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6
亦桑
近来我像是成了“回忆控”,常常被一点细节触动,就陷入伤感回忆。“你太不成熟。”熟女Elva指点我,“选择性记忆,你懂吗?要把记忆的权力掌控在自己手中。”
她举某港产肥皂剧为例:女主角车祸后扮失忆,选择不记得未婚夫,而只记得更有feel的前男友,得以成功退婚。Elva说这招放之四海皆准——而在办公室,选择性失忆堪称一项生存技能。
Elva如此言之凿凿,必是身体力行者。在我的哀求之下,她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她说去年公司聚餐,之后转战KTV,女上司醉入佳境,向她倾诉了自己的一些私事(鉴于Elva良好的职业道德,此处她对我省略5000字)。她听得跌宕起伏,亦深知其间暗藏“杀身之祸”,第二天遇到女上司对前夜谈话内容的试探,她打太极飘过:“我醉得更离谱儿,居然枕着别人大腿睡了一觉!”然而,记忆的味道有时还是会像刚从火锅店出来似的附着在你身上。有一次大家挑选去哪家餐厅吃饭,Elva条件反射地说千万别去吃那家泰国菜。女上司唰地看了她一眼。她当然记得,上司说过那是她的伤心地。“上次我妈去那儿,回来就闹肚子。”Elva在匆忙间捡了个理由,不知道那一脸鄙夷状是否能逃过上司的法眼。这个差点断送她职业生涯的穿帮事件说明,要遗忘,就要忘得彻底。
其实,我何尝没有选择性失忆过呢?曾经召集了几个部门对一个产品推介活动进行评审,销售部和研发部的头头在会上热烈地掐架,而且都掐得很边缘,和会议关系不大。活动结束后写总结汇报给大老板时,有人暗示我把这事儿也顺带提一下,以便今后能加强会议的专业性。我一脸茫然:“什么事?不好意思哦,我只记得和会议有关的内容。”我可不想被“借刀杀人”。
在公司,随时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把不应该记得的事,准确地锁起来:在饭堂因为高跟鞋太高而摔跤的某某,只记得她穿的裙子很美;在电梯里遇见失婚的某某,只记得他最近入手了一辆好车;迎面而来我曾当枪手帮他写发言稿的某某,只用记得淡如水地点头——职场生存守则:记忆是为了更好地失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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