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西门必得
2006年,我刚到深圳的时候,是一名送水工。我没有钱,只能吃全深圳最便宜的快餐——工业区摆在马路边的那种,四五块钱一份;我没有地位,任意一个小区的保安都可以对我任意吆喝——尽管他们也没什么地位。但我從来没有因此自卑自怜,相反,我每天都高高兴兴,阳光灿烂。因为,我年轻,刚满19岁,刚踏上人生旅途,前程无限;还因为,那时候,我会写几句诗,且自以为是天才诗人,我像所有的诗人一样,不时仰望星空,视钱财如粪土。如此这般,我整天自得其乐,敢想敢干,甚至爱上了一个美丽姑娘。
姑娘叫叶非花,住在莲花二村的一套单身公寓里。我认识她,当然是因为给她送水。我扛着水桶,一口气登上五楼,敲响叶非花的门,她给我开门时,手里拿着《普希金诗选》,我不管她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还在读普希金的人,诗歌品位自然还在幼儿园阶段,我完全有理由嗤之以鼻。给叶非花换完水,我忍不住对她说:“叶小姐,作为热爱诗歌的人,我善意地提醒你,你千万别跟人说,自己正在读普希金,那是二十世纪50年代的扫盲读物,知道不?”叶非花瞪圆漂亮的大眼睛,说:“咦!送水工也懂诗?”为了证明送水工也懂诗,那天下午,在莲花二村叶非花租住的单身公寓里,我背起了米沃什、布罗茨基、博尔赫斯的名篇,这些我景仰的大师,叶非花居然闻所未闻!背完大师的诗,我又背我自己的诗,酸溜溜如“今夜,我不出门/不让星星洞悉我的孤独”之类的文字。
叶非花也是19岁,19岁的姑娘喜欢帅哥和诗歌,又帅又会写诗的,自然能让她刮目相看。从此,我成了叶非花的指定送水工。
叶非花刷牙洗脸都用矿泉水,因此,我三天就要给她送一桶水,同时,送给她一首诗。水,一桶18元,诗,免费的。诗写得朦朦胧胧,用心却明明白白,我爱上了叶非花。
中秋节那天,晚上七点钟,叶非花给我发短信,让我给她送一桶水。那一天,本不是叶非花要水的日子,我没有准备好给她的诗,从水站到叶非花的楼下,500米,我一边骑着送水的载重单车,一边在心里为叶非花写下了一首打油诗,核心句子是:“明月不说话,暗恋叶非花。”
叶非花的水还没有用完,呼我过去,只是让我陪她过中秋节,陪她看月亮。我扛着水桶上楼时,她已在阳台上摆好葡萄美酒夜光杯,只等我就座了。
这本来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明月、美酒,诗歌、美人,爱情若隐若现,呼之欲出。
一个电话,让循序渐进的爱情故事戛然而止。
叶非花接完电话,泼掉本来要一饮而尽的红酒,急忙忙夺下我的酒杯,收起来,说:“你快走,赶紧走!”
我连空水桶都没来得及拿,就让叶非花推出门来。
我没有走远,隐身在一个阴暗角落里。不一会儿,一个小胖子,来到叶非花门口,叫喊:“宝贝,开门!”叶非花应声开门,一脸幸福和快乐。
我隐约看见,那个小胖子,未必比我帅,未必比我聪明。可我甚至都没有机会与他对垒,就已经输得一塌糊涂。我心中的诗情画意,即刻土崩瓦解。
第二天,我辞掉了送水工的工作,换掉了手机号码,一把火烧掉那些曾让我沾沾自喜的诗稿,从此不再写诗。
2015年中秋节,我不管月亮圆不圆,和几个赌友在茶楼打麻将。微信朋友圈不时有人发一些双关语黄段子,或者一首诗,祝中秋节快乐。我忙着输钱赢钱,一概不理。随便说一说,我抛弃诗歌以后,并没能成为一个前程似锦的人,几经起伏,我成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赌王”,全力以赴,算计那些曾经被我视为粪土的东西。搏杀在钞票的河流中,我不再仰望星空,不再歌唱爱情,开始视诗歌如粪土。
杠上开花清一色,我春风得意之时,有人给我发短信,我忙里偷闲瞅了一眼,是一句酸诗:“今夜,我不出门/不让星星洞察我的孤独。”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一向不理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正要顺手删除,突然感觉此话似曾相识,好像是我当年涂鸦的诗句,莫非是一个久不见面的朋友?借上洗手间之机,我拨通了那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哪位?”
曾让我神魂颠倒也让我痛彻心腑的名字,轻飘飘地从手机中飘出来:“叶非花。”
多年以前的那轮中秋明月,就算是一枚铁饼,也早已在岁月的长河中生锈、风化。有关叶非花的爱与怨,也早已烟消云散。今夜,叶非花再现,仿佛时光倒流,我莫名地又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她是否还像当年一样漂亮?正好赢了钱,不妨急流勇退。我问清叶非花在哪儿,也不管她是否愿意见我,就丢下一班赌友,开着我的二手捷达赶了过去。
叶非花在海边,她说,那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海。
属于叶非花的海,在沙河西路尽头、深港跨海大桥以南,海滨公园的边缘地带,路还没修好,我只好弃车步行。从红树林到沙河西路沿海一线,熙熙攘攘都是赏月的人,狗儿叫,孩儿笑。我正在走近的这一片海滩,却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没有路灯,只有建筑工地上工棚里透出的余光,隐约照亮裸露的黄土地,以及在垃圾堆里乱窜的老鼠。登上一个土坡,下面的海滩边,面朝大海,立着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背影。我拨通叶非花的手机,海滩边的背影转过身来,冲我摇手。
我来到叶非花身边,说:“这种荒凉地方,你就不怕碰上为非作歹之人?”
叶非花呵呵一笑,露出亮闪闪的牙齿,说:“深圳最难得的就是这种荒凉,多有诗意的地方呀,就算是歹人,来到这里,也要变成诗人的。”
“你……”久违的“诗意”让我吃了一惊,“你还在写诗?”
叶非花递过手中的一本书:“这是我刚出的第二诗集。”
亮堂的中秋月光下,看得清书名:《独自去看海》。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功能,照亮诗集扉页,诗集居然是题献给我的!“献给我一直在寻找的诗友——张林宇!”
“嘿嘿,我早就不写诗了。”世事无常,当年我写诗求爱的叶非花,成了诗人,张林宇,我却成了“赌王”。“你一直在寻找我?为什么?”
叶非花说:“我们走一走,听我慢慢说吧。”
我们沿着尽是烂泥的海滩,来回走。海对面香港的灯光毫无诗意,闪闪烁烁的倒像是捉奸的目光。
叶非花对我说了许多,中心思想也就三个字,“对不起”。
当年让我仓皇离去的小胖子,是叶非花当时的男朋友,是个公务员。公务员精通官场规则,却对诗歌不屑一顾,我,热爱诗歌的送水工,让无限郁闷的叶非花眼前一亮,但也就是亮一亮,她不可能放弃公务员,爱上一个送水工。那个中秋之夜,公务员在外地出差,说好不回来的,她就想和我一起吟诗赏月,没想到,公务员居然连夜赶了回来。虽然,她和我还来不及发生什么,中秋之夜,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注定说不清楚,她就手忙脚乱“赶走”了我。
第二天,她想跟我说一声“对不起”,却再也找不到我了。
不久,公务员因为经济问题,进去了。叶非花益发郁闷,只能埋头写诗,本指望以此融化心中块垒,没想到,一不小心,写成了一个诗人,一首诗歌获得了全国性大奖,一举成为诗坛新星。
对我的“无情无义”,一直是叶非花心中无法释怀的愧疚,她在所有与诗有关的网站上,发帖寻找我,也多次在公开发表的诗歌里,表示对我的歉意。她想,只要我依然热爱诗歌,总有一天,我会看到她“一腔悔恨如南极冰川/不能化解”。没想到,我早已远离诗歌。
叶非花题献给我的第二本诗集,引起了我一个老友的注意,老友正好有我的手机号码,就告诉了她。
月光照不出我心中的苦笑和阴影。我带着叶非花来到了我租住的宿舍,我说,皓月当空,故人相遇,不能没有美酒,我正好藏着一瓶朋友从巴黎带回来的红酒。我不再是当年热爱诗歌的青涩愣头青,赌桌上的钩心斗角,早已把我磨砺成冷酷的畜生。我想,“对不起”算啥?陪我上床,恩恩怨怨,一笔勾销!叶非花依然漂亮,诗歌的熏陶,更让她带着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能与她欢乐今宵,世界上最难堪的委屈,也不算啥。
进到我的宿舍,在阳台上摆开小桌子,启开红酒,还来不及说点什么,我的搭档老二打来电话,说:“光头佬发现我们出老千了,正带人来找你,你快点撤!”
掐断手机,我抓起叶非花的手袋,塞进她怀里:“你快走!赶紧走!”
叶非花大惊失色:“出什么事了?”
“走!”我不由分说,把叶非花推出门外。
这一幕,与叶非花当年赶走我,竟如出一辙!我们就这样扯平了。
没时间感慨,我也得赶紧收拾必要的东西,走人!
我急急忙忙收拾一番,打开门,一把手枪顶住了我的头!
光头佬学着早已过时的葛优的腔调,说:“敢在我眼皮底下耍花招,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知道不?”
我与老二联手,赢了光头佬50万块钱。被冷冰冰的枪口顶着头,我只能认栽,表示愿意退还光头佬50万块钱,再补偿他10万块钱喝茶。
光头佬继续用枪顶着我的头,对带来的两个手下说:“老规矩,斩下他的右手大拇指。”
这时,叶非花进来了,翘起右手大拇指,平静地说:“我的手指,比他的漂亮,用我的代替,行不?”
光头佬吃了一惊,拍拍叶非花的脸:“他妈的我咋就找不到这么好的女人呢?”
趁光头佬分神之机,我一把夺下他的枪,顶住了他的头!
捆好光头佬三人,我把瑟瑟发抖的叶非花送回她的住处,连夜逃离深圳。
車到广州的时候,叶非花给我发来短信:“无论生活怎样不如意,你心中不能没有诗意。”
现在,我隐居山林,一片充满诗意的山林。我想,叶非花若能来住几天,应该能写出几首好诗,可是,好些年过去,她一直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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