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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三借“东风”

时间:2024-05-16

游振云 范朝文

安全生产的关口在基层,安全生产的重心在基层。乡镇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前沿,但同时又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环境也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但是《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政府主体只规定到县区一级,对乡镇并未做出明确要求。

今年2月,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同起草的《福建省安全生产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于3月11日形成正式文稿,以《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安监政法[2008]55号)的形式下发执行。

那么,该项工作在基层执行的究竟如何呢?带着这个疑问,近日,记者走访了泉州市丰泽区,在采访中记者真切地感受到,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在这里已经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了。

“万事俱备”

据了解,早在2004年,丰泽区就着手对所属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有几个问题显得比较突出:一是有责无人。街道办事处要管安全生产,但没有机构,没有编制,也没有专职人员。二是有责无权无威。街道办事处对安全生产没有执法权,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只能说一说,发一张整改通知书,其它的别无他法,致使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常处于无奈状态。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丰泽区辖区内企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差。尤其是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小网点生产条件简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有不少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自我制约机制,安全管理工作松懈。四是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由于丰泽区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比较突出,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交通工具、街居道路不断增加,渔业生产、水上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机动车辆驾驶员不断增多,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人流物流量增大,给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加了许多新的难度。

安全生产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使丰泽区安监局认识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迫在眉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和新途径,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

2004年8月,丰泽区政府出台了《丰泽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意见》,并由区安监局负责督促落实。

到2006年底,丰泽区对每个街道都配备了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街道所辖的每个社区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全区实际有专职安监员达192名,专职安监员每人每月享受120元的岗位补贴(全区全年约30万元)。街道和社区的专职安监员虽然没有执法权,但经过工作的实践和培训,基层安监员得到了锻炼,素质得到了提高,基层安监队伍得到了巩固和加强,业务进一步熟练,有75人次因成绩突出,分别受到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的表彰。他们在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宣传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在“前沿”筑起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防线,也为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借“东风”

在原有的基础上,落实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在丰泽区也就显得游刃有余了。对此,丰泽区安监局一方面组织街道办事处专职安监员参加培训和考试,一方面就进一步加快启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权积极向区政府提建议,并在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抓紧协调,促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在丰泽区泉秀街道,记者看到委托行政执法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开展着,该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了7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管理站成立以后,定期对所辖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并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每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并通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汇报、反馈,促进会后整改落实,对一些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却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了简易处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对实施委托执法行为中发现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书面报请区安监局依法处理,有力地整治和整改安全生产的隐患。

“区委区政府对我们工作的全力支持,给了我们坚强的后盾。现在我们不仅有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工作经费,齐全的工作装备,而且彻底改变了过去有责无权无威的局面,让我们更有效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泉秀街道安办主任吴景佳激动地说。

据了解,在丰泽安监局的运作下,像泉秀街道这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在丰泽区的8个街道都已挂牌建立,他们在业务上接受区安监局指导,由街道办事处提供开展执法所必要的工作经费,履行对本辖区行使省委编办、省安监局、省法制办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的委托执法的4项职能,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谈及落实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时,丰泽区安监局综合股股长许锦华说道,“我们能在较短时间内,使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和启动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是靠三借‘东风。一靠借‘势。就是要借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都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之‘势;二靠借‘力。就是借基层安监人员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之‘力,充分反映基层对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靠借‘剑。就是借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文件之‘剑,充分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区实际,抓紧提出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报请政府研究决定。”

确实,丰泽区将“三借”演绎得极为完美。除了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外,丰泽区安监局在落实委托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还十分重视对街道专职安监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就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的概念、规则、依据要件、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执行程序、安全生产简易程序执法依据及相关法律文书填写的规范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对每个街道开出的前三张罚单,派专人到现场给予指导,确保委托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此外,丰泽区安监局还召开了各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强调各街道办事处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街道落实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在“三借”理念的指导下,丰泽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相信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丰泽区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编辑郑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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