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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

时间:2024-05-16

周 翔 于新宇

自从人类有了生产经济活动以来,安全生产就与其相伴相生,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覆盖了整个社会的劳动过程,包括工业、建筑、交通、商贸以及农业与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因此从大的方面讲,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存在着安全问题。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突飞猛进,生产安全与企业经营更是如影随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以经营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但从经验上又不得不投入一部分资金来保障安全生产,从而在表面上与“经济利益最大化”产生了一种“对立”和“冲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从安全经济学角度来讲,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就像一枚硬币,从一开始就是矛盾统一的两面。

为了维护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经济效益,或者只谋求眼前的利益,对于安全投入问题,每个企业或老板心里都有一本账,他们都在寻找安全与利益之间的一个平衡点,但是由于认识和文化以及受到政策和社会影响的不同,这个平衡点的取得可能相差万里!

一部分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充分认识到安全投入对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作用,甚至一些企业已经有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安全资金投入和运作规范;而另一部分企业,由于受到政策、法律法规、社会舆论的影响和制约,被动地或至少不是主动地接受了这些制约因素,进行了必要的(或必不可少)的安全投入,维持了企业基本的安全保障,但这种保障十分不稳定,少许外因素或内部条件的变化都可能打破这种稳定,酿成事故;还有一部分企业可业主,只看到或只牟取眼前利益,基本上不进行安全投入,安全状况可想而知,这不仅制约了其自身的长远发展,更危害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形成了一种复杂的函数关系问题,求解出安全与效益的最佳平衡点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处理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问题更像一种博弈,而博弈的双方往往就是同一个棋手(企业或业主)。博弈的高手就是那些安全与效益良好,持续和谐发展的优秀企业。

一、投入不足安全堪忧

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长期以来被看成是一对不可调和或难以调和的矛盾。从国家经济与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分析来看,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从1995年的10.3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13.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约为3.1%

(见下图)。

近10年全国每年平均发生各类事故高达70多万起,死亡约12万人,受伤70余万人,仅接触毒物、粉尘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人员高达2500万人以上。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我国近年来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2500亿元以上,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职业危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0多亿元。

仅就煤矿生产而言,2004年以来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各地努力增加煤炭产量,使2004年成为1949年以来中国煤炭产量最高的年份。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超能力生产,盲目生产,也使2004年成为中国煤矿事故多发年份,一批惨痛的矿难事故让国人刻骨铭心。从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上半年发布的情况,中国的煤矿安全投入依然有500亿元左右的欠账(这是在对45个国有大矿和100多个地方国有煤矿调查的基础之上得出的一个大概预测数)。这些安全欠账是历史上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而积累下来的,特别是国有煤矿,前些年由于经营形势不好,资金极度短缺,以至于长期积累而造成目前的状况。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和扩展,对于煤矿的威胁日趋严重。可以判断,这笔巨额欠款将会给煤炭安全方面的投入带来巨大漏洞。国家安监总局宣称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争取补还国有煤矿的安全欠账。国务院为此也史无前例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投入30亿资金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改造。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通过对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等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后得出结论:工伤事故死亡指数与GDP同步增长。他对经济增长率与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之间的相关性和线性回归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一个“死亡弹性系数”:当我国GDP增长率大于5%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死亡人数指数随之增加2.2%,当GDP增长率超过7%,这种同步增长的趋势更为时显。他认为,决定工伤死亡数字的不是GDP的静态总量,而是它的动态增长变化,更确切地说,是由于GDP及其增长方式影响的能耗需求的动态变化引起的。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安全生产事故峰值最高的年份,正是在经济发展最快、工业发展重型化的时候。如日本1960年代,每年因工伤事故死亡6000多人,而今每年仅死亡1800多人;美国的煤炭生产在二战前上,每年事故死亡2000人以上,而现在每年仅死亡30人左右。研究还表明,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正值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中国目前恰好处于这样一个交叉路口。

与国外相比较,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工业化发达国家工业生产中已经很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目前更加关注的是缓解工作压力、改善工作条件、实现体面劳动等。安全健康目标与社会经济已进入平行发展的轨道。而近年来我国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涉及面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多,损失惨重;职业危害严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发病人数量,都是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有多种多样,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安全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投入问题不仅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一大硬伤,同时也是制约社会经济生活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之一。

二、安全第一效益第一

“安全第一还是效益第一”?自从我国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口号以来,这一问题就无可争议,特别是《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安全第一”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而实际上这一指导思想在许多场合解释为:“在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安全生产为重”。企业毕竟要追求经济效益,等到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时再去权衡和处理,一方面往往为时晚矣,一方面反映出企业还未从根本上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做到防危杜渐,也并未真正领悟到什么是“安全第一”!

可以说,只有真正领悟到“安全第一”的本质,才能正确地对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只有正确把握“安全第一”,才能掌握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博弈的技巧。

目前我国对安全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不足1%,而在发达国家,预防性投资占GDP的3.3%。这也反映出我国安全成本投入上的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投入主要是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其比率一直为10%至20%。对于矿山、化工等企业则大于20%,而据有关调查,不少企业单位实际执行的提取比率却低于这个数字。因而,有专家指出,在新、改、扩建一些生产性项目时,对配套安全成本的随意削减为这些项目埋下了隐患,最终往往导致投产的生产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事故频频。

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带来的危害可能是令人追悔莫及的。有研究表明,近几年来,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近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则超过2500亿元。一项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表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安全生产贡献率(安全生产产出值与总产值的比率)大致为3%,而实际上不同行业由于危险性及安全生产作用的不同,其经济贡献也不一样。一般而言,行业风险越大,其安全生产经济贡献率也越大,低危险性行业约1.5%,一般危险行业约2.5%,高危险行业则高达约7%。可以发现,安全投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往往成正相关,因而有人提出“安全就是效益”,认为这是企业管理者应该建立的“安全经济观”。

办企业不可能不考虑利润,并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平时肯在安全生产上花本钱,注意把保证安全投入作为加强重要基础性工作,就能防微杜渐,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无数惨痛的教训都说明,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不仅厂毁人亡,造成大量财产方面的损失,而且将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其有形的、无形的损失远远高于未雨绸缪的先期投入。真正高明的企业经营者,应该充分明白这个道理。

一些企业之所以不惜“血本”抓安全,就在于经营者学会了算大帐:抓安全生产不只是投入,还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积极有效的安全投入,能够使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但愿更多的经营者学会算大帐,下决心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使企业安全生产真正步入正轨。

三、安全投入——生命与效益的双重需求

如果没有充分的安全条件保障,企业的任何生产过程都无法进行;而如果没有经济生产活动,也就谈不上安全问题。安全与经济密不可分,安全生产的实质是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驾护航。看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看到安全投入避免经济效益的负效应和产生的正效应两个方面。

1、负效应的避免和减损

安全投入不足往往造成的损失严重的经济损失。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伤亡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占各国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5%左右。以美国为例,1980~1985年,每年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亿美元以上。1985年总损失为365亿美元,占美国当年国民生产总值39153亿美元的9.32%。

1997年6月27日,正值香港回归的前夕,北京东方化工厂储料罐区发生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9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7亿元。由于原材料中断,导致10多个企业停产、半停产,万余工人待岗。仅此可以完全证明,企业的安全生产好坏,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冲击和影响是直接的。因此增加安全投入,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关键因素。

在安全科学的理论研究中,有一条被称作是“事故法则”的“海恩法则”,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说,任何的严重事故都不是偶然的,做到先期的预防投入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在安全经济学上,预防性安全措施的“投入产出比”高于事故整改的“投入产出比”,据测算,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后整改效果为1:5的关系,这一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正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从这一规律中很容易看出,“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保障安全生产要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来实现。但是企业不可能进行无止境的投入,毕竟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而用于消除和控制事故的资源更是有限的。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要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安全投入方案的优化以及合理安全投入方向的确定等,就需要利用科学合理的安全投入统计指标体系在搜集安全投入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分析,全面、系统、多方位地对安全投入的投向、投入力度、合理性等进行研究分析,以真实地反映安全投入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安全投入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投入。

2、安全投入的正效应。

一般人认为安全投资是单纯指直接的资金投入,其实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用于解决物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为主,提高物质安全化的资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解决人的问题为主的人力资源、人员素质的投入。如开展各种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投入,职工防护用品与保健、安全技术攻关等投入皆构成了企业安全投入、投资。这些安全投资有利于安全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化水平的提高和发展,也保障了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发展和提高。

安全投资究竟有多大的效益?很大程度被人们认为是摸不着、看不见、只投入不产出的亏本事。这是因为安全投资所反映的经济效益有它独有的特征,未能被人认识。它不同于一般生产经营性的投资,没有直接的很明显的盈利收入,它是渗透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成果中,效益是潜在的。它的经济效益来源与何处?

(1)安全投资可转化为效益

由于安全投资能解决不安全的因素,加强了安全管理,使之不发生各种事故,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使得生产经营性投入不受到损失,实现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节约材料,降低成本,也是一种经济效益。例如“九五”期间,我国在役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评估与寿命预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投资在2400亿元以上。按最保守的估计,平均使用寿命能够延长其设计寿命的50%,可节约投资1200亿元以上。以平均寿命20年计算,每年可节约设备投资60亿元以上。若再计算避免更新设备减少的停产损失,其经济效益将更为可观。再如“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典型作业环境粉尘危害治理技术研究”项目开发了双区交变电场静电凝并除尘技术,增强了粉尘凝并效果,有效地解决了微细粉尘的收集难题。开发的不对称预荷电静电增强过滤除尘技术,有机地结合了粉尘静电凝并与常规静电增强效果,可显著地降低过滤阻力,改善清灰性能,延长布袋使用寿命,提高微细粉尘的收集效率,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负效益转化为正效益

在某企业曾发生一起事故,给企业的利润和产值造成了损失,而后来采取了措施,进行了安全投入,治理了事故隐患,加强了安全管理,杜绝了类似事故的发生。这可以将前次事故损失数视为安全投资后实现的直接经济效益。如某厂一台6吨天车,起吊设备时,由于超负荷发生坠落事故,设备损坏,造成5万多元损失。后来花4000元购置了压磁式超重负荷限制器,避免了类似事故的发生。又如某厂曾发生一次电炉投料混入炮弹爆炸事故,损失近40万元,后来增加了人力投入,在废钢入库、加工储备、入炉三个岗位上设立了9名专职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员严格把关,一年内拣出危险爆炸物225件,避免了电炉投料爆炸事故,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

可以断言,安全投资无论是人力还是资金投入获取的经济效益都是可观的。安全投资和企业经济效益有着一定的关系。安全投资少,会严重影响企业安全化速度和水平,另外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受到制约。

从安全生产实际效果上看,以煤矿安全为例: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每年都分别安排数千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原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的重大安全欠账问题,同时批准价外征收1元/吨煤矿防治瓦斯煤尘爆炸专项资金(每年10亿元左右)。利用这两笔资金,原国有重点煤矿先后对86个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了改造,新建了防尘和瓦斯监测系统,配备了各种专用设备和仪器,提高了矿井抗灾能力,重大事故降低,煤矿安全逐步好转,百万吨死亡率由“六五”期间的4.36,下降到“九五”期间的1.20。1996年后,国家逐步取消煤矿安全专项补贴,煤矿企业自身普遍减少了安全投入,防范能力明显降低,使得近两年来,煤矿安全问题集中爆发出,形成一发不可收拾的严峻局面。

四、破局支招

《安全生产法》为安全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安全生产培训和工伤保险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对于因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法律追究。

安全方面投入不够,硬件设施差,是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安全责任重如泰山,道理大家都明白,但由于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装备对安全的保障能力等需要企业有较大的投入,可能增加生产成本.因此,尽管事故不断,教训不少,仍有不少经营者舍不得在这方面下“血本”、动真格。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依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需要使经营者不断强化“以人文本”、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另一方面,需要引导经营者学会算大帐,改变“安全投入吃亏”的错误观念,加大投入,实行技术预防。如果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违规生产,冒险生产,就会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加大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生产的高科技含量,实行技术预防,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时代发展,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加大重点部位安全设施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高危作业,要坚决落实安全措施。有些重点生产部位,必须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设施老化的要及时改造和更换,确保发挥作用。做到应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该配备的安全设施还是要配备,绝不能以节省投资为由,削减安全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是人,首先要有人去抓安全,所有参加管理和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的素质,都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必须有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投入,没有相应的投入,安全设施就难以完善。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投入越足,安全系数就越大。为此,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安全“欠账”的清欠力度,凡是按规定和实际需要需配备而不配备安全设施的企业,严格按规定执行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并限期整改,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决不能让其心存侥幸心理、蒙混过关。对投资者或经营者来说,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事故是最大的浪费,安全投入是最大的节约,安全生产是最大的节约”。而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是利国利民又利己的大事,对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非常有利,应消除侥幸心理,严格按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其它什么都可以省,但对安全的投入一分钱也不能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以及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向全社会征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草案)就安全投入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思路,为我们目前的安全投入问题破局支招:

制定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侦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公益性、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用资源、安全、环保、技术标准、维护职工权益等方式,合理提高煤炭及非煤矿山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提高对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

五、安全投入的科学研究

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安全成本的分析研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或推广安全经济学实用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效力。要正确看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博弈中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平衡的技巧。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企业管理者要增强对安全的经济含义、安全投入、事故成本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认识。

1、安全生产的经济含义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至少在两个方面突显出其经济意义:其一,安全管理通过防损、减损而直接产生经济利益,因为事故造成的损失最终体现在生产成本方面。其二,安全管理在维持生产过程(经济增值过程)正常运行的过程中,保障了生产力的诸因素,调节了生产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保护和激发了劳动者的创造力,从而间接地发挥了社会效益的增值作用。

计算安全的“防损/减损”效益并不容易。因为一方面损失受到机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即使在事故发生后,只有少部分损失是可以估算的,而大部分损失是难以估算的(例如事故处置的全部费用、信誉损失、精神损失等)。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如果用持续改进的标准进行测量,可以利用事故记录与安全目标之间的差距来建立相对的概念。

要直接计算安全管理在维持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效益也是困难的,因为安全管理所产生的效益增值体现于生产流程的产出,而生产流程的产出不仅受安全的影响,而且受众多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要从中将安全管理所产生的增值分离出来,则是不现实的。但是,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即如果视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人工等生产因素为生产活动的必备常数,则生产流程的产出(或经济增值的产出)则可视为是安全变量的函数。如果安全因素对经营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因安全管理所产生的效益增值”就可以认为近似等于生产活动的产出。

从理论上说,安全管理的经济效益(安全效益)=安全产出/安全成本。由于定量确定安全产出是困难的,那么可以通过确定安全成本来测量安全效益。由此可见,深入认识安全成本的内涵是十分必要的。

2、安全成本

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国际劳工组织(1LO)及国内安全专家的研究成果,安全成本可看成由“预防费用”和“事故费用”两大部分组成。其中,预防费用包括:固定预防费用、特殊的预防费用和变动的预防费用;事故费用包括: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

3、预防费用

(1)固定的预防费用

固定的预防费用包含以下主要费用:

A、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即为保障生产设施、生产资料、生产环境和场所、生产工具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所需的费用。

B、员工健康和劳动保护费用,即用于维护职工身心健康、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C、安全管理费用,包括安全职能部门的工资、安全培训、检查、咨询、规章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安全奖励等费用。

D、应急处置费用,即用于为了降低、限制、处理事故后果而预先准备的设施、设备、人员组织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应对危机的专项备用金。

(2)特殊的预防费用

特殊的预防费用包含安全生产条件的改造费用。

(3)变动的预防费用

变动的预防费用包含即时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改进费用和即时的安全整改管理费用。

从预防费用的子项可以看出,固定的预防费用是最基本的安全投入,特殊的预防费用是周期性的,且以项目为基础的安全投入,而变动的预防费用与日常的安全状况有关,状况越符合要求,即时费用则越低,反之费用越高。

4、保险费用

(1)工伤保险费用

(2)财产保险

购买财产保险不是法律强制性要求,而是企业的出资人为了分散自己承担的事故财产损失而购买的保险。通常,财产保险并不能覆盖事故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购买多少保险,保险的费率是多少,显然与事故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常见的财产保险用于分散大型机械设备损失、火灾、运输事故和重要物资仓库事故损失的风险。

显然,对于某一个保险年度来说,保险费用是固定的,但是企业的安全业绩会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

5、非保险费用

A、额外补偿费用

保险费用只能覆盖部分医疗、康复费用和伤残、伤亡补偿费用。事实上,在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置中还会发生许多额外的救护、补偿费用,如非保险覆盖的各种补贴、急救费用、照顾费用、丧葬费用、额外的抚恤费用或民事赔偿费用等。

B、事故处置费用

该项费用主要包括事故抢险费用(如动用的机具材料费用)和事故处置的人工费用。

C、财产损失费用

该项费用主要指财产保险赔偿之外的损失费用,包括受损设施/设备的清理、修理、更换、报废以及所涉及的材料、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

D、生产损失费用

生产损失包括误工、停工、减员、减产、停产带来的一系列损失,表现为因损失员工工时而造成的生产损失和工资成本、生产流程中断造成的生产损失,以及生产线停顿期间的维护费用和再启动过程中的费用。

E、额外管理费用

额外管理费用包括招聘、培训和使用替代者的费用,为减少或弥补生产损失而产生的加班费用,复产、复工的管理性工作费用,事故所引起的民事纠纷处理、行政处理和刑罚处理所涉及的费用。

F、无形损失

事故所造成的无形损失体现在社会、企业、个人三方面,如对区域性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对环境和公众安全的影响,对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商誉和形象的影响,以及对与之相关的市场和发展机遇的影响等。而最直接的无形损失是受伤亡者本人的生命价值、生活质量、精神和肉体所承受的痛苦,以及对其家庭造成的长期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精神创伤。 显而易见,非保险覆盖的费用是事故成本的主要部分,也是生产成本的主要威胁,因为任何事故成本,最终将体现在生产成本中。

根据安全成本的分类和内容,我们可以将固定的预防费用、特殊的预防费用和事故的保险费用集合在一起,定义为狭义的“安全投入(I)”,将变动的预防费用和事故的非保险费用集合在一起,并将其倒数定义成狭义的“安全产出(Y)”,这样,我们就可以定义出一个狭义的“安全效益(E)”,即E=IY。从这一公式中,可以根据安全业绩的情况,调整I和Y,以获得最佳的“安全效益”。例如,企业在某一年度既定的安全投人的条件下,安全管理的经济性目标就是逐步减少“变动的预防费用”,力争避免“非保险费用”,而后者是降低安全成本的核心目标。

6、几个安全费用的关系

(1)预防费用与事故费用的关系

理论计算和实践统计揭示了安全投入中预防费用与事故费用的关系,即对某一个事故而言,预防该事故的发生所需要的费用是当事故发生后处理该事故所需费用的1/5。排除机会因素,可以得到明确的结论:预防费用的投入是最能产生安全的经济效益的。

如果引申“零缺陷”质量成本的概念,由于“预防费用”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成功率”,对安全来说,就是一项工作至始至终没有发生事故,那么安全的成本就是零。

(2)预防费用各科目之间的关系

在预防费用的科目中,应该依据安全科学所发现的规律确定投资的重点,这些规律包括

A、为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设计阶段所花费的成本是建造阶段的1/10,是使用阶段的1/1000。这就是说,在设计阶段的安全投入的经济效益是最大的。这里的产品可以从具体的物件扩展到一个工作流程或一种管理机制。例如,对于建筑单位而言,以下的决策对施工的安全绩效及其成本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采购什么样的施工机械、准备什么样的现场施工条件、组织什么样的施工队伍、采用什么样的施工方案等。

B、安全与质量一样,是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在每一道工序中都能符合既定的标准,而要使每一道工序中都能符合既定的标准,则从业者必须具有与其工作相符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因此,培训方面的投入是安全投人的第2个必不可少的基础性项目。

C、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是免除、减轻事故后果的最后屏障和手段,是员工的基本权利,克扣这方面的投入是直接侵害人权的。

六、经济发展,安全先行

经济发展,安全先行。要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大安全成本的资金投入。近年来,国家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明显加强,但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在某些环节或行业难以获取充足的安全投入。有关部门提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基金或风险抵押金制度。依照企业安全投入标准以一定的比例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或者向企业按照其行业风险程度的不同,收取相应比例的风险抵押金,以保证后期事故处理的需要。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正确看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真正找到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之间平衡点,制定长远的安全技术投入规划,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而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技术推广、文化宣传、资金支持等措施推动企业走向可持续的安全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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