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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养老需呵护

时间:2024-05-16

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方式,旅居养老的征程还很漫长,旅居养老市场的繁荣兴盛离不开各方的精心呵护。

政策要配套

虽然旅居养老日益获得老年人的认同,但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已无后顾之忧。事实上,许多老年人在享受优良的养老环境的同时,依然在承受着公共服务的不便。这是他们挥之不去的心病。在国家层面,国务院从今年开始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努力在年内实现省内就医异地结算,两年内,老年人可跨省直接结算。在地方政府层面,以京津冀为例,三地不久前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16年-2020年)》,三地民政部门力争五年合力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统筹规划特色养老服务片区。需要看到的是,这些老人“异地养老”相当于减轻了大城市资源环境的压力,为目前的城市拥堵等做出贡献。所以,这样的市场需求应该得到进一步的政策呵护。只要我们的社会保障系统尽快做到全国联网,就可以实现地域之间人口的双向流动,而不是目前人口大规模向大城市单向流动。这不仅是老年人所期望的,也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一体化必然要走的一步。

服务要规范

旅居养老的巨大需求催生了庞大的市场商机,目前,不只传统养老院在加速进入市场,诸多拥有景区优势的度假酒店也纷纷在抢夺养生养老市场商机。但旅居养老市场仍然没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仍然缺乏规范,发展状况不甚理想。南京邮电大学潘金洪教授曾经系统考察过美英等国的旅居养老模式,他认为,“发展旅居养老,一个好的自然环境是必备条件,但专业化的服务才是决定因素。”“国内的高端养老院大都建在远离城市的郊外,老年人出行不便;养老机构普遍缺乏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医护人员匮乏;各地医保制度不衔接,老年保险制度不完善,旅居风险难以把控。”

为此,2014年4月,老年产业的从业机构聚集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式启动了《旅居养老服务质量规范》的制定工作。作为我国首部旅居养老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将为解决当前旅居养老产品模式不成熟、政策法规不完善、行业秩序不规范等问题提供参考,更好地推动我国旅居养老产业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2015年12月,旅居养老产业联盟在北京成立,《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在京同时发布。《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对旅居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基本安全设施、行程交通、基本食宿、项目设计、旅游观光、文化休闲、健康疗养等进行了规范。比如:要求接待方内部应具备成规模的医疗设施及护理设施,医疗设施等级不低于国家二级医疗标准;要求接待方应配备老年人日常急救药品及担架等急救设施,应配置急救专用车辆。《评价标准》是中国老龄产业联盟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事养老服务业和旅游服务业的相关企业,要在实践中积极落实相关的标准规定,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企业知名度,提高旅居产业整体服务水平,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完善老年维权体系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权一直是个难题,对老年人来说更甚,很多老年人的权益遭到践踏,却长期求助无门。老年人年老体衰,精力不济,而维权往往又是个耗时又费力的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老年人来说是常事。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在收获利益的同时要加强监督、敦促整改,要求作为行业主体的企业要重视老年人的投诉和建议,对旅居养老过程中出现的损害老年人利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要求作为社会重要监督力量的媒体要坚持公正客观的立场,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把市场越做越大、越做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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