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使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最高罚1万元

时间:2024-05-16

北京市拟立法禁止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11 月 21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对已更名为《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法规进行第三次审议。三审稿中提出,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雜店购进、存放、使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部门吊销许可证。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