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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试婚,事出有因

时间:2024-05-16

“我们也像年轻人那样,先试试,合适再结婚!”这就是中国部分单身老人的婚恋心声。老年人同样与时俱进,会根据社会的变迁,做出相应的改变。

单身老年人的婚姻问题,早已是关注的焦点。据不完全统计,在城市,像孙大国一样,“结婚”但不扯证的老人不在少数,约占再婚老人的20%。

而老人丧偶后未婚同居,或者先试婚再结婚,这种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了。

2009年孙大国老人第3次走进“婚姻”:他1969年与第1任妻子结婚,两人是同学,又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不错,婚后幸福美满。不幸的是,8年前,妻子因患尿毒症,离开了他。刚退休的老孙,天天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当时感觉特别孤独。

孙大国的女儿建议道,“你还是再找一个伴吧,身边有个说话的人也好。”在亲友帮助下,2009年,孙大国认识了和他同样丧偶的一位老太。对方特别能干,会打理家务,唯一不好的,就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儿子工作一直不稳定,闲在家中。认识3个多月后,征得女儿和儿子同意,他们去了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

女方的儿子经常说没有钱用了,要借钱,老伴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养老金。很多次,都是她亲生儿子拿去打麻将了,可每次老伴都站在她儿子那边。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老孙决定还是一个人过。但对方开始谈条件了,要他分财产。

最后,老孙还是妥协了,他答应给对方两万元的经济补偿。这段婚姻不到1年时间就结束了。

到这时,老孙才意识到这就是年轻人流行的“闪婚”——结婚快、离婚也快。

没过多久,在老年大学里,他认识了现在的老伴。两人很快走到一起。

这次老孙理智了许多:“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流行试婚,我们也可以试一试。”

老孙将想法告诉了对方。没有想到,老太爽快地答应了。

尽管没有去履行法律程序,不过他们还是决定举行一场小型的结婚典礼。

同居不登记有三大原因

老年人丧偶后未婚同居,或者先试婚再结婚,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

老年人再婚,先试婚,或者共同居住后不去登记结婚,有三大原因。

首先,老年再婚易离婚。因为相处时间短,性格不合,再婚后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加上双方再婚前没有对婚后生活、财产等做出约定或协议,没有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财产公证。

其次,子女爱干涉老人婚姻。一些子女不能与再婚老人融洽相处,或存在私心作怪的情况。

第三,避免以后财产纠纷。虽然城市的老人绝大多数是有退休金的,根本用不着子女养老,但在城市,谁都知道房子才是最值钱的。也有一些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其子女也不想“肥水外流”。

一点建议

某婚姻家庭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离异或丧偶老人再婚实际上是一件好事。

老人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时,也要持谨慎态度。老人可塑性差,很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如果草率从事,找到一个自己不合意的对象,则烦恼更多。

因此,笔者建议,老年人找“老来伴”的宗旨是不要“急”,而要“稳”。老年人再婚应比年轻人更讲究门当户对:两个人财产相当,子女相当,文化水平相当,走到一起是出于感情需要,而没有功利色彩,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

老年人更需要自觉地对晚年婚姻进行感情维护和法律保护。感情维护,就是慎重对待再婚,要遵循恋爱自由、双方自愿,同时充分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法律保护,就是对于财产问题,双方应事先约定,并尽量取得子女的谅解,以减少和杜绝以后的隐患和纷争。

当然,子女和晚辈,应当尊重老人的婚姻权利,使他们在最后的婚姻中能得到精神慰藉和愉悦,过一个温馨、幸福的晚年,有一个完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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