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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小利益,保大安全”

时间:2024-05-16

吴飞龙

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部分作业面无风作业、调度绞车无深度指示器和紧急制动闸、多处防爆开关失爆等10项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其停产整改。今年4月2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该矿进行整改验收时,发现该矿还存在12项重大安全隐患。经过10个月的停产整顿,该矿安全隐患非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为此,有关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矿全面停产整顿。

追求经济利益,无视隐患整改

长塔煤矿所在的南靖县梅林镇,是个交通不发达,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小镇。被私人承包经营的长塔煤矿每年上缴的100多万元利税,对地方财政收入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条件的多变性等原因,发生事故的机率也比较高。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07年6月和08年4月省煤矿监察部门两次责令长塔煤矿停产整顿,并暂扣了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但煤矿经营者自认长塔煤矿是漳州市唯一的一家国有煤矿企业,每年又上缴可观的财政利税,因此“自命不凡”,对当地监管部门的检查督促消极应对: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置停产整顿通知书于不顾,与执法人员长期玩起了“捉迷藏”,每次检查的时候表面都进行停产整改,只要检查一结束就背地里加班加点,铤而走险,“带病”违规继续生产。

今年4月2日,省煤监局对该矿进行整改验收,通过详细核查账目,发现该矿停产整顿期间,从07年7月至08年元月擅自生产销售煤矿16865.8吨。

舍小利益,保大安全

在长塔煤矿发生冒顶事故1年后,也就是煤监部门再次责令该矿停产整顿2个月后,漳州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刘文标副市长带领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再次来到长塔煤矿,对其隐患整改工作再次进行复查。

通过深入复查,检查组发现该矿表面上停产整改,背地里却违法违规继续生产。刘文标副市长当场对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表示,长塔煤矿的经营承包者没有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片面追逐经济利益,拒不执行监管部门发出的停产指令,“带病”生产,多次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必须予以关闭。“不能因为个人或者地方的利益,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工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南靖县政府今年6月11日正式下文,对长塔煤矿予以关闭。漳州市唯一的一家国有煤矿企业走过50年风雨历程,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要舍小利益,保大安全。”虽然从此漳州市没有了煤矿企业,地方政府也失去了一块财政来源,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得以落实,重大隐患得以消除,确保一方平安的那片蓝天将被撑得更高。

(编辑/郑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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