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很多湿疹患者存在反复发作的情况,一方面是没有做好内外环境防治,另一方面是存在用药误区。如果是规范用药治疗,就可以把病情控制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减少复发概率。
湿疹可在身体的不同部位发作,不少皮肤病患者在医院时常要做各种检查,但是又不清楚这些检查是否有必要。一般湿疹患者,医生通过检查可以比较容易诊断出来,也可以从中排除湿疹以外的疾病,如梅毒、皮肤淋巴瘤、感染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等,尽管它们也可通过湿疹方式发作。
湿疹反复发作的患者,如果长在手足部位,可进行真菌感染检查,以确定是否有合并真菌感染。如果有,在用药方面会有不同。如果是考虑身体内的炎症等反应,还需要结合血液检查。
湿疹患者的用药,总的来说,可以用“湿对湿、干对干、半干对半干”的策略。所谓湿对湿,就是皮损有明显渗出时,要用湿敷的药物,不应涂抹药膏,否则水渗不出来,会越来越严重;当渗出不严重时,可用一些糊剂;到了肥厚期,也就是慢性期,可用乳膏或者硬膏,有利于药物渗透到皮肤里面。如果是肥厚性的皮损用溶液湿敷,很容易出现干裂,会疼痛,适得其反。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治疗湿疹的药膏大多是带有激素的,不同药膏激素的强度不同,应甄别选择。
湿疹是皮肤科比较常见的过敏性疾病,它是由内外因素所决定的。内在因素可以是由感染引起的,如胆囊炎、肠炎、寄生虫感染等导致湿疹反复发作,也可能是内分泌异常、孕期激素变化,还可以是精神压力增加、熬夜、体质下降等。外在因素也有很多种,如气候的变化,接触日光、食物(如海鲜、牛羊肉等)、空气中的粉尘真菌等。总体来看,湿疹是内外因素结合导致的机体过敏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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