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6
云无心
但凡是个中国人,大概都知道《白蛇傳》。白蛇吓死了许仙,于是去盗取仙草来救活。那个仙草,据说名曰灵芝。从“灵芝”这两个字,可以看出中国古人对它的推崇。可能从中国有医学记载起,它就被当成了“神物”,不仅益寿延年,对大病小病都有“奇效”,而且能起死回生。不仅中国人,日本人和韩国人也对灵芝十分推崇。那么,灵芝在东亚之外又是什么待遇呢?
在美国,灵芝就像维生素、矿物质(比如钙、镁、铁等)、天然动植物提取物一样,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对于这一类产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并不要求生产者提供产品有效和安全的证据,而由生产者自己把握。只有在该产品造成有害后果的情况下,FDA才会禁止其销售。
相应地,FDA不允许这一类产品宣传任何疗效。这与是否真的有效无关,而是说如果你不能提供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有效,就不能说有。按照FDA的规矩,当任何食品或者膳食补充剂宣称有任何疗效的时候,它就是药物了。而药物在被认可上市之前,需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科学验证。因为灵芝这样的天然产物或者由它而来的天然提取物缺乏这样的验证,所以只能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如果有厂家宣称他们的灵芝产品“通过FDA认证而在美国上市”,就完全是忽悠。
在美国销售灵芝或者灵芝产品的公司并不少,很多人直接把中文的宣传广告翻译成英文,用于在美国推销。在中国,这类产品的宣传中几乎都有神奇的治疗效果。在美国,它们就毫无疑问会受到追究。曾经有个公司向FDA咨询,他们将用于灵芝产品上的标注是否合法,FDA认为他们所说的“加速疾病恢复”和“增强放疗与化疗后的体质”属于“疗效”,最后该公司不得不删除这两个在中国基本上不会被质疑的“功能”。
2004年,FDA对一个销售灵芝产品的公司发出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指出他们网站上的宣传严重违法,其中主要证据是宣称他们的灵芝产品能够“发现隐藏疾病”“清除多余的胆固醇”“清除体内毒素”,以及找了一些使用者来宣称其能够治病。FDA要求他们在15天之内采取行动纠正。
2008年,一个卖“××散”的公司在网站上宣称自己的产品能治癌,也收到了FDA的警告信。信中指出这个“××散”没有经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认证,严重违法,要求立刻停止相关宣传,否则FDA将不再发信警告,而是直接采取行动。
比前一个公司高明一些的是,这个公司引用了许多科学文献来支持他们的“疗效”。不过,FDA指出:当他们把这些科学文献用于商业推销的时候,意味着文献中的结论就是他们的主张(即“灵芝能够抗癌”)。当有这种主张的时候,“××散”就成了药物而不是膳食补充剂,必须进行新药申请。后来这个公司在网站上删除了以上内容,改成宣传这个产品在中国是如何如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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