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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类药规范用,避免交叉过敏反应

时间:2024-05-16

文/河南省淮阳县人民医院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 常怡勇

所谓“药物交叉过敏”,是指对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物产生交叉或不完全交叉过敏反应,最明显的症状有皮肤瘙痒和湿疹。例如某人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这并不能说明他只对这一类药物过敏,他可能还会对其他含有磺胺化学结构相似成分的药物如部分利尿剂、口服降糖药等产生过敏反应。凡是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以下这些药物都可能存在交叉过敏反应:

1.利尿和降压药。临床上常用的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吲达帕胺(寿比山)、呋塞米(速尿)和布美他尼等利尿剂都与磺胺类抗菌药有相似的结构。另外,含氢氯噻嗪的复方降压药如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缬沙坦氢氯噻嗪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等,也会与磺胺类抗菌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对磺胺药过敏者应避免使用。

2.磺酰脲类降糖药。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格列本脲(优降糖)、格列吡嗪(美吡达)、格列喹酮(糖适平)、格列齐特(达美康)等,属于磺酰脲类降糖药。它们含有与磺胺类药物相似的基团对氨基苯磺酰胺基,容易与磺胺类发生药物交叉过敏反应。这些药物的说明书中均明确写明“对磺胺类过敏者禁用”。此外,还要特别注意避免使用一些含有上述药物的复方制剂,如含格列本脲的消渴丸等。

3.解热镇痛抗炎药。像高选择性的环氧化酶-2 抑制剂如塞来昔布(西乐葆)结构中有苯磺酰胺基、尼美舒利含磺基,不可用于已知对磺胺过敏者。

4.抗痛风药。痛风常用药丙磺舒是一种有机酸,含有磺酰基,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要禁用。

5.青光眼治疗药物。如乙酰唑胺及布林佐胺(派立明)属于碳酸酐酶抑制剂,由于磺胺基团与碳酸离子结构相似,不能耐受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磺胺类衍生物者不可以用。

6.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药物。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药物柳氮磺吡啶,实际上属于磺胺类药物,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目前药物的商品名五花八门,复方药物异名含有相同成分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因此用药前一定要看清楚药品的化学成分,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拿不准的应当向药师咨询,以防止交叉过敏反应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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