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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熟人伤害不足以语人生中国熟人社会批判

时间:2024-04-24

何雄飞

关于传统熟人社会与现代陌生人社会的差异,人类学家格鲁克曼说过一段经典的话:“传统社会是一个简单社会,但关系复杂;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社会,但关系简单。”

是的,熟人给你带了一万种好处。

我想告诉你的是,熟人其实会给你带来十万种坏处。

许多时候,中国社会坏就坏在熟人文化,无论做什么事,第一件想到的事情就是找熟人,只要一扯到熟人、圈子、哥们儿、朋友、关系就会导致潜规则,社会也就异化成为身份社会、人情社会、官本位社会。要知道,往往是生人之间才有真正的规则,生人文化才是契约文化。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这种传统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向现代陌生人社会转型的阵痛、卡壳与混沌之中。

熟人社会是一场巨大的内耗

地产商冯仑的万通公司不搞狼文化不搞虎文化,而是搞生人文化,“熟人多的公司,执行力就不好”,他主张最好都用生人。

为什么?他举了个“熟人成本”的例子,你闯了个红灯,被警察拦了,一看是熟人,给面子,没罚,第二次违规,又遇上了,他又没罚。你请他吃饭,他托你给他老婆找份工作,你不能不办,结果,你省了点罚款,搭进去更多。“民营企业很多领导总有一个感觉:熟人多了好办事,要用熟人,用熟人可靠。我算了一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用熟人实际上也不是都能赚钱的事,不一定用熟人就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另外,熟人通常不会给你个人带来很大利益,相反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多成本上的过度支出,收入是递减的。”

在熟人社会,从生到死,什么事情,中国人第一反应就是求人:生得好,要求人;病了,治得好要求人;死了,烧得好、埋得好要求人;上好学校要求人;找好工作要求人;想升迁要求人;迁户口要求人;参军要求人;找好保姆要求人……上至高官下至百姓,求人者求人,被求者也求人,求人者也是被求者,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幅壮观的中国式求人图卷。

可是,无论是对个人、家庭、企业,还是社会而言,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都是一场巨大的内耗。

全国政协委员周新生在政协大会上发言时讲过一个故事,引发许多人的共鸣。他说,一位司局级老领导说女儿在他极力反对下,仍入外籍并嫁给外国人,女儿劝他的一句话最终让他接受了女儿的做法。这句话是,“爸爸,您将来再不用为您的外孙在国内上幼儿园、小学、中学求人了”。

许多时候,熟人之间的交情,本质上是交易,交易要讲究对等与回报,此时,你似乎占了点便宜,彼时,你要付出更多,到头来,还是一笔亏本买卖。

许多人不去努力经营自己,却把人生耗费在混圈子、跑场子、加微信、晒合影、混脸熟上,如果你本身并不具备交易的资本,谁也不会把你当回事儿。冯仑的说法是,你不需要一天到晚在外忽悠,其实认识那么多人没什么用。正常情况下,人一生中最多可以同时了解60个人:其中30个人能保持联系;当你真有难时,能帮助你,可以张口借到钱的人不会超过10个,包括父母亲朋在内。因此,把人生中这关键的60个人的人际关系相处好了就很不错了。

“半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困境

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曾引述民国实业家卢作孚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每个中国人只知有家庭,不知有社会。实则中国人除了家庭,没有社会。”

如果梳理一下中国熟人社会变迁史,你会发现鸦片战争后100年,中国传统熟人社会是“被动现代化”,1949年后,中国是将个人与组织(公社、单位)绑定在一起的“组织化的熟人社会”。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和城市单位制的终结,以及市场化的推进,中国快速走向陌生人社会,中国农村成为“半熟人社会”,呈现为缺少道德感的“无主体熟人社会”。中国城市向陌生人社会多走了一步,但其实还是“半熟人社会”。

在中国社会,中国人的信任链是这样一种逆差序: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亲密朋友>其他亲属>单位同事>单位领导>邻居>一般朋友>社会上大多数人>一般熟人>生产商>网友>销售商。(据郑也夫、彭四清等著《中国社会中的信任》)

经历了数千年的熟人社会(强人际关系)的中国人一下子面对突如其来的弱人际关系,有些手足无措,这也就导致了中国“半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困境。

譬如“装熟”就是一种典型表现,因为“熟”才会给人带来信任感和安全感,叫一声“亲”“宝宝”“老公”“干爹”“闺蜜”“哥们儿”“姐们儿”“老乡”“老师”“校友”,就能成功脱掉陌生的外衣。

熟人危险。轻度危险的熟人,他们的暗黑心理是“看到你没我过得好,我就放心了”,在熟人伤害发生之前,他们都是“虚伪的熟人”“密友”与“我爱的人”。中度危险的“熟人”,骗财或者骗色。重度危险的熟人是“杀熟者”与“奸熟者”,熟人犯罪最多的类型是强奸、盗窃、伤害、抢劫、杀人、诈骗、群殴、敲诈勒索,其中强奸排在第一位。

理想的陌生人社会

高晓松在《奇葩说》里说:“我在美国经常有老外问我,中国人和他们的区别是什么。我说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用潜规则生活了2000年。我说你们一切靠严格的法律制度,相信的是truth,我们相信的是norm。”

关于传统熟人社会与现代陌生人社会的差异,人类学家格鲁克曼说过一段经典的话:“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社会,但关系简单;传统社会是一个简单社会,但关系复杂。”

中国社会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之中,但在思想、观念、文化上还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心态。以欧美文化为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来自不同背景、地域的人可以在这个系统中自由进出,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他背后的那个家庭、地域显然并不重要。西方人出来闯世界,独自面对着另一个陌生人时,他不通过血缘、地域来确认和发展关系,根据的是人品、趣味、规则、契约和法律。

儒家思想是熟人社会的主要价值观,熟人社会强调道德教化的力量,这种教化利用自己的模式塑造人,进而通过舆论实现。儒家深知在熟人社会里,道德的力量在于使人知羞耻,舆论的羞辱会对人产生不低于法律惩罚的震慑力量。

在哲学家邓晓芒看来,中国人的道德观仍建立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之上,帮助陌生人是次一级的道德原则。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在当代陌生人社会中,已经暴露出了极端的不适应,这正是环境污染、毒食泛滥以及各种以邻为壑等丑陋现象的文化根源。

一个理想的陌生人社会,是契约社会、法理社会、法治社会,而熟人社会的第一大弊端是与法治社会的要求相牴牾,第二大弊端是容易产生社会不公,第三大弊端是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第四大弊端是使每个处在熟人人情关系中的人活得很累。莽莽中国大地,关系网滋生蔓长,产生一块块群落,足以与团体和法律制度建构的公共秩序相抗衡。关系滋生的社会属于关系社会。关系社会是一种体制外社会,是江湖社会,也是内耗社会。

(徐一荐自《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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