,学生从儿童期到青春期,正好是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阶段的发展路径,该放手放手,逐渐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好自己;该严格严格,教师的权威体现在反对任何学生之间侵犯权利或者不平等现象上。

所谓的学生自治,换种方式来表达就是,让教师成为学生自我管理时可以信任、援引和依赖的权威资源,而不是像现在中国大多数学校教育的那样,教师在班级管理时把部分学生当作方便管理的工具。

总之,学校教育要鼓励学生有正义感,但不能培养“告密者”。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