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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与习惯性违章的关系探析

时间:2024-05-16

刘广录 李志斌 赵伯生

人们做事情应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松懈或制度不健全时,人们做事情就可能顺其自然、遵循习惯。好习惯让人受益,从大的方面讲让企业受益;坏习惯正好相反,是一种违章。习惯性违章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敌,是造成各种生产事故的主要祸害。一提到习惯性违章,往往与工人联系在一起,其实习惯性违章并非是工人的“专利”。

无论是从安全理论或安全工作实践来讲,习惯性违章应该包括工人和领导层两种性质、两个层次的违章。过去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人的习惯性违章上,而对领导层的管理层违章注意不够。殊不知,领导层的管理层违章与工人的习惯性违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从而导致习惯性违章难以根治。因此,要认真治理习惯性违章,必须对工人习惯性违章和管理层违章同时治理,只有消除领导层的管理层违章,工人的习惯性违章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管理层违章是指发生在领导层的违章。具体的讲是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者,在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制度时,常常以主观“经验”、意愿、自身理解和需要为出发点,随意改变或借故不执行某些规定或规程的违章行为。

管理层违章的存在,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个人的安全素质的问题。

从企业发展进程来看,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常把产量、进度等硬指标的完成当成政治任务,使一些人不自觉的产生“工程进度第一、工程进度就是最大的效益”的片面想法。

从现实社会大环境来讲,由于市场经济、企业竞争、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特别是企业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一些领导过分抢工程进度,违章指挥,在生产施工中,把工程进度作为硬指标,把安全工作作为软指标,放松了安全管理要求,使安全工作陷入“生产不忙讲一阵,出了事故抓一阵,来了检查忙一阵”,主导思想上颠倒了安全工作与施工进度的关系。

从个别领导安全素质方面讲,由于个别领导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学习不认真,对安全技术、规程、制度掌握不充分,对自身的安全职责认识不清,常常产生侥幸心理,以及盲目自信,都是产生管理层违章的重要原因。

管理层违章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隐蔽性。

由于管理层违章往往发生在领导层,一般不是直接违章,直观性差,不易被发现。譬如一工人违章时,领导不及时进行纠正。往往在发生事故后,只强调工人违章,而不对领导的责任进行分析。从深层次看,过去我们分析事故,绝大部分事故的原因是工人违章,然而如果我们从安全系统工程的角度去看,从事故的因果性看事故的继承性,就会发现有些事故的直接原因不一定是事故的根本原因或本质原因。有些事故表面上看是工人的违章,但从深层次分析,就会发现事故的本质原因往往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措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安全监测、检测、检查不及时。安全措施不严密,安全管理不严,执罚力度不够,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对本岗位的安全知识知之甚少。而这些管理层违章不一定能导致事故立即发生,因而在事故分析中,往往不被人重视,即使提及也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由于事故本质原因没有查清,教训不能及时被吸取,往往会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2、顽固性

领导层的管理层违章同工人的习惯性违章一样,也比较顽固。因为管理层违章,既有很大的习惯性,又有很强的隐蔽性。隐蔽性又对管理层违章起很大的掩护作用,这就加剧了管理层违章的顽固性。

3、误导性

由于管理层违章多发生在生产领导层,所以一层影响一层。工人看班长,班长看队长,队长看厂长,如此下去,级别越高,影响越大。时间一长,个别职工不仅不把冒险作业当作违章,甚至当成“经验”,从而在职工中起着误导作用。

4、对运用新的安全管理机制的阻碍性

容易发生管理层违章的人,往往把自己错误的违章当成经验去固守、去传播。而对新的管理方法、安全观念接受差、理解差。对新的安全管理事物抱着怀疑、观望的心理。加之管理层违章均发生在领导层,无论职位高低,对工人来讲,都属于领导,许多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管理新机制,都要靠这些人贯彻落实。如果他们的安全观念不更新,势必对运用新的安全管理机制起阻碍作用。

5、对事故的诱发性

管理层违章与事故发生没有“立竿见影”的作用,可表现为“滞后性”和“直接性”,譬如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事故分析不彻底,属于“滞后性”,而如高处作业因现场无安全带,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即为“直接性”。

综上所述,管理层违章不仅存在于我们的现实安全生产管理中,而且正严重干扰和影响着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应重视管理层违章的治理,领导同志要正确认识管理层违章,从自身做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自觉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是每个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认真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领导干部的“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不能仅靠风险抵押金,更要依靠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结合干部评定、晋级、提干、干部任免进行考核,加强监督制约。

三、加大处罚力度。处罚要公正,一视同仁。不搞下不为例。

四、增强工人、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工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对工人的安全教育要结合实际岗位,具有可操作性。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抓好一岗一责制的落实。

尽管管理层违章同工人习惯性违章有一定的顽固性,但只要各级领导真正从思想上认清危害,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提高安全素质,就一定能够有效控制、消灭违章,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编辑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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