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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机制的力量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2024-04-24

■毛丹丹 苏国资

苏州市国资委党委围绕国资监管主业,将强化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通过出台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担保管理等系列制度,提升国资监管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为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 年,苏州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266亿元;2019年1-10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5%,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近年来苏州市国有资本功能不断放大,为了加强市属国资监管,维护国资安全,苏州市国资委党委围绕国资监管主业,将强化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更好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去年3月,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将企业投资自主决策权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并建立三级集体决策机制。苏州市国资委同步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了企业不得进行投资的12种具体情形,包括:不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不符合核定的主业范围及未经审核同意的投资项目等。

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苏州新城开发和国际物流项目建设,大资金项目多,责任压力大。“对于一线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资产安全,规范的制度是保护而非束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建斌说,近年来,公司严格控制非主业的投资业务,把风险控制放在突出位置,尽可能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和效益。

为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今年7月,苏州市国资委又出台了《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担保行为,厘清企业担保管理事项的责任分工。暂行办法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应依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定本企业及子企业的担保事项,不得下放审批权限,并对担保总额和单笔担保金额进行“双重比例限额”。市属国有企业每年三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报送本年度担保计划。暂行办法加快推动了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在强化国资监管的同时,苏州市国资委通过完善“放管”结合有效机制,做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精简监管事项15项,相关职权授权给企业。同时,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列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持续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前企业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报市国资委备案,现在企业有了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但也意味着企业需要有更完备的监督闭环体系。”苏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郁海明说。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制造业、金融业务投资、住宿和餐饮为三大主业的综合型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多,监管难度大。“市国资委简政放权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压力,以前矛盾可以上交,现在更多的需要自己担责。”集团党委副书记王卫兵告诉记者,为了提升监管水准,创元集团专门邀请德勤会计事务所对全系统子公司内控体系进行再设计,在苏州市国资系统中第一个推行了财务总监派驻制,并对收购回来的民营企业实行制度改造,争取不留死角。

“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苏州市属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让监管制度落地见效,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主业突出、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绩效优秀、配置能力强的一流国有企业。”苏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盛红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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