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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花样年华》里有涩爱

时间:2024-05-16

文◎无痕

我的《花样年华》里有涩爱

文◎无痕

再一次在街口碰到这个男人的时候,我正穿着一款晚秋的旗袍;而他正蹲在地上,很认真地给几乎快赶上他高的儿子系着纽扣,一粒一粒地,连扣眼处的灰尘都极细心地掸落掉。甚至儿子已经不耐烦了,我仍然能看到他一脸的慈爱与温情,有了皱纹的眼角,再无十年前的执拗和青涩,那个当年不会挽留爱情的男孩,终于在时间里,长成了一个知道如何表达爱的男人。

十年前我们都是刚刚从学校里走出的学生,什么也不懂,只是怀着一腔热情,到上海去闯荡。第一次遇到辰,在陌生的上海车站,与他来自同一个城市同一所专科大学的我,很坚定地就将行李箱交给了他。我后来问辰为什么要帮我?他想想说:“因为,我也需要人帮助,你的脸上,有与我一样的惶恐和不安,我想我们需要相互温暖和关爱。”这是辰真实的想法,20岁的他,和我一样,需要在繁华喧嚣的上海,迅速地找到一个依靠,或者,只是一个有温度的脊背。

我们租到了一个带阁楼的小房子。辰睡阁楼,我睡朝阳的卧室。我又在床的四周,加了漂亮的帘子,这样辰早起经过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尴尬。收拾停当,我们闲聊才发现,我们都喜欢电影,喜欢张曼玉,喜欢《花样年华》,而我,更喜欢那些风情万种的旗袍。

我很快地在一个公司里找到一份做文员的工作。而辰,因为对自己的估计太高,不肯低就,一个多月都没有寻到满意的工作。我那时心情好,没有顾忌到辰的失落和受挫,甚至将公司里有一个男同事说对我有好感的话讲给他听。辰突然地发了火:“你以为我是没有能耐才找不到工作的吗?我只是想找一份能养得起你的钱多的职位而已,你哪次去逛店不因为没钱买漂亮的旗袍而伤心呢?!”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辰原来早已爱上了我,只是他不知道表达,一直憋在心里,说出口的时候,却是以这样暴怒的方式。我想起每天下班后的午后,我都硬拉着奔波了一天却工作无果的辰,一家一家地逛店,看到那些上海特有的漂亮旗袍我总会恋恋不舍地抚摸一下说:“如果有人能给我买多好。”辰从没有接过我的话,但却是因此受了伤。他本就脆弱的心,被我一次次地扎着,终于承受不住,发泄出来。

我很轻易地就原谅了辰,那也是我唯一一次主动地向辰道歉。想来是因为那时候的我,很需要一份爱情的体贴吧。从没有人像辰那样,为了能给我实实在在的幸福,早起晚归地寻找工作。这是我的初恋,亦是辰的第一份爱情。我们都不懂得如何去爱彼此,但我们都知道对方的心里,是有爱在的。这于我们,已是足够。

辰终于找到工作的时候,我们去庆贺,其实只是在小店要两碗鸡蛋面,头抵着头热乎乎地喝下去,而后心满意足地手拉着手沿街逛店。已是秋天了,一件件款式精美的旗袍在橱窗里的模特身上,深深诱惑着我。但这次我却是努力地忍住了,在辰一次次地问我“喜欢吗?”我一次次地摇头,视线,也很快地从模特的身上,移到辰的脸上,我说:“辰,等你有了许多的钱,你要做什么?”辰笑,刮刮我的鼻子说:“当然是先买一个大大的房子,再把所有你喜欢的衣服都搬到里面去。”那是我们最甜蜜的时刻,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却是因为爱,觉得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恋人。

两个人都开始忙碌后,便像大多数的情侣,只有在晚上,才能自己动手做一顿像样的饭菜吃。辰希望多挣些钱,总是加班加点地拼命工作。我一个人下班后,在次第亮起的路灯里慢慢沿街走回家去,有时候会忘了买菜,只顾在一家家衣店里流连。店主总是瞥我一眼,招呼也不打;她们知道我是买不起的,我眼睛里的嫉妒和渴盼如此鲜明。我在这样鄙夷的视线里,会突然地觉得难过,尤其是推门看到一屋的冷清和黯淡,更是心底阴冷,像上海初冬时节的天气,又湿又潮,得需要些火,才能烤干心底淤积的湿泥。

我对辰说,我希望他像以前一样能陪我逛街,哪怕什么也不买,只是对着货架上的东西,做一番美好的畅想。辰便笑我,说那怎么可能?我们要不努力,就只会永远住在这个小阁楼里。我想说可是辰我宁愿住在阁楼里,只要你能陪着我从公司慢慢走回来,吃一顿热气腾腾的水饺,而不是像现在,我一个人等你等得饭都凉了,但还是忍住了,辰的脾气像窗外的风声,越来越大,他执拗地认为,我只有和他一样努力,才会为我们的爱情,踩出一条幸福平坦又芳香四溢的路来。

我们都无法说服对方,便唯有保持沉默;而年轻的我们,并不知道,沉默其实是爱情最大的敌人,再没有什么比失语更让彼此的心觉得孤单和隔阂。辰加班,我也开始晚归。公司里有一个叫枫的同事,会在路过我的格子间时,关爱地问一句:“还不回家,这么晚了,我送你吧?”他说了许多次之后,我终于抬头冲他微笑,且点点头说:“好啊。”那一刻的我,其实心底是在想着辰的,我甚至很自私地希望,辰能在看到枫开车送我回家后,与我大吵一次,这样我就知道他是在乎我的,一切心底的寒冷,都会像阳光下的冰雪,迅速地融化掉。自此,我们谁也不再赌气,像从前一样心心相通。可是他甚至在看到我与枫温柔地说“明天见”时,问也没问一句,就扭头走开了。

辰的冷漠,几乎让我心灰意冷。我想他是不爱了我吧,才会这样对我小小的出轨,视而不见。而我,除了拿枫来激起他的嫉妒,不知道爱情其实是有许多的方式来拯救的,譬如一句温柔的呵护,譬如一个温暖的拥抱。我开始漫不经心地与枫约会,在辰可能出现的一切场所。我让枫陪我去逛街,以前与辰逛过的每一家店,我都拉枫进去,指那些想要让辰买给我的衣服,给枫看。枫从来都不问我,径直地去结帐。我的心,被这些漂亮光鲜的旗袍一件件地盛满,直到它再也不空虚,再也没有丝毫的眷恋——对我曾经深爱过的辰。

后来有一次,我远远地看到辰骑车载着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在树下穿风而过。女孩子身上穿的玫瑰红的旗袍,是辰说过要买给我的。当着枫的面,我的眼泪哗地一下子流出来,我说:“枫,辰真的不爱我了,他再不会为我努力地工作了,我也没有机会,再等他回家吃饭了。”

那天我没有回去,我不知道辰一夜都没有睡,他第一次学会煮好了饭,温在炉子上等我回来。他像我以前那样,亮起灯,一次次地从窗口看楼下寂静的街道。这都是后来我在辰写来的信里知道的。他与我一样,借来一个陌生的女子,让我伤心,进而愤怒,与他争吵。

我们都选错了方式,都不知道,爱情不怕贫穷,亦不怕争吵,它只是怕年轻时的固执和骄傲,冷淡与疏离。

十年,他的肩头,已是足够地宽阔和坚韧,而我,终究没有拦住辰,并告诉他,我这样的女孩,褪去了虚荣,丢掉了高傲,也成长为一个知性又会感恩的女子,只是,还爱看《花样年华》,还爱穿旗袍而已。

编辑/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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