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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新招

时间:2024-05-16

游振云 范朝文

泉州市是我国经济外向度较高、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已占“十分天下有其九”的格局,全市共有民营企业十几万家,2006年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316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0.8%。但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基础差、规模小、安全设施简陋等问题,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一些长期制约和困扰泉州市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泉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安全工作呈现着“政府急、企业不急”的被动局面。十几万家企业的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安监部门的力量来应对,而生产经营单位则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从而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使企业本该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泉州市政府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现状,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了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做出了有益尝试。

“要牵牛鼻子”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监管复杂,做好不易,必须“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主体:政府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今年2月19日,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在对市安监局进行调研时指出“政府监管的责任的落实比较容易,也得到很好落实,开多少会,发多少文,部署多少工作都很容易做到,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较难,这是一个长期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随即,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三年行动”的序幕自此在泉州市拉开了。

“八易其稿”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泉州市安监局在林副市长调研后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以局长王金荣、副局长戴天圣为首的“三年行动”方案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先后对什么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如何能让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定标准等问题展开调研。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先后七次组织市府办经济三科和市安监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讨论,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使方案不断成熟和完善,八易其稿,最终一份内容详实、可操作的“三年行动”方案展现在我们面前,25个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标准也随即出台。自此,“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能动起来,可操作”

行动方案围绕“企业能动起来、可操作”这一指导思想,用“五个应当”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定义、内容和依据。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能否得到较好的落实。

据了解,为了解决“企业能动起来”这一问题,泉州市政府在不影响2008年安全生产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不影响平时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有关检查督促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了“三步走”行动方案。第一步,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按照“五个应当”“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为A级;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为B级;对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C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

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后,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函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函告企业的开户银行等,以此措施增强企业的压力和动力。第二步,分类推进整改。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分类整改从2009年初,到2010年6月基本结束。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开始考核验收,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进行调整确认,有升有降,以此逐年滚动管理、常抓不懈。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三年行动”总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各地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较好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从2011年起,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全市总动员”

5月22日,泉州市政府发出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6月3日,泉州市部署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泉州市市长朱明作书面讲话,副市长林伯前对“三年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泉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乡镇主要负责人,市属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泉州市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制创造良好的氛围。

6月11日,泉州市各个县、乡、村都已经投入到“三年行动”的工作中。在丰泽区泉秀街道华丰社区,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已经布置到所辖企业,评级工作即将展开。该社区安全工作负责人欧再生激动地说,“我从事安全工作已经十余年,经常到所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但是说到安全生产的管理,归根结底要靠企业自身,有的时候对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这次‘三年行动的出台,方案详尽可操作性强,相信能够促进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编辑郑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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